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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铭:评今年九月获知逾百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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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部文件证实,中共将迫害法轮功的政策和个人工作生活,包括出国培训、政审紧密挂钩

二零二三年九月份,恰逢中秋节来临,又是“十一”国殇日到来,因此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特别严重。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二零二三年九月份获知,中国大陆至少有10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其中有35名60岁以上的老年法轮功学员,年龄最长者87岁。其中,80~90岁4人,70~80岁14人,60~70岁17人。迫害最严重地区依次为,吉林省21人,辽宁省14人,河北省10人,北京市9人,甘肃省7人,湖南省、山东省各6人,广东省、四川省各5人。

至此,从二零二三年一月至九月份已获知,共943名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在此列举部分遭中共非法判刑的迫害案例:

重庆市江北区法院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非法对法轮功学员王红、戴淑芳开庭,律师为他们作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三个月后,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江北区法院非法判王红九年、戴淑芳八年半,并勒索罚金一万五千元。

王红和戴淑芬两人都表达了自己无罪,自己的信仰和行为都是受到宪法和法律保护的。王红的律师认为该案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他进行了无罪辩护。王红的家属旁听了庭审,理解和支持自己的亲人,希望办案人员不要冤枉好人。

王红,男,今年48岁,重庆潼南区塘坝镇人,曾被非法判刑四年、非法劳教一年,期间遭受了无人性的酷刑折磨,每天被强制洗脑和奴工。戴淑芳,女,71岁,家住重庆市渝北区。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上午十点,广东茂名高州市法轮功学员吴有清被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宣判:吴有清被非法判刑六年、勒索罚金20,000元。吴有清一九六七年二月二十七日出生,她于一九九七年六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一直以真、善、忍为做人的准则,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得到单位领导、同事及亲友的好评。

在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的二十四年中,吴有清遭到残酷的迫害,多次被非法关押,被非法劳教三年,狱警强迫吴有清脱光衣服羞辱。劳教期间被农村信用银行无理开除。后来吴有清被非法判刑四年,丈夫受到邪恶的威胁恐吓后离婚。她被迫害的九死一生出来后,却受到高州市国保、派出所、居委不定时的监控、跟踪等,让她和她的亲人无法安宁。吴有清冤狱结束回家后,丈夫早已找了他人。吴有清不记前夫之过,仍然带着儿子关心照顾近九十岁的公公婆婆,公婆只认这个儿媳,非常喜欢她,有什么事情都找吴有清,婆婆把吴有清当知心人。吴有清每周都要去看公婆。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法轮功学员刘明珍、李金汝,二零二三年六月九日在达川区法院被非法开庭。达川区法院于九月十二日下达了判决结果:72岁的刘明珍被诬判四年半、勒索罚款三万元;李金汝被非法判五年半、勒索罚款五万元。

甘肃白银市五位法轮功学员寥安安、顾复满、李巧莲、王立贵、赵琴珍,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日被白银区法院非法开庭,近悉,五人都被非法判刑:

廖安安,女,87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同时加上二零一五年的五年刑期中因严重心血管病改为监外执行而未坐满的刑期,共执行六年零六个月,罚款8000元;

顾复满,男,65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罚款8000元;

李巧莲,女,69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罚款8000元;

王立贵,男,62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罚款6000元;

赵琴珍,女,75岁,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罚款5000元。

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九月份,中共敲诈勒索法轮功学员48万1千3百元,其中法院非法罚金35万6千元,警察及社保敲诈勒索12万5千3百元。其中被罚款一万至五万元的法轮功学员有李金汝、陈治坤、刘明珍、陈标宏、吴有清、戴淑芳、刘顺芝、徐颜华、李俊兰、亓英俊、李雪松、妙忠军。

中共对修炼真、善、忍的善良群体,一直在执行着江泽民的“肉体上消灭,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死了白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据明慧网报道统计,九月份获知有10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从二零二三年一至九月份,共获知有166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

赵旭东,男,78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在中共邪党对法轮功的残酷迫害中,赵旭东一家被迫害得家破人亡。赵旭东本人常年遭中共人员持续骚扰,曾被绑架、关押、非法判刑,身心受到极大的摧残,承受力达到了极限,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初含冤离世。

夏菊英,女,79岁,湖北省襄阳市铁路小学退休老师。夏菊英二零二零年因发真相资料遭人恶告,被襄阳市公安局太平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十五天,并因此几次被非法抄家。约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夏菊英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被劫持到武汉女子监狱非法关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被迫害致死。

高所娣,女,93岁,湖北武汉市人,于一九九七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后,高所娣老人多次遭中共人员骚扰、非法抄家。高所娣老人于二零二三年离世。在高所娣老人临终前一天,几个警察上门去骚扰她,老人第二天就去世了。中共警察这么大岁数的老人也不放过,邪恶至极。

迫害法轮功已经整整二十四年之久,对法轮功的迫害还是如此的残酷、疯狂。通过上述迫害案例进一步让我们看清了中共的流氓本性和邪恶本质。

据记载唐贞观六年(632年)12月末,太宗视察死刑犯监狱时,想到新年将至,这些犯人却身陷囹圄,不能和家人团圆,心生怜悯。于是下令把这些死囚释放回家,规定他们明年秋天自行返回长安就刑。要求死囚守信用,无异于天方夜谭!然而,第二年9月,390名死囚在无人监督、无人押送的情况下,“皆如期自诣朝堂,无一人亡匿者”(《资治通鉴》)。太宗以诚信教化、感召众生,即使死刑犯人亦奉守信誉,自愿返回受死。太宗对这些死刑犯人亦予减刑,传为千古美谈。可是在中共的暴政下,对修心向善的好人随意非法关押、劳教、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或活摘器官致死。其手段何等残酷,其罪何等之大,人神共愤啊!

解体中共恶魔,结束这场惨无人道的邪恶迫害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愿所有还存有良知善念的中国人及国际社会关注法轮功学员们的悲惨遭遇,关注所有被中共打压迫害的中国民众的遭遇,共同解体灭亡中共这个万恶滔天的恶魔,结束这场已经长达24年之久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还人类应有的尊严!

责任编辑: 李安达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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