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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危险日增 因为一项被滥用的法律原则

—法官得根据犯罪性质判刑 而非种族背景

在加拿大,所有自称是原住民,包括第一民族、梅蒂人和因纽特人,无论是有无身份,都必须被适用格拉杜原则。这些人犯罪,法官都必须想办法不要判刑,而是寻求其它教导办法。不幸的是,这一原则被随意滥用。萨省一名暴力罪犯,没有任何原住民或梅蒂斯人的生活经历,只是声称其外曾祖父是原住民,就被萨省上诉法院法官采信,将原判刑期减半。犯罪分子及其辩护律师深知,即使说法再荒唐牵强,也能得到法官信任,因此都会想办法编造原住民的说法,最终获得减刑。

犯下大多数暴力罪行的只是少数人,无论什么种族背景,就得绳之以法

加拿大的危险暴力罪犯屡屡被法官轻判,或轻易获得保释后继续祸害社会,加拿大人受够了!

面对此起彼伏的加重刑法和改革保释法的呼声,联邦政府推出刑事司法改革,一些危险犯罪分子可能会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然而,政府却刻意忽略加拿大最高法院1999年颁布的“格拉杜原则”(Gladue principles)——一项导致许多危险犯罪分子继续逍遥法外的司法政策。

格拉杜原则被滥用

法官轻判或提前释放哪个重罪犯时,经常会援引格拉杜原则。卡尔加里一名叫RJM的男子多次强奸并威胁要杀死一名12岁女孩。去年9月,法官宣判时减轻其刑罚,并表示如果不是因为格拉杜原则,他会按检方提出的量刑要求判刑。由于RJM服刑期已满,很快会重获自由,并有可能再次祸害其他儿童。

曼省一名叫贝尔(Dean Richard Bell)的男子去年1月刺死另一名男子,也被法官援引格拉杜原则减轻刑罚。

这两个案例,只是近期几个援引格拉杜原则的判例。过去26年中,已在数千起刑事案件援引这一原则。在加拿大,所有自称是原住民,包括第一民族、梅蒂人和因纽特人,无论是有无身份,都必须被适用格拉杜原则。这些人犯罪,法官都必须想办法不要判刑,而是寻求其它教导办法。

不幸的是,这一原则被随意滥用。萨省一名暴力罪犯,没有任何原住民或梅蒂斯人的生活经历,只是声称其外曾祖父是原住民,就被萨省上诉法院法官采信,将原判刑期减半。犯罪分子及其辩护律师深知,即使说法再荒唐牵强,也能得到法官信任,因此都会想办法编造原住民的说法,最终获得减刑。

法律量刑须公正

高院当初设立格拉杜原则,是为减少监狱系统中原住民比例过高的问题。1999年成年原住民仅占加拿大成年人口的2%,但联邦监狱囚犯中高达17%的人是原住民。指望格拉杜原则能降低这一数据,就太天真。如今,联邦监狱囚犯中原住民占比高达28%,女性囚犯中,原住民占比更是高达50%。

加拿大原住民面临的社会挑战十分严峻,如保留地成长环境艰苦,药物滥用泛滥、犯罪猖獗,儿童得不到应有的照顾,贫困现象普遍。此外,原住民天生就对政府当局缺乏信任,导致犯罪滋生。这些问题,才是法官在援引格拉杜原则时经常提到的。

许多原住民罪犯出身贫寒,饱受虐待,但并不意味着他们在触犯暴力犯罪时,危险系数就会降低。轻判他们,往往会加大教导难度,再犯率也更高。人们同情他们的遭遇,虽能理解,但在量刑时,公共安全必须放在首位。

法律量刑,既不能因种族因素重罚,也不能因种族背景轻判,两者都是错误的。法院要真正做到的是,不分种族,而是根据个人犯罪记录及其对公众构成的风险来量刑。

要降低监狱中原住民罪犯比例,必须探究问题根源。原住民保留地往往是社会经济灾难源头:地处偏远,机会有限,许多家庭机能不健全。改变这套体系并非易事,但要想减少监狱系统中原住民数量,就得这样做,为了公共安全,暴力惯犯必须长期监禁。

犯下大多数暴力罪行的只是少数人,一旦抓住,无论什么种族背景,就得绳之以法。格拉杜原则的初衷是好的,但未能发挥作用。政府除改革保释和量刑指南外,还应废除危及公共安全的格拉杜原则。

作者简介:

科里.摩根(Cory Morgan)是卡尔加里专栏作家。

原文Cory Morgan: Courts Should Sentence Based on the Crime, Not Race刊载于英文大纪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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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江一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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