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舒生
崇祯十七年,李自成兵临北京。紫禁城内,崇祯帝挥剑砍向长平公主,留下那句痛彻心扉的呐喊:“若何为生我家!”彼时朝堂之上,曾充斥着“陛下圣明”“四海升平”的颂词,可当危机降临,那些歌功颂德者或逃或降,无一人愿为“圣明”君主殉国。
三百年后,汉娜・阿伦特在耶路撒冷审判席前,目睹了纳粹战犯艾希曼的平静。这个双手沾满犹太人鲜血的刽子手,竟宣称自己只是“齿轮系统中的一环”,所作所为皆符合“职责要求”。阿伦特由此提出“平庸之恶”——当个体放弃独立思考,将自己完全交付给权力,谄媚与服从便会成为集体无意识的选择。
歌功颂德从来不是简单的言语讨好,而是一种深入骨髓的奴性流露。它像一层厚厚的尘埃,覆盖在权力机器之上,让监督失灵,让批判失声。问题是:当一个社会把谄媚当作智慧,把批判当作叛逆,自由民主的种子又能在何处生根?
歌功颂德的本质
明嘉靖年间,首辅严嵩以“青词”谄媚皇帝,将“嘉靖”二字拆解为“家家皆净而无财用”的讽刺,竟被赞为“圣意洞察”。为博帝王欢心,严嵩父子大肆敛财、排除异己,朝堂之上“无敢言时政者”。这种极致的谄媚,换来了二十年权倾朝野的富贵,却让大明王朝在颂歌声中一步步走向崩塌。
黄宗羲在《原君》中尖锐批判:“后之为人君者,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不敢自利,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歌功颂德者恰恰是这种“大私”体制的帮凶。他们明知帝王之过,却选择用谎言粉饰太平,本质上是用人格换取私利,用尊严兑换苟安。
这种自轻自贱并非中国独有。罗马帝国晚期,元老院议员们对着暴君尼禄山呼“奥古斯都”,即便他纵火焚烧罗马城、残杀无辜,仍有文人写下“神圣之火净化寰宇”的颂诗。这些曾经维护共和制度的贵族,为何沦为暴君的附庸?答案或许就藏在人性的弱点里。
趋利避害是生物本能,可当这种本能凌驾于良知之上,人便不再是独立的个体,而是权力的附属品。歌功颂德者常以“识时务者为俊杰”自辩,却忘了孟子所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人格底线。他们看似聪明,实则做了最愚蠢的选择。
鲁迅曾尖锐地指出,中国历史上只有两个时代:“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歌功颂德者,正是主动拥抱后一种时代的人。他们以为换取了苟安,却不知奴隶的安稳从来都是暂时的。当权力失去约束,谄媚者终将成为权力失控的第一批牺牲品。
人格是公民身份的基石。一个连自己人格都不珍视的人,如何能承担起监督权力、守护民主的责任?当歌功颂德成为社会主流,人们会逐渐习惯“上级永远正确”的逻辑,将独立思考视为危险,将批判精神视为异端。这种精神上的自我阉割,比制度上的禁锢更难打破。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区分了两种人:自由人与奴隶。他认为,自由人的特征在于“能够为自己而活”,而奴隶则“为他人而活”。
歌功颂德者自愿选择了后者。他们将自己的判断力、尊严和独立性,作为贡品献上了权力的祭坛。
从公民到臣民的沉沦
公元前509年,罗马人推翻王政建立共和,设立元老院与执政官相互制衡。彼时的罗马贵族以“公民”自居,敢于对权力说“不”:当执政官凯撒试图独裁,布鲁图斯等人挺身而出,用匕首捍卫共和制度。即便在凯撒死后,元老院仍坚持“权力不可独断”的原则,这种公民意识成为罗马共和的精神支柱。
可到了罗马帝国时期,一切都变了。皇帝屋大维被尊为“奥古斯都”,元老院沦为橡皮图章,议员们争相献上最肉麻的颂词。有议员为讨好皇帝,竟提议将皇帝的生日定为“神圣日”,将皇帝的雕像立在每一座神庙。曾经的公民精神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臣民”心态:只知服从,不知监督;只懂感恩,不懂问责。
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写道:“公民意识不是天生的,而是后天培育的。它要求每个人都明白,自己不仅是国家的主人,更是权力的监督者。”歌功颂德者恰恰背叛了这种公民身份,他们主动将自己从“主人”降为“仆人”,将权力从“受托者”抬为“统治者”。
