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上海一起生命权纠纷案引发关注。(合成图片)
近日,上海一起生命权纠纷案引发舆论关注。一名男子在27楼坠亡后,家属起诉物业公司索赔65万余元人民币,最终被法院终审驳回。
据裁判文书显示,2025年6月19日,曹某进入某大厦后坠楼身亡。警方确认死因为高坠,病历显示其有抑郁症病史。
监控及现场勘查表明,大厦顶楼出户门已上锁,曹某随后改道来到27楼北侧楼梯过道,翻越窗户至户外空调外机安置架。经查,该安置架栏杆高度超过1.2米,符合相关安全标准,随后曹某在此处发生坠落。
在曹某的背包内,发现了就医记录册,上面记载其事发当天刚由某医疗中心开具了7天病假。
事发后,死者家属将大厦物业公司起诉至上海市徐汇区法院,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65万余元。家属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大厦管理者,没有尽到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了这场悲剧。
法院审理则认为,曹某系主动翻越窗户坠亡,该事件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物业公司的正常管理行为,与坠亡结果之间并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要求物业防范他人主动自伤、自杀的行为,已经远远超出管理者应当承担的责任边界。
因此,一审法院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家属不服判决,向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上海市一中院经审理后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网友纷纷热议:
“现在讹诈成风⋯⋯自己没看好自家人却去诬告物业公司,对这种恶意索赔行为必须强力打击。”
“谁也无法预料的事,总不能江河湖海都装护栏吧,也不可能把所有窗户都焊死。出了事专挑骨头讹人,必须要遏制这种歪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