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中国经济 > 正文

杭州湾大量楼盘烂尾 购房人受司法腐败拖累

图为浙江宁波杭州湾一处烂尾的楼房。(视频截图)

自疫情以来,中国大陆房地产开发商由于房子烂尾、质量、操作违约等问题,所引发的诉讼越来越多。但是官商勾结、司法腐败,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证。

近日大纪元获得的一段视频显示,在浙江宁波杭州湾新区,碧桂园、融创,绿地等房地产开发商建的楼盘空置,房子在2022年交付,但至今几乎没人入住,工地变成了空场子,烂尾现象严重。

拍摄者介绍,这都是期房,开发商拿地做抵押。当时把杭州湾吹嘘得不得了,开发商虚假宣传,再加上疫情,现在有大量的诉讼。房子很多没卖出去,有的也没建好,现在都没人住,周边什么配套都没有。

记者查询企查查发现,宁波融创海之湾置业有限公司(所属集团:融创集团)目前共有24项法律诉讼,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作分包合同纠纷等。而宁波杭州湾新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属集团:碧桂园),涉及法律诉讼高达476件。

中共商务部资料显示,宁波杭州湾新区位于浙江省宁波市北部,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地处沪杭甬经济圈中心,是“长三角乃至中国沿海地区至关重要的战略发展要地”。

之前这里还是一片滩涂,2008年杭州湾跨海大桥建成通车,2010年设立杭州湾新区,2014年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治能级也由原来属于慈谿管辖,转变为宁波市直辖。

上海的王先生告诉大纪元记者,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去杭州湾圈地建房,但是没想到遇到疫情了,现在基本上60%~80%都没什么人入住,很多房子都是空房。

“现在外资也撤掉了,原本是可以引进一些国外的企业。现在只有中国移动、吉利啊,吉利汽车那边员工可能比较多一点,其它产业都没怎么进来。”王先生说,“当时很多消费者也是去那边,政府把它宣传成长三角湾区经济,将来怎么怎么样啊,炒作了一波,现在是一地鸡毛,等于说没有声音了。”

购房者因疫封控情无法签约 定金被吞 律师指司法枉判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也是其中的一名投资购房者,因遭遇疫情封控,无法离开上海去宁波签定购房合同,被开发商视为违约,又遭法官司法枉判。

2021年,王先生的父母从新疆来到上海,临近过年一家人去浙江杭州湾看房子,订了一套500多万元的别墅。由于王先生本人的银行卡限额,于是由王先生的父亲代付20万定金,签署认购协议。等过完年之后,再去签正式合同,需要网签备案的。

“2月2号当时是过年,开发商这边没有合同,2月25号,过完年之后,他们还是没有合同拿出来,就是没办法签。”王先生说。

2021年3月份,上海疫情严重,之后是长达数月的封城。大概是3月20日左右,王先生的健康码突然变成黄码,不能出小区。3月29日,王先生所在的松江区小区也发出封控公告。

聊天纪录显示,2022年3月底,王先生被赋黄码,所在的小区被封控。(受访者提供)

“当时还想要这个房子。为了表达诚意,我陆陆续续又转了30多万。但是疫情迟迟没有放开,一直到5月份,开发商提出解约了,那个时候我就开始找律师来处理这个事情。开发商本来都没什么钱,说白了就是欺负人。”

2022年4月26日,宁波融创公司发出了一份解约告知函称,王先生一方未履约,解除认购协议书,支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2022年4月26日,开发商发出解约告知函。(受访者提供)

到了2022年年底,融创因为疫情延期交房,很多业主发现房子有质量问题。房子建在滩涂上,下雨天的时候墙渗水,地下车库也积水,导致很多业主没办法办理正常交房和装修。

“我是一只脚插进去,另一只脚在外面。别人是贷款都已经贷了,导致现在出都出不来,等于说首付、月供都打水漂了,房子也不要了,因为现在房子跌价跌得厉害,等于说摆烂了。”

然而,浙江省慈谿市法院2024年9月的一份民事判决书认定,王先生的父亲(原告)是买受人,将王先生(原告)排除在购房主体之外,判定王先生一方违约。对于解除合同的时间,法院无视解约告知函,以2024年6月11日作为解除合同的时间节点。

代理此案的上海戴佩清律师告诉大纪元记者,因为疫情,开发商解除了认购协议,而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免除责任的,这个时候开发商违约了,所以要双倍返还定金。法官极力地把王先生踢出局,就不存在疫情不可抗力了。

第一,所有的微信聊天纪录都指向王先生是购房人,包括开发商销售人员找王先生要征信纪录、催款,而不是找他父亲要房款钱。他父亲的年龄限制无法贷款买房。

如果王先生不是这个协议的主体,不是本案的当事人,他打给开发商的35万也不能在本案里面受理,要另行起诉。那开发商拿这个钱是否不当得利?

第二,2024年6月11日,是她作为代理律师第一次跟王先生去开发商那里协商,法院就视这一天为解除合同。其实双方都一致认为早就解除合同了,这是大家的合意。

“就像大家早就两年前都说好了离婚的,他来一个说你们没离婚,我认为你现在才离婚,你(法官)没有权利的。他为了避免在2022年的4月解除合同,有两年多的利息,那么他擅自确定是今年的6月11日开发商才解除合同。”

第三点,就是谁违约的问题。“封控的时候开发商把购房协议解除掉了,还要我们继续履行合同吗?是你们解除合同的。4月份正好是上海最严格的封控,有的小区2月底就封了。上海6月1号集体解封,全世界都知道。”

戴律师认为,这个案子明显的就是司法腐败,法官混淆概念,混淆主体。现在上诉到了中级法案,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判决。

“如果不是司法腐败,我们是百分之百赢的。”她说,“凭我的直觉,开发商是被当地公检法司保护的。那么多的烂尾楼,真的是全国各地的血汗钱都堆在这里,现在全是空的。”

责任编辑: 李华  来源:大纪元记者李圆明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24/1011/2113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