这种背叛在中国历史上表现得尤为深刻。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追溯:“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从“天下为主”到“君为主”的转变,背后正是歌功颂德者的推波助澜。他们用“君权神授”“天子圣明”的谎言,将君主神化,将民众驯化,让“臣民”身份根深蒂固。
公民与臣民的边界,究竟在哪里?不在于是否服从法律,而在于是否拥有批判权力的勇气;不在于是否热爱国家,而在于是否敢于指出国家的不足。歌功颂德者混淆了“爱国”与“爱权力”的区别,将对权力的批判等同于对国家的背叛。这种认知上的谬误,让无数人在“忠君”的名义下,放弃了公民的责任。
当一个社会的大多数人都甘愿做臣民,自由民主便成了无源之水。就像罗马共和的覆灭,不是因为外敌入侵,而是因为内部公民精神的消亡。没有公民的监督,权力必然走向滥用;没有公民的批判,制度必然走向僵化。这是歌功颂德的必然后果。
在中国历史上,明清时期的“文字狱”与“颂圣文化”形成了鲜明对比。一面是因言获罪的恐怖,一面是铺天盖地的谀词。
这种环境下,真正的思想者噤若寒蝉,而“歌德派”则如鱼得水。明代思想家李贽曾辛辣讽刺:“今之学者,官样文章,满纸谀词,实乃学之贼也。”
但问题不仅在于谄媚者本身。当歌功颂德成为一种风尚,它会产生强大的社会压力,迫使更多人加入这一行列。
歌功颂德与特权膨胀的恶性循环
1961年,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受审时,反复强调自己只是在“执行命令”。这个曾经的纳粹高官,负责将数百万犹太人送往集中营,却坚称自己“毫无过错”,因为他的行为符合当时的“国家法律”。阿伦特在《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恶的平庸性在于,它不是由邪恶的人犯下的,而是由不思考的人犯下的。”歌功颂德正是这种平庸之恶的典型表现。
当一个人说“皇帝圣明”时,可能并非真心认同,只是因为别人都这么说;当一个人对权力的过错视而不见时,可能并非毫无察觉,只是害怕与众不同。这种“随大流”的心态,让谄媚成为一种社会风气,让批判成为一种政治风险。
托克维尔对此有深刻洞察:“在民主社会,多数人的意见具有专制力量。当赞美权力成为主流,异议者将面临孤立。”
更危险的是,歌功颂德与特权会形成恶性循环。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警告:“一切有权力的人都爱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经验。”当权力者听到的全是颂词,便会逐渐相信自己“无所不能”,进而扩大特权;而特权的扩大,又会让更多人选择谄媚,以换取特权的庇护。
唐玄宗前期励精图治,开创“开元盛世”,后期却沉溺于杨贵妃的温柔乡,重用谄媚的杨国忠。杨国忠为讨好玄宗,隐瞒安史之乱的军情,宣称“逆贼不足忧”,导致叛军迅速逼近长安。而那些敢于直言进谏的大臣,或被罢官,或被处死。这种“谄媚者上位,直言者遭祸”的氛围,最终让唐朝由盛转衰。
类似的场景在历史上不断重演。纳粹德国时期,希特勒的演讲被奉为“真理”,任何质疑都会遭到残酷镇压。无数德国知识分子选择沉默,甚至加入歌功颂德的行列,连像海德格尔这样的大哲学家也为纳粹的暴行提供“学术支持”。
平庸的恶,为何比极端的恶更可怕?因为它具有普遍性,几乎每个人都可能陷入其中;因为它具有隐蔽性,常常以“服从”“忠诚”的名义出现;因为它具有传染性,会像病毒一样在社会中蔓延。
没有一滴雨会认为自己造成了洪灾。当歌功颂德成为社会风气,每个谄媚者都觉得自己只是“顺应时势”,可正是无数这样的“顺应”,汇成了侵蚀民主的洪流。
这种恶性循环一旦形成,便很难打破。权力者依赖颂词巩固统治,谄媚者依赖特权获取利益,普通民众则在沉默中逐渐麻木。自由民主所需要的批判精神、监督意识、独立人格,都会在这个过程中被逐渐消解。就像一艘失去航向的船,在颂歌声中驶向毁灭的深渊。
阴魂不散的歌德文化
可为何歌功颂德的文化能在中国历史上根深蒂固?这与传统文化中的“忠君”思想被异化密切相关。儒家倡导的“忠”,本是对道义的坚守,是“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的双向奔赴。可在专制皇权的不断强化中,“忠”逐渐异化为无条件的顺从,“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愚忠观念深入人心。
顾炎武曾痛心疾首地指出:“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歌功颂德者,正是在助长“仁义充塞却率兽食人”的亡天下之危。这些自愿为奴的人用谄媚消解了道义,用顺从扼杀了良知,让整个社会陷入是非不分、黑白颠倒的困境。
