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励志协会日前邀请台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林达以“当前国安法制运作之挑战与建言”为题,发表专题演讲。(钟元/大纪元)2025-11-13 24:53
台湾共谍案、中共介选案屡遭轻判或判无罪引发争议。台北地方检察署资深检察官林达提出对当前国安法制运作的建言。
台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林达博士,在逾20年的检察官职业生涯中,承办过许多重要的案件,并专注于国家安全法制与实务案件侦办,曾侦办多件国安及境外介选案件,和筹办国安研讨会促进相关议题的改革建言。他曾三度当选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的民选委员,其中两次是全国最高票的委员,在担任委员期间致力推动多项改革措施,包括主任检察官票选制度、一二审轮调制度、检察长公开透明遴选制度等。
台湾励志协会日前邀请资深检察官林达,以“当前国安法制运作之挑战与建言”为题,发表专题演讲。
共谍案屡轻判 林达:法官未能俯瞰整个敌国系统的全观
台湾共谍案层出不穷,近年共谍案件屡遭轻判。林达提及国安侦审共谍案的实务现况,以2017年的陆生周泓旭共谍案为例指出,他总共涉及二部分的犯罪事实,第1案法院判决他涉犯违反国家安全法发展组织未遂罪,判有期徒刑1年2月。第2案法院判决他及涉嫌共同发展组织犯罪的王姓、侯姓人士,均无罪确定。
林达说,第2案在法院一审时,认为周泓旭并未向接触的军人表达共谍身份,只是搜集资料向大陆上级陈报,对于中华民国并未有“明显而立即危险之行为”。二审判决认定他于公开活动结识友人,未达危害国家安全或社会安定程度,判决他无罪。
林达指出,台湾刑法是追诉“个人”的“过往行为”,针对特定的静态事实观察。但现实上共谍在台发展组织,是动态的持续推升过程,是“整个境外军情系统”派遣的“前哨诱饵”,仅凭传统刑法观念的打击视角,很难有效防制。
他说,尤其台湾刑法实务界竟要求共谍须达到对中华民国有“明显而立即危险之行为”,那台湾应该如何因应“敌国培养布线诱饵”呢?他指出,对于共谍案,法官只看到眼前个人行径,缺乏见微知着、未能俯瞰到整个敌国系统的全局观。

中共介选案屡轻判 林达:中共资金流追查不易
针对涉中共资金介入台湾选举案例,林达分享了统促党前立委参选人何女贿选案、前长沙台商协会长林男挺韩国瑜餐会贿选案,以及前新北市水资源经济发展协会洪男涉嫌勾结统促党总裁“白狼”张安乐之子张玮,其经营的“华夏大地旅行社”等8家旅行社业者,总共暗渡5,000名中共官员非法来台等国安案件。
林达提到,大陆配偶、统促党前立委参选人何女,被控收受中共对台情搜机关款项并在台发展组织,一二审均判无罪。台湾高等检察署提起上诉,最高法院6月25日驳回上诉,何女无罪确定。
林达说,中共利用旅游团、同乡会、协会等名义进行落地招待,并以优惠机票、餐宴等方式影响台湾选民的投票行为。检察官很努力地搜寻证据但很困难,尤其是微信的证据很容易消失掉,中共资金流追查不易,导致部分中共介选案件难以定罪。
中共对台常用“灰区作战”破坏台湾关键设施
中共渗透台湾严重,林达指出,检方侦办涉及国安法制的案件,包括发展组织、泄漏秘密或关键技术及破坏关键设施。林达说,立法院会2002年三读通过修正“国家安全法”部分条文,明定不可为外国、陆港澳及境外敌对势力等窃取国家关键技术。国科会2023年底公告22项国家关键技术清单,涵盖技术范畴涉及国防、农业、半导体、太空、资通安全等领域。
林达指出,中共近年来对外常使用“灰区作战”,利用民船、海警等进行骚扰,台湾海巡面临第一线压力。对于检方侦办破坏关键设施部分,他指出,台湾海底电缆遭中国人(中共)恶意破坏,须证明船长确有故意,重罪更需证明“意图”影响国家安全,此类证明实务上极为困难,法院采高度严谨证据审查,导致部分案件无法定罪。
林达说,今年2月中国籍男子驾驶“宏泰58”拖断海底电缆案,由台湾海巡署登检扣留破坏海底电缆的中资货轮,并将中国籍船长王玉亮及7名中国籍船员带回,王玉亮被判处3年徒刑。行政院日前拍板“海缆七法”修法,将纳管各类缆线、违法船只可没入。
中华民国存续是言论自由的界线
陆配网红“亚亚”因在影片中公开鼓吹武统,被中华民国移民署依法废止依亲居留许可,并被限期出境回到中国。林达强调,中华民国存续是言论自由的界线,陆配主张中共武统若以消灭中华民国国体、民主政体为目的,则不应受言论自由保障。
林达也指出,陆配何女收中共的钱在台发展组织,鼓吹中共并吞台湾,证据确凿,二审法院还是判决无罪,高检署已宣示上诉三审。他表示,陆生周泓旭共谍案,法院对于为中共发展组织的犯罪行为,认为王姓男子行为须有“明显目立即”的“具体危险”时,才可处罚。法院这样宽容言论自由的见解,是认为发展组织只要还没“动刀动枪”,就是无罪吗?
林达表示,台湾法律人的底层认知,他们养成的过程,经历对威权体制的反抗、对言论自由的捍卫,以及对依法行政的坚持。但许多法官对言论自由界线与国家安全的认知缺乏,也凸显台湾法学教育长期忽视国安法制的后遗症。他认为,台湾法律应能反映社会的价值和需求,与时俱进。
林达提出国安法制的多项建言
最后,林达提出多项建言,呼吁法律人加强国安法制的不足。他认为,要改变法律人的底层认知,应当开展国安法制研究学门,透过法学理论,引导建立司法实务标准。他也呼吁增设国安专庭,并增订“国安事件处理法”,仿效美国国安案件司法指引,对于辩护律师和相关人员都须经过国安考核,所有资讯和程序也都完整管制。
对于中共积极介入台湾选举,林达也表示,政府应该做好向民众宣导工作,在防堵境外介选的反渗透法方面,导入“防止误触渗透之自主申报制”,可仿照选举文宣品新台币30元上限的参考标准,在大选前10个月内,里长或同乡会都避免接受中共落地接待,或者须限于一定数额以下,避免误触反渗透法,或遭检调误认而拦查;如果因故难以推却招待,逾一定数额则自主申报,避免遭调查困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