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工人站在熔融钢水流旁,烟雾笼罩着中国东部江苏省淮安市一家钢铁厂的车间,摄于2025年7月22日。*
2026年前八个月,中国30至59岁劳动力失业率由3月的4.3%降至7月、8月的3.9%,远低于同期16至24岁青年群体(不含在校生)的18.9%。但大纪元调查发现,一部分已离开原工作岗位的人,并未被计入失业人口。
中国有一类劳动者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社保仍由企业缴纳,但已离开原工作岗位,包括待岗、内部退养等情形。按国家统计局现行统计规则,他们仍属于就业人口,不计入失业统计。
大纪元查阅中国一重、本钢板材、鞍钢股份等国企上市公司2023年至2025年年报发现,部分企业三年间用工规模已明显缩减,但账面没有任何辞退或安置成本。
统计规则:劳动关系在就算就业
员工的安置办法,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有完整记录:某研究院撤销整个部门后,给在编人员三条路——转签到承接业务的公司、待岗,或者自愿离职。文件里没有出现“裁员”两个字。
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定义,就业人口包括调查参考周内工作1小时及以上的人,以及因休假、临时停工等原因在职未上班的人。
按这一统计规则,离开原工作岗位,并不等同于进入失业状态。一名员工如果只是待岗,劳动关系仍然存在,他在统计上仍可能属于就业人口。
走正式解除劳动合同这条路,失业率会升;但是换成待岗或内退,失业率不受影响。
3家国企年报出现两种形态
大纪元查阅的3家公司:中国一重、本钢板材、鞍钢股份,数据均取2023至2025年年度报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601106,简称中国一重)计入了一笔一次性遣散费(会计上称“辞退福利”),管理费用因此增长24.59%,但员工总数没有减少。
辽宁的本钢板材和鞍钢股份,三年间在职员工合计减少5,161人,降幅12.49%,而账上没有任何遣散或安置支出。
年末在职员工数
中国一重
本钢板材
鞍钢股份
2023年末
8,401
14,342
26,964
2024年末
8,655
13,132
25,028
2025年末
8,606
12,155
23,990
三年变动
不降反升
−2,187(−15.25%)
−2,974(−11.03%)
遣散/安置支出
计提,管理费用增24.59%
无
无
数据来源:三家公司2023、2024、2025年年度报告“员工情况”表及费用表,均为披露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规定,企业承诺向离岗员工支付补偿时,须确认为“辞退福利”,适用情形有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为鼓励员工接受裁减而提出并支付的补偿;以及按同一规则处理的内部退养待遇。本钢板材与鞍钢股份近三年均无此类支出。
员工自行辞职,或仅被安排待岗而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不产生补偿义务,账面上也不会出现相应成本。
中国一重:有遣散费支出但员工数没有下降
中国一重的员工总数不降,与年报的统计方式有关。上市公司年报里的员工人数记的是年底状态,只说明年底还剩多少人,不说明这一年走了多少人。
员工总数是个净额:一边送走一批,一边招进更多,净额可以不变,但走的那批人照样失去了工作。
这笔遣散费的构成,年报没有说明。另一处科目提供了线索。除管理费用外,中国一重还有一笔要分好几年才付得完的钱同期增长50.42%(科目名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因公司清算而产生的遣散费一般一次付清,而内部退养要按月发放生活费、代缴社保,直到法定退休年龄,是跨年的。按会计准则,内退人员的费用分类为“遣散费”。从科目分布看,这笔支出与内部退养的会计处理的特征相符。
涉及多少人,年报没有披露。现行规则只要求企业披露这笔钱有多少,不要求说明它涉及多少人。
本钢、鞍钢:三年少5,161人账上无支出
本钢板材(000761)2025年管理费用6.72亿元,同比下降4.35%,年报“重大变动说明”栏空白;鞍钢股份(000898)管理费用由13.39亿元降至10.96亿元,降幅18.15%,但两家的账上没有任何与人员安置相关的成本。
用工规模则在缩减。本钢板材三份年报披露的年末在职员工数依次为14,342人、13,132人、12,155人,三年减少2,187人;鞍钢股份为26,964人、25,028人、23,990人,三年减少2,974人。
减少的人集中在低学历一端。本钢板材减少的人里,83.7%是大专以下学历;鞍钢股份三年间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几乎没动,只增17人,中专学历则减少2,111人、降24.0%。
在钢厂,大专以下多为一线操作工、检修工。两家减得最多的都是生产人员——本钢板材减1,855人,鞍钢股份减1,345人。
减员与减产无关。鞍钢股份同期铁、钢、材产量同比分别仅减少0.85%、1.17%、1.07%。
这两家国企同属鞍钢集团,分别位于辽宁本溪与鞍山,均已连续三年亏损。
退休能解释吗?
退休同样会使在职人数下降,且不需要公司支付补偿。若减少的人多为到龄退休,账上的空白便不说明问题。
本钢板材年报披露了“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该指标为截至年底公司仍需为之承担费用的离退休人员总数,而非当年退休人数。
2024年,本钢板材在职员工减少1,210人,而离退休职工人数不增反减,少了739人。至少从公开披露看,当年减少的在职员工并没有同步转为公司需要承担费用的离退休人员。
退休因素可能存在,但不足以解释全部减少。年报对此没有说明。
待岗人员在统计上还在上班
上一轮国企大规模减员时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人数曾是逐年公布的正式指标:1999年末650万人,2004年末153万人,2005年末61万人。2006年,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基本完成”,该指标此后不再公布。此后二十年,再没有任何机构记录过“劳动关系还在、人已经不上班”的这部分人有多少。
待岗期间能拿多少钱,《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只给了原则,没有比例,具体标准由各省规定。公开资料显示,江苏、广东、深圳为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北京为70%。合法状态下,收入可以被压到最低工资的七成或八成。
社保则照常缴纳。劳动关系没有解除,单位依法仍需为其缴费,但岗位已经没有了,只是按国家统计局的算法,他们仍然属于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