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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几年前,也就是1939年6月,日伪政府所在地南京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国的案子:金陵毒酒案,又称“南京毒酒案”。当年政府《中央日报》连续报导4次。这么报的:6月12日以《敌总领馆宴清水 敌伪均中酒毒 梁逆鸿志等中毒最重 敌称系抗日分子所为》为标题,做了简短报导;13日的报导文题为《南京中毒案有两人毙命》,文中称:“南京敌总领馆中毒事件中,领馆职员两人,于十一日身死,又《每日新闻》称,其余敌伪官员,均已出险。华人兄弟二人,其一在敌总领馆充任厨师,已五年,均为本案主犯,二人于宴会进行中失踪。”其后的18和19日的报导称“梁逆鸿志弊命,温逆等亦将死”。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