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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展健康陷危机 公民法庭律师组出具法律意见书

揭露中共武汉肺炎真相的维权律师 张展 被非法判刑 入狱后,因健康状况恶化被送往医院。在海外成立的公民法庭委托该法庭律师组,于本周二(9月5日)出具“法律意见书 ”,指出因张展陷健康危机,狱方应立即为其办理保外就医、让其获得更好的治疗。

公民法庭律师组负责人、前北京建设银行律师梁少华。

2020年武汉中共肺炎疫情爆发之初,因当局掩盖真相,外界无法得知这场即将蔓延并祸害全球疫情的传播状况,维权律师 张展 冒生命危险走访疫区、了解真相,随即遭中共抓捕,并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四年。

“一人一推”发起人、“恶人榜”和公民法庭义工王清鹏9月5日受委托,在推特上首先发出了这份法律意见书 。该法庭律师组负责人梁少华 律师介绍,这份法律意见书是公民法庭成立后发布的第二份文件。他并解释了律师组紧急关注张展的原因。

“我们的原则是,紧急的事情优先。”梁少华 说,根据关于张展的近期消息,“她1.78的身高,现在才37公斤,瘦到什么程度了,你可以想像,说得严重一点,她现在肯定是危在旦夕。”

另外,因张展也是维权律师,梁少华说,他们这些身在国外的人权律师也经历过这类事情,对其境遇感同身受。

尽快让张展得到恰当治疗

法律意见书指出,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0)沪 0115 刑初 4002 号》所列示的所谓证据,并查阅张展发布的有关其走访获得的真实情况,及大纪元自由亚洲电台当时的全部有关报导,发现张展所说完全是武汉疫情状况的真实写照,并无任何虚构,这些内容随后也被中共官方的报导证实。

法律意见书指出,中共《宪法》和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言论自由是基本人权,张展发布信息并接受采访,是在行使基本人权。而根据中共《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对“寻衅滋事罪”的界定,张展所为不符合这一法条的任何情形。而中共上海浦东区法院的刑事判决,非法扩大了对寻衅滋事罪的解释,属于枉法裁判。

法律意见书要求立即释放张展,并指出张展已经服刑三年多,而此时其身患重疾,营养严重不良,生命危在旦夕,继续关押违背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及中共相关法律,当局应立即给其办理保外就医手续,让其得到恰当医治。

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公民法庭是由大陆流亡海外的律师发起成立,其宗旨是通案件审理的方式,普及文明常识,推动社会转型,但并不宣扬仇恨,而是重在建设尊重人权的文明法治社会。

这份法律意见书,除了将参与违法裁判张展案的三位上海法官及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审判委员会的朱丹、付玉明等人记录在案,还表示将调查上海女子监狱、上海监狱管理局相关人员在张展被非法关押期间对其迫害的情况。

意见书最后强调:如张展因无法出狱得到恰当的治疗而发生不测,将尽一切可能确保相关人员伏法受罚。

不抵制非法命令 枉法裁判亦须担责

梁少华说,虽然上海市监狱管理局、上海女子监狱可能无权释放张展,“但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可以去尽量的善待她,比如给予充分的医治”。

根据已经披露的对武汉市另一名公民记者方斌的迫害案分析,梁少华说,对于方斌、张展的迫害,可能是由中共高层定下来的,但下面这些负责执行的审判长、审判员或法官,仍然是有选择的。

“我知道有些法官,他不愿意违背良知,因此去抵抗,不去做判决。”梁少华说,这样做对他个人可能是有风险的,“可能是年底无法晋级,或者奖金少一些,但没有对人身安全的担忧。不会因此把你关在监狱里”。

“如果这些人听从上级的非法命令而违法裁判,这些人肯定是有职业责任的。”梁少华说,包括监狱和监狱管理局人员,如果导致张展健康恶化或受到虐待,这些人都有罪责。

他说,中国民主党、民主中国阵线等很多组织及很多个人,都在转发关于张展一案的法律意见书。他们将把意见书发给上海监狱管理局、上海女子监狱、中共驻美国大使馆,以及关注中国人权的各国组织。◇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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