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青年廖某宇因与女友斗嘴,在城市主干道上高速行驶,撞死一家三口。法庭宣判其死缓,死者家属不服,网民也一边倒谴责判决不公。
当地时间1月9日上午,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法院对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宣判。
判决书称,2024年10月2日18时30分许,被告人廖某宇驾驶电动汽车,载女性朋友孙某某沿昌江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一红绿灯路口等待通过时,因与孙某某发生争执致心情烦躁,持续加速行驶,撞上由北向南横过马路的被害人胡某一家,其中包括父亲怀抱中不满一岁的婴儿,致三人死亡。
法院认为,廖某宇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由于廖某宇在看到被害人后曾采取紧急制动和打方向盘的避让措施,案发后有自首情节,因而判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据陆媒报导,廖某宇在法庭上神情“淡定”,始终未对受害者家属表达歉意。听闻判决后,被告家属及死者家属表现都很激动。前者主张此案性质是“交通肇事”,认为死缓判重了;后者也不认可这个判决,认为应该对被告立即执行死刑,并决定申请抗诉。
被害人家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披露,这起祸事的起因,竟然s被告与车上同行的女友因为“鹦鹉何时学舌”而斗嘴。
被害人母亲胡女士说,事发当晚正值晚交通高峰时段,廖某宇等了3轮红绿灯,其间与同车女性朋友闲聊“鹦鹉学舌距今多少年”的话题,女性朋友说是4000年,廖某宇认为是6000年。斗嘴后两人陷入沉默,廖某宇见对方不理他,便心生愤懑,绿灯亮了后就脚踩100%电门加速行驶。
女性朋友受到惊吓,忙说“我错了,我害怕”,廖某宇一度松了一点油门,但随后再次踩满100%电门。女性朋友大喊前边“有人”,廖某宇还是一意孤行,最终撞死一家三口。
司法鉴定意见书则显示,廖某宇是在将车速加到128.96km/h后,与行人发生碰撞,撞击时车速为107.28km/h。撞击前2秒,司机曾向右打方向,然后又向左急打方向,最终车辆在撞击发生5秒后停止。
在相关报导下,一些网民也留言批评判决不公。
有北京网友写道:“这样判,家属肯定不服,不能服众,因为在闹市开车把电门踩到底,就因为和女友吵架,女友道歉了都不行,明知道电门踩到底会出人命还这么做,不就是故意杀人吗?怎么还死缓?受害人家属怎么承受?3条人命。”
一名江苏网友则感叹:“这是对死者家属的又一次致命伤害!”
还有广东网友也评论说:“造成3人死亡不判死刑立即执行的理由,居然是他与别人发生了争吵。发生了争吵高速驾车,其行为是明知这样做会带来严重的安全风险而放任这种风险的发生,进而造成3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无异于故意杀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