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9年起,支联会一直以“爱国”自居,以“建设民主中国”为己任。三十多年后的今天,历史开了一个玩笑:那些被视为“爱国”的行为,如今竟成了“煽动颠覆”的罪证。

法官在判词中,用了不少篇幅论述为何案件属于“情节严重”。尽管法庭也承认,案中不涉暴力,也无具体的执行计划,但“动荡不安的社会氛围”、“具一定影响力”、“持续14个月”等理由,构成了一个无形的罗网。
傅柯(Michel Foucault)在《规训与惩罚》(Discipline and Punish)中提出,当权力决定将某种意识形态视为威胁,法律逻辑便会自动调整,将一切微小的动作——发表文章、联署、呼喊口号——无限放大,直至其成为足以撼动国家的“危险举动”。
法律条文可以重写,但历史记忆却难以删除。香港是一个充满记忆的城市,维园烛光曾是这个城市最独特的标记,它代表着一种与西方文明世界接轨的道德良知。如今,烛光熄灭了,全港一片肃静。这种静,不是平静,而是一种令人窒息的压抑。
三名被告的刑期,足够让一个婴儿长成小学生,也足够让许多人学会审时度势,学会闭嘴。这是一场针对记忆的打击,当权者深知,要彻底改造一个社会,不仅要清除肉身,更要清除那些与过去连结的符号。
这场案件,还牵涉到那座不知去向的“国殇之柱”。法官说容后处理,似乎连这座冷冰冰的雕塑,也成了法庭的烫手山芋。这座柱子,本是历史的见证,如今却成了“证物”。
李家超说:“法律从不容许任何人假借人权、民主和自由之名,公然伤害国家及同胞。”但问题在于,什么是伤害?是维园那几万支烛光,还是那个无法容忍烛光的体制?一个强大的国家,难道连几句口号都无法容纳吗?这种“安全”,究竟是真实的安全,还是当权者的心理安全?
我们正经历一个“去记忆化”的过程。旧有的地标被拆除,旧有的名字被抹去,旧有的书籍被下架。邹幸彤说她“无罪可悔”,这句话在历史的长河中,显得格外清脆。她或许不是一个称职的辩护律师,但她无疑是一个出色的时代见证者。
数年之后,当李卓人和邹幸彤走出监狱,香港会变成什么模样?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我们唯一能做的,或许就是把这些名字记住,把这些曾经发生的事,留在心底的某个角落。
米兰·昆德拉(Milan Kundera)那句被引用到泛滥的名言:“人类对抗权力的斗争,就是记忆与遗忘的斗争。”在未来,香港每天都会继续上演着这场残酷的拉锯战。
奥威尔(George Orwell)在《1984》里提出了“忘怀洞”(Memory Hole)这个概念,意指将不符合官方叙事的历史文件销毁。但人类的记忆,不是可以轻易被扔进焚化炉的纸张。当所有的具象纪念物都被抹除,记忆就会退守到人的内心,成为一种更加坚固、更加私密的信仰。
这座城市,近几年得了一种名为“失语症”的时代病。我们不再谈论某些事件,某些日子成了禁忌,一个所有人都心知肚明却刻意绕开的黑洞。因为说出来太痛,也因为说出来无用。这种由巨大悲伤转化为顾左右而言他的无奈,正是今日香港人的写照。但沉默,并不代表遗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