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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真相】习反腐14年 重回“贪腐治国”

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百年真相》。

如果一个体制,高调反腐十几年,最后却把“贪污入罪标准”,一下子提高10倍,您会怎么看呢?

2026年4月10日,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发布了一份新的司法解释。其中有一条,引发了广泛关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定罪门槛,从30万元,提高到了300万元。也就是说,对贪腐的容忍度,被大幅提高了整整10倍。

习近平上台以来,一直高举“反腐打虎”的大旗,强调“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可问题是,反了14年,为什么到了今天,反而要把反腐门槛提高?

中共的反腐,是悄悄变调了,还是从来没认真过?

故意养贪官

“两高”最新的司法解释,让贪官300万元以内、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不入罪。换句话说,这相当于给贪官开了一个“免罪盾牌”——300万元以内,尽管贪。

一个贪官是300万,那十个、百个、千个、万个呢?这加起来,是多么惊人的数字。

这其实是在鼓励官员变着法子捞钱,十万八万不算什么,三、四十万是小意思,一、两百万算意思意思,都没人管。只要把这些钱变得“不明不白”,就可以了。

时评人李承鹏,把这次司法解释,和2026年公务员报考人数创历史新高放在一起对比。

他提到,十年前的2016年,大约有139.5万人报考公务员;到了2026年,这个数字变成了371.8万人。十年之内,增加了232万人,增长幅度大约167%。

录取比例呢?2016年是33:1,到了2026年,变成了98:1。也就是说,录取更难了,但报考的人反而更多了。

最极端的案例是,国家移民管理局瑞丽遣返中心某个职位,报考录取比高达7222:1。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现象呢?当官好捞钱啊。所以很多人挤破头也要往公务员队伍里挤。

这么一来,恐怕中共的贪腐,还要迈上一个新台阶。

违背国际惯例

对于“两高”这次提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入罪门槛,中共有关专家解读说,是为了“顺应经济发展形势,对抗通胀,把司法资源集中于大案要案”。

贪腐都把通胀因素都考虑进去了,中共对贪官可真够贴心的。

不过,你这贪腐定罪门槛与时俱进,反腐的治本之策怎么不与时俱进啊?

习近平在2013年的时候说,要“把权力关进笼子”。而国际通行的“把权力送进笼子”的反腐治本之策,是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

我们来看瑞典的例子。

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就已经拥有查阅所有官员财产与纳税状况的权利。任何人,都可以查看首相的财产清单。这项制度延续至今,已经260年了。

后来,瑞典进一步规定,包括公职人员在内的所有人,都必须向税务部门公开自己的财产和收入,并接受所有人的查询。同时,禁止匿名账户,一旦出现不明资金流动,社会可以随时查清楚。

这样的制度之下,会发生什么?

1995年,时任副首相萨林,因为用公务信用卡购买了几盒巧克力,被媒体一路追查,最终被迫辞职。

2006年,几位被提名的大臣,因为被邻居、商家、记者举报存在偷漏税、不缴电视费等问题,也先后辞职。

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到2016年,全球已经有153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官员财产申报与公示制度。

那么问题来了——这样一个被普遍认为有效的反腐制度,中共为什么不跟上潮流建立起来?

其实早在1994年,中共就把《财产申报法》列入立法规划了。但是32年过去了,这项立法至今搁置。

2019年,北京大学教授郑也夫发表文章,提出财产公示制度“公正、平和、低耗、无涉意识形态”,非西方传统的国家也纷纷采纳。他建议从政治局常委开始带头做。但是七年多过去了,以习近平为首的中共政治局常委坚持不带头。

他们不是不能做,是不想做。

原因也不为别的,中共官方说的“为人民服务”,实际上是“为人民币服务”。一旦财产公开,就相当于给官员贪腐的空间封顶了。他们能干吗?

越反越腐烂招登场

对于这次大幅提高贪腐入罪门槛,广东司法界人士曾先生接受外媒采访时说:这也是没有办法,因为现在贪污的数额实在太大了。

这句话虽然刺耳,但反映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现实——贪腐规模整体在上升。

曾先生说:作为公务员贪个几十万元,在很多人眼里,大家都不认为这是贪污。大概一、二十年前,我办的受贿案,检察院都不愿意立案,说数额太小了。现在就更不用说了,公务员几乎没有不贪的。

从数据来看,近年来被查的高官数量,确实在增加,而且涉案金额也越来越大,亿元级别的案件越来越多。

2025年,被立案审查的省部级及以上干部115人,是十八大以来最多的一年;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181人,是十八大以来最多的一年;查办的军队高级将领可能高达64人,是十八大以来最多的一年;被判刑的亿元贪官31人,也是十八大以来最多的一年。

2026年第一季度,中共立案审查的部级高官30人,超过2025年和2024年同期的数据之和(29人)。第一季度处分的省部级高官57人,是2025年同期人数的四倍。

这怎么办?越反越腐啊。中共干脆掩耳盗铃,把入罪门槛提高。

权为官所用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越反越腐”呢?关键在于一点:权力究竟为谁服务。

我们来看一组数据。

2020年5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中共总理李克强说:中国有6亿人群,平均每月的收入也就1,000元左右。

2023年12月26日,北京师范大学与中共官方共同编发的一份中国收入分配年度报告称,2021年中国有39.1%的人口月收入低于1,000元,换算成人口数是5.47亿人;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人数达到9.64亿。

从李克强的讲话和这份报告可以看出:中国大多数民众的收入非常低。他们面临结婚难、生育难、住房难、就医难、上学难、就业难、养老难等诸多难题。

对于月收入仅1,000元左右的6亿中国民众,或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9.64亿中国民众来说,贪官的300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财产,简直是一笔巨款。

但是,在新的司法标准下,这样一笔来源不明的财产,却可以不被追究、不被处罚。这样的制度,是代表谁?是为谁服务?是“权为民所用”,还是“权为官所用”?是让人民信任,还是让人民失去信心?

显然,“两高”的这份司法解释,把官员的利益放在了前面。

结语

回顾历史,有些关键时刻的制度选择,会对整个体制产生深远影响。

1999年中共党魁江泽民发动迫害法轮功之后,以为可以在很短时间内铲除这个信仰团体。但是,这个算盘落空了。

怎么办呢?江泽民绞尽脑汁,又想出一个邪招:只要官员追随他迫害法轮功,无论这个官员多么腐败,都会被提拔重用,甚至越腐败,越提拔重用。

结果怎样呢?江泽民提拔重用了一大批严重腐败分子。从此,开启了中共历史上以“贪腐治国”的先河。

而到了2026年,当习近平“反腐打虎”进行了14年之后,贪腐入罪制度出现了如此惊人的大幅调整。

这是否意味着,一种新的转向,正在发生?习近平也要步江泽民的后尘,从“反腐治国”重新回归“贪腐治国”?

这的确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如果您对这个话题有什么看法,欢迎在留言区和我们交流。

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百年真相》制作组

责任编辑: 吴量  来源:大纪元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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