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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接北京百万台币选立委,台一立委候选人遭起诉,检方求刑3年8月

华盛顿—

台湾桃园地检署星期五(3月1日)宣布,针对台湾一位立委候选人涉嫌接受中国大陆重金资助并向对方提供台湾政府机关内部资料的案子侦查终结,随即依国家安全法等法规对涉案人提起公诉。检方还建议法院对其量处有期徒刑3年8月,并可罚金200万元新台币(约合63200美元)。

台湾联合报和中央社根据检方起诉书报道说,前台湾在野党民众党党员马治薇曾担任台湾警政时报记者,她在台湾最近的立委选举中,在桃园市第一选区以无党籍身份参选。马治薇去年4月初前往中国大陆,经人介绍认识了中国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台工作的“冰姐”和“阿浩”,双方经过协商决定由马治薇提供台湾政府组织结构和人员资料以及政治舆情等情资,换取大陆相关方面对马治薇参加立委选举提供资金支持。

据报道,马治薇返回台湾后,通过警政时报内的同事向立法院议事处以报社需要行政机关联络名单为由,索取了包括总统府、监察、考试和行政等院、国家安全会议以及国家安全局等行政机关和情治单位通讯联络名单在内的“中央各机关国会联络名册”。

联合报报道说,马治薇随即将这个内页写明“限公务使用,严禁转载”的联络名册中各中央机关国会联络人的机关名称、姓名、职称、公务电话号码、行动电话号码、传真以及电邮等资料扫描成电子档案,传送给“冰姐”等人。

起诉书指出,马治薇与“冰姐”联络密切,并且在去年4月至11月期间,多次应对方的邀约前往中国大陆会面,而所有的机票、食宿均由对方所属的基金会支付。而马治薇则陆续向对方提供台湾政治舆情相关情报和法务部调查局以及国家安全局人员等资料。

根据起诉书的指控,马治薇去年4月24日在广州市某饭店接受了对方一万美金的现金资助,并在返回台湾后将美金兑换成台币,将其作为缴纳登记参加立委选举的保证金费用。

马治薇去年5月30日又在厦门市一家饭店接受对方给予的5000美金的现金,并且在返回台湾后将这笔钱兑换成台币,用于竞选广告以及竞选活动的相关支出。她在大陆的联络人“冰姐”之后继续以虚拟货币资助她的竞选活动费用。

联合报报道说,桃园地检署承办检察官高健祐接获有关情资后,今年1月4日指挥法务部调查局桃园市调查处进行搜索和查证,认定被告马治薇涉嫌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反渗透法以及国家安全法相关规定。而被告在审理约谈过程中矢口否认违法,并且避重就轻、态度不佳。检方认为被告仅为谋私利,接受境外敌对势力和渗透来源资助逾百万台币,参与立委选举,企图潜伏立法院,“危害我国主权及自由民主宪政”,因此“建请法院量处有期徒刑3年8月,并科罚金新台币200万元,以儆效尤”。

中国大陆以往多次以金钱为诱饵招募台湾退役甚至现役军人为其收集提供军事情报,而马治薇的案子显示,北京对台湾的立法委员和立法机关也处心积虑试图渗透。

蔡英文政府在今年的台湾大选前一再指责北京以各种方式向台湾的选民施压,试图干预台湾的选举。台湾的检察机关也侦查起诉了一些组织地方选举桩脚前往大陆,接受国台办等单位免费招待,为北京属意的特定候选人拉票的案子。

责任编辑: 李冬琪  来源:美国之音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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