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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等7名香港民运人士 被法庭撤销“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

香港武装警察押解据信是运送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的监狱车辆抵达香港高等法院。(2022年12月1日)

周一(8月14日),香港最知名的7名民主倡导者,获法庭撤销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他们先前因为参与2019年香港最大规模的民主抗争活动之一的“反送中”相关运动而被定罪。

现已解散的《苹果日报》创办人黎智英、香港民主党创党主席、资深大律师李柱铭,以及包括大律师吴霭仪在内的五名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因反送中运动维园“8-18流水式集会”案,2021年被控“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以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项罪名。

当时黎智英、李卓人、梁国雄和何秀兰被判入狱8至18个月;年逾八旬的香港“民主之父”李柱铭、吴霭仪和何俊仁则被判囚11至12个月,缓刑2年。7人就定罪和刑期上诉。

北京和香港当局实行前所未有的打压下,两年前对他们的定罪和判决被广泛视为对香港民主运动的又一次打击。

上诉庭副庭长麦机智(Andrew Macrae)表示,他和其他法官一致撤销了对他们“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名的指控,但他们“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的定罪及刑期上诉则遭驳回、维持原判。各人终获减刑至5至12个月。

判决表示,“单凭站在前排而推论他们组织集会,并不能取代实质指证他们组织集会的证据,故裁定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上诉得直,撤销定罪及判刑。”

本案所有上诉人均已服刑完毕。但黎智英、梁国雄、何俊仁和李卓人因涉嫌违反北京实施的国家安全法而仍被羁押。黎智英还因违反办公空间租用契约而被指控欺诈罪,目前正在香港最高安全级别的赤柱监狱服刑5年9个月。

吴霭仪、李柱铭、李卓人和何俊仁在法庭上聆听法官的判决。何俊仁和李卓人看起来晒黑且精神饱满。判决宣布后,吴霭仪在法院大楼入口告诉记者,他们必须研究判决后才能做出进一步的评论和行动。

2019年8月的反送中集会,超过170万人在香港维多利亚公园大集结,他们要求加强警察的问责制度和民主。相对于当年其他经常演变成警民之间激烈冲突的抗议活动,此次游行相对和平。这次运动是自1997年这个前英国殖民地回归中国统治以来,对港府最有力的挑战。

随着民主活动人士的被捕和流亡、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以及国家安全法的实施,香港民主运动逐渐衰落。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VOA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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