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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冷知识:天大的理,也不能匿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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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神宗元丰元年(公元1078年),滑州治所白马县发生了一起凶杀案。

凶手是当地一个凶神恶煞的混混,百姓都不敢惹他,就连死者家属都不敢去官府举报,又不甘心家人白死,只能写了一封匿名信乘夜送到县衙举报。

一个负责巡逻的弓手捡到了这封信,但是他不识字,只好请县衙的看门人来帮他念信,弓手随后根据举报信的信息将凶手擒获。

这本来是一起非常清晰的案件,杀人偿命,县里可以直接审判了,然后送到刑部去核准之后执行死刑就能结案。

结果在论功行赏的时候节外生枝了,看门人跳了出来,说他也对破获这起案件做出了贡献,也要领一份功劳。

这一个小小的细节,如同一记闷棍,把负责审案的县吏给打懵了。

因为宋代有一个非常严格的规定:不许匿名举报,要是查出来谁搞这种事情,官员处分,百姓流放。

潘美的从孙潘夙就曾经因为匿名举报被发配到随州去监酒税——读书人最看不起的工作,成天出没于酒坊酒贩之间,事务繁琐至极,官场地位几乎等于没有。

宋真宗甚至下诏书,别说匿名举报了,大臣们匿名上奏折也不允许。

总而言之就是一句话:你要举报可以,但是得实名,不要在背后偷偷摸摸地搞小动作。

现在,摆在白马县县吏面前的问题就很复杂了:

举报者的行为是非法的,他应该被依法流放,但是他是死者家属,因为害怕被凶手报复才匿名举报的,并且举报的也是实情,感觉又情有可原;

既然举报的行为非法,那就说明这个案件的某个环节是违背程序的,因此凶手被抓获这件事情从一开始就是存在程序问题的。

白马县的官员们一合计,这事儿太复杂了,万一今后凶手家属有懂法律的,找个机会去告状,恐怕会牵扯到自己的前程。与其自己绞尽脑汁,不如把这个裁决权报给上级。

当时,滑州正好撤销了编制,白马县被划给了开封府直管,这起案件就送到了权开封府尹苏颂的手里。

苏颂拿到这个案子也觉得很难办,思来想去决定给宋神宗当面汇报,然后提出了自己的处理意见:“凶手因为被抓捕的程序不合法,可以免去死罪,匿名举报者有过错,但举报的是实情,建议不予处罚。”

宋神宗听完汇报之后,做出了终审裁决:“程序的确不对,凶手可以免死,但是匿名举报的风气不能助长,必须惩罚。”

随后,苏颂裁决将匿名举报者施以杖刑,再给了一点补偿来安抚他,就此结案。

苏颂后来感叹说,凶手并不是因为不相干的人举报而被抓的,举报者本来就是死者家属,只是害怕报复才匿名,并不是什么大的过错。但是宋神宗担心告密之风盛行,硬是处分了举报者,可谓忠厚之至。

不过,宋神宗的忠厚也扛不住熙宁变法的滚滚洪流。

当时王安石每立一法就要求全国立刻推行,立重赏来诱使百姓举报抗拒新法者,终究变得告密之风盛行,祖宗的法制不复施行,直到宋高宗南渡稳定政权之后,才开始慢慢恢复祖制,重新禁止了匿名举报。

2024年10月23日

责任编辑: 吴量  来源:读宋史的赵大胖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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