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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员翻墙工作被罚百万 清华教授质疑为钱办案

9月24日,微博用户2406409341发消息说,他为境外公司提供工作,访问国际互联网,被河北承德双桥公安处罚1,058,000元。清华大学刑法学教授劳东燕表示,地方政府可从罚没款中提成,并质疑出现乱罚没,甚至为钱办案问题。

9月27日,目前在加拿大访学的劳东燕发博文说,承德程序员因翻墙工作被罚百万收入事件,涉及在行政处罚中,如何认定违法所得问题。这在行政程序、刑事程序中都存在。由于对罚没款地方政府可从中提成,这使得在财政紧张的地区或时期,可能出现乱罚没甚至为钱办案的问题。

(网络截图)

她接着说,此类问题一直存在,且近些年来愈演愈烈,始终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从制度建构的角度来讲,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对有关违法所得或犯罪所得(收益)的认定,缺乏明确合理的标准,难以制约办案机关或人员对权力的恣意行驶,由此导致对罚没范围的不当扩张,甚至驱动办案机关为钱办案。

二是对被罚没一方缺乏有效救济机制与渠道,尤其是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难以对此事项提出程序性的诉讼,也无法找到其它有效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她还说:“对于内容不明确模糊化的条文,尤其是授权相关部门或人员行使处罚权力的,但凡了解一点实务的状况,就知道一定要高度警惕。善意地推想公权力,无异于与虎谋皮。只能说,这样推想的人,不仅对权力本身缺乏起码的认知,也根本就不了解中国的国情。”

针对此事,网络上持续热议,大量网友发帖表达类似关注。

666Annie说:“好几天了承德警方就没个回复,蓝底白字说一下啊,有理没理得出个声儿啊。”

周晓峰SPC说:“想罚多少就罚多少,至少有个依据吧!”

洗碗工老爹狗说:“我车子忘了年检就开车上班了,然后是不是要罚没整年工资收入?”

一路风雨飘摇走来-说:“公安的权力太大了,就凭他们的认定标准,肆意罚没公民个人收入,以后公安为钱办案,谁还会有安全感!”

取啥都不好听不取了跟帖说:“上下挥霍无度,便掠之于民;民变在即,便掠之于商。——《大明王朝1566》”。

责任编辑: 楚天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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