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盐城市大丰区法院在拍卖平台上,拍卖一瓶4.2元的雪碧,引起网民围观。(网页截图)
【大纪元2024年09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李韵报导)近日,江苏盐城一法院的拍卖信息引起舆论关注。拍卖物为一瓶雪碧汽水,起拍价4.2元。而雪碧的主人是一名身家千万的老板,其破产后,法院对他的财产进行拍卖以偿还债务。该消息引发网民围观,抨击法院“浪费司法资源”。
近日,江苏盐城市大丰区法院在拍卖平台上,预告了一场拍卖,众多价格低廉的小商品引起人们关注,其中有一瓶市场价人民币6元的雪碧,拍卖价为4.2元。
拍卖信息备注只能为“自提”,不支持邮寄,许多网民惊讶于法院拍卖这样的低价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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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下午,《扬子晚报》报导,该大瓶雪碧汽水的所有者之一,为江苏某生物科技公司和某海洋食品公司法人,两家企业注册资本分别为500万人民币和172.5万美元,合计注册资本超千万人民币。
被执行人之一的陈先生介绍说,目前企业已破产。在破产之后,法院开始对他的个人财产进行拍卖,以偿还债务。
陈先生说,自己已经没有更多可供执行的财产。对于未来,陈先生仍希望能够努力改变。
检索发现,盐城市大丰区法院的以往拍卖记录中,也曾拍卖过4.08元人民币的过期玻璃水、5元的体重秤、7元的洗菜盆等低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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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些,不少网民抨击,这是在浪费公共资源,浪费司法资源。“作秀。”“离了个大谱。”“太荒唐了!寻开心吧?”“魔幻的国,洋相出尽。”“扯蛋的事情干得很专业。”“吃饱撑的,浪费司法资源。”“这是一个‘伟大’的创举,永远‘留在’人民心中(暴怒)。”
也有网民嘲讽,“一天摸排调查了一瓶雪碧、一套螺丝刀、一个体重秤的价格,上架拍卖了18元,领了300工资。”“年终总结可以写共计处理多少宗案件,这样人员都有工作量,工资拿的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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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网民“芸芸纵声”表示:这是在浪费公共资源。“该起案件被执行人企业注册资本超千万,企业破产后就算拍卖所有品,一些几元、十几元的小商品也不值得拿来法拍。”
“毕竟还有那么多的积案需要去执行。与其花气力在一个案件中挽回一些微不足道的损失,不如尽可能在更多的案件中挽回大部分的损失。”
该网民表示:这位昔日风光无限的企业家,如今深陷财务困境,其命运起伏的戏剧性转折,无疑为世人揭示了商业世界的残酷与无常。
他说,这一事件不仅是个人的经济悲剧,更是商业环境变化的缩影。近年来,随着经济的波动,许多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客户流失等困扰,尤其在某些消费品领域,竞争愈发激烈,导致曾经风光的企业也无法幸免。而这种现象在整体经济环境不景气、社会消费疲软的背景下尤为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