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8月5日,多伦多安省法院大楼入口
根据一个人的种族、族裔或祖先背景,赋予不同法律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就是种族主义法律。这类法律没有真理基础,更不可能带来真正的和解。
近期安省法院在“威尔逊案”(R. v. Wilson)中的裁决,就是一个例子。
2022年2月,原住民达里斯‧威尔逊(Darris Wilson)驾驶道奇Ram皮卡,以接近限速两倍的速度行驶,其后驶入对向车道,撞上娜奥米‧贝弗利(Naomi Beverly)的汽车。她12岁的女儿西耶拉‧贝弗利(Sierra Beverly)死亡,娜奥米则遭受严重脑伤,如今需要24小时照护。
威尔逊很可能在事故前喝过酒,但法庭无法在排除合理怀疑的标准下证明。控方要求判处4年监禁,辩方要求2年居家服刑。法官最终判处两年减一天的社区刑罚,由他居家服刑。
加拿大《刑法》第718.2(e)条要求法官考虑监禁以外的刑罚,并特别注意原住民罪犯的情况。1999年,最高法院在“格拉杜案”(R. v. Gladue)中指出,应通过减少监禁及缩短刑期,处理原住民在监狱中比例过高的问题。法院也承认,在某些情况下,原住民罪犯因同一罪行所受的刑期,可能低于非原住民罪犯。
威尔逊具有《印第安人法》所称的印第安人身份,因此取得“格拉杜报告”(Gladue report)。报告称,他的危险驾驶源于酗酒及不健康的人际关系,而这些问题又与他成长期间和原住民文化“严重脱节”有关。
事故后,威尔逊开始重新接触原住民文化,包括亲近大自然、园艺、钓鱼和学习传统药物。量刑法官表示,他的文化“曾被加拿大政府以系统性的方式从他和他的家庭中夺走”。
然而,文化和语言流失并非原住民独有。许多移民及其后代也曾经历文化脱节和历史不公,包括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遭拘禁的乌克兰裔、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遭拘禁的日裔,以及修建加拿大铁路时工资远低于欧洲人的华工。贫穷、酗酒、虐待和家庭失调等问题,也存在于不同族裔。
笔者认为,威尔逊因《刑法》相关规定及格拉杜报告获判居家服刑而非入狱,原因就是他的原住民身份。仅因一名罪犯是原住民就给予较轻刑罚,本身就是种族主义。这种按种族给予不同法律待遇的做法,让人想起南非昔日的种族隔离制度。
加拿大过去也曾以法律将原住民列为特殊类别。《1867年宪法法案》将“印第安人及为印第安人保留的土地”列为联邦政府管辖事项,1876年国会又通过《印第安人法》。
然而,今天的加拿大已与当时截然不同。不同族裔生活在同一个现代社会,面对许多相似的社会问题。到了2026年,原住民的处境已不再具有特殊性。
原住民及条约权利可以、也应该得到保障,但不需要通过种族差别法律来实现。实现真相与和解最可靠的方式,是坚持“人人享有平等权利,不给任何人特殊特权”。
笔者主张废除《印第安人法》,终止基于种族的公共土地使用限制和相关土地协议,停止形式化的土地致意,并修改《刑法》,取消针对原住民罪犯的特殊量刑规定。

作者简介:
约翰‧卡佩律师(John Carpay)是加拿大宪法自由司法中心(Justice Centre for Constitutional Freedoms,JCCF)创办人兼总裁。
原文John Carpay: Race-Based Laws Have No Place in Canada刊载于英文大纪元网站。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大纪元时报》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