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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高院裁定:特鲁多两年前这决定 违反宪章

加拿大联邦法官周二裁定,特鲁多政府两年前启用《紧急状态法》(Emergency Act),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和中止在渥太华持续了数周的抗议活动,侵犯了加拿大人的宪章权利。这一裁决将再次引发有关加拿大公民自由的辩论。

大法官Richard Mosley写道,尽管他对当时联邦政府面临的挑战表示同情,并且意识到他比官员们更了解情况,但政府宣布国家紧急状态的决定超出了合理标准。

他写道:“我认为,宣布公共秩序紧急状态的决定所提供的理由不符合《紧急状态法》的要求,为应对抗议而采取的某些临时措施违反了《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的规定。”

法官Mosley表示:“我得出的结论是,这一决定不具备合理性--正当、透明和可理解性,而且与需要考虑的相关事实和法律限制因素相比,也不合理。”

他补充说,《紧急状态法》和CSIC Act"只能有一种合理的解释",他认为"宣布公共秩序紧急状态的裁量权的法律限制没有得到满足"。

Mosley法官还澄清说:“这个案件不是关于(紧急状态法)的合宪性,而是在此案中如何适用。”

政府将提出上诉

周二,加拿大副总理方慧兰在蒙特利尔举行的记者会上说,联邦政府计划对这一裁决提起上诉。

图源:Global News

她说:“我只想花一点时间提醒加拿大人,当我们做出这一决定时,国家形势有多严重。加拿大人的公共安全受到威胁。我们的国家安全,包括国家经济安全,受到了威胁。”

“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她补充说。“经过大量的努力和仔细的考虑,我们非常认真地对待这件事。我们当时确信,我当时也确信,这是一件正确的事情,是必须做的事情。我和我们仍然相信这一点。”

此前,由专员鲁洛(Paul Rouleau)领导的公开调查曾得出结论,认为总理特鲁多的政府达到了启用该法案的门槛。

责任编辑: 方寻  来源:加国无忧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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