这种奴性的残留,至今仍在影响着我们。网络上,不乏对权威的盲目崇拜;现实中,仍有对权力的过度敬畏。有人将领导的错误决策奉为圭臬,有人将官员的表面功夫赞为实绩,却忘了自己作为公民的监督责任。更可怕的是,这种奴性往往披着“识时务”“懂人情”的外衣,让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放弃了独立思考。可自由民主从来不是天上掉下来的礼物,而是每个公民用理智和勇气争取来的权利。
在雅典城邦,公民有权在公民大会上弹劾执政官;在近代西方,启蒙思想家们用笔杆子挑战王权与神权;在现代民主国家,媒体监督、司法独立、公民抗议,共同构成了制约权力的网络。这些制度的背后,是无数个体拒绝谄媚、坚守良知的勇气。正如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所说:“民主的本质,在于每个公民都有能力且愿意参与公共事务。”这种参与,不是歌功颂德式的附和,而是批判性的监督与建设性的意见。
当务之急是培育公民精神
17世纪的明清之际,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等思想家直面王朝覆灭的惨痛教训,发出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呐喊。黄宗羲在《原君》中大胆提出“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顾炎武主张“众治”而非“独治”,这些思想犹如黑暗中的微光,试图唤醒沉睡的公民意识。
他们的努力告诉我们:批判奴性并非要否定一切,而是要打破“权力至上”的迷思;培育公民精神并非要制造对立,而是要建立“权力受监督”的共识。自由民主的建设,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每一个人摆脱奴性的束缚,勇敢地承担起公民的责任。
如何打破歌功颂德与特权膨胀的恶性循环?孟德斯鸠给出了答案:“防止权力滥用的办法,就是用权力约束权力。”但权力的约束不仅需要制度保障,更需要公民的参与。就像美国独立战争时期,潘恩在《常识》中呼吁民众“警惕权力的诱惑”,正是这种公民意识的觉醒,让美国在三权分立的制度之外,还有强大监督力量。
培育公民精神,要打破“等级观念”的枷锁。奴性文化的核心是“权势崇拜”,认为权力者天然优于普通人。但自由民主的本质是平等,每个公民都拥有监督权力的权利,每个公民都有责任指出权力的过错。就像雅典城邦的公民,无论贫富,都可以在公民大会上发言,对城邦事务进行投票。梁启超在《新民说》中疾呼:“欲维新吾国,当先维新吾民。”这里的“新民”,核心便是具备独立人格与公民意识的现代人。
培育公民精神,要鼓励“独立思考”的勇气。阿伦特说:“思考是抵抗恶的唯一武器。”当我们面对权力的颂词时,要敢于问一句“真的是这样吗?”;当我们面对不公的现象时,要敢于说一句“这也许是不对的”。这种独立思考的勇气,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需要在教育中培养,在实践中锻炼。
培育公民精神,还要建立“责任意识”的共识。自由民主不是“人人为所欲为”,而是“人人为公共利益负责”。每个公民都应该明白,监督权力不是“多管闲事”,而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手段;批判过错不是“破坏稳定”,而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就像启蒙运动时期的伏尔泰、卢梭,他们以笔为武器,批判专制制度,呼吁自由平等,最终推动了文明的走向。
培育公民精神,也需要宽容的社会环境。民主社会不是没有分歧,而是能包容分歧;不是没有批评,而是能善待批评。雍正将批评者视为“逆贼”,本质上是对不同声音的恐惧;而真正的民主社会,恰恰需要不同声音的存在。正如伏尔泰所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只有当批评者不再被打压,当谄媚者不再有市场,民主才能真正生根发芽。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奴性不去,民主难立,一群只知道歌功颂德的奴才,永远建不成一个自由民主的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