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原副省长李石松受贿案,周二宣判。李石松因受贿罪,被判刑15年,罚金5百万元人民币。另据《明慧网》报导,李石松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受到国际组织的追查。
通报称,李石松利用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数额特别巨大。
据公开简历,李石松曾任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红河州副州长,曲靖市委副书记、书记、副市长、市长,曲靖军分区第一书记,云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据《明慧网》报导,李石松在曲靖市任职期间,曾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对云南美术教师徐燕晶长期遭冤狱,被迫害失明;以及法轮功学员朱恩华、杨树珍母女遭绑架、构陷、非法判刑,负有责任。
新唐人电视台记者李梅、刘芳综合报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