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初,镇江文人梁栋因为一首诗,被人告上官府,说他“讪谤朝廷,有思宋之心”。
梁栋颇有诗名,其弟在三茅山(今镇江句容茅山)当道士,梁栋常上山探望。某次,梁栋登上大茅峰,在山壁上题写了一首长诗,有几句是:“大君上天宝剑化,小龙入海明珠沉。安得长松撑日月,华阳世界收层阴。”
梁栋平日恃才傲物,口无遮拦,得罪人多,其中有一个也是三茅山上的道士,看到此诗,觉得报复机会来了,便抄下来到句容县衙告密。
告密者是怎么说这诗“讪谤朝廷,有思宋之心”的,史料不载,但我以小人之心度之,“大君上天”、“小龙入海”影射宋末三帝的结局,后面的“松”谐音宋;“收层阴”之“阴”,暗讽蒙元统治是天地间的阴霾。
接到举报,句容县令不敢擅自处置,上报州府;州府转送行省,行省再呈报给中书省。中书省命句容县令凿下题有诗句的石壁,封装后跟梁栋一起押解上京受审。梁栋拒不认罪,说我只是写首诗,根本没有讥讽朝廷的意思。
案子拖了很久都没能定案。后来,礼部官员给出处理意见:
诗人吟咏情性,不可诬以谤讪。倘使是谤讪,亦非堂堂天朝所不能容者。
诗人只是抒发内心感情,不可诬为讥讽朝廷。就算这首诗真有讥讽之意,堂堂天朝,也不至于容不下。
最终,元廷赦免梁栋,让他返回江南。
没想到吧。
事见元代文人孔克齐的笔记集《至正直记》。
梁栋是被仇家深文周纳了,比起在诗文中直接骂蒙元政权的,他这首诗真不算什么。
福州连江人郑之因,原是宋朝太学生,性格耿直。元兵南下攻临安,他伏阙上书,呼吁拼死一战,犯禁被斥,朝野瞩目。宋灭之后,他愤而改名“思肖”,字“忆翁”,号“所南”——思肖即思“趙”,忆、南,都表示义不忘宋,不跟北方来的政权姓。
后来他隐居苏州,生活清贫,坐卧必朝南,绝不向北,每逢时节必出门望南痛哭,一拜再拜。平日绝不跟北方人交往;偶尔在朋友聚会中听到有北方口音,即拂袖而去。时间长了,当地人都知道他的狂狷高洁,不以为怪。他擅长画墨兰,但不轻易赠画给人,当地县令屡求不得,听说他名下有三十亩田,便以增加田赋劳役要挟他送画,没想到,郑大怒,斩钉截铁说:“头可砍,画不可给!”县令也拿他没辙。
其事见元代文学家陶宗仪的历史笔记《南村辍耕录》。
《元史隐逸补》还说,郑所南“闻北语必掩耳亟走”,在路上听到北方口音,必捂上耳朵远离;他还在家门上挂一匾“本穴世界”,玩的是拆字游戏,将“本”字下面的“十”移到“穴”字之下,就是“大宋世界”。他画墨兰不画土根,有人问他为什么,他反问:“地为番人夺去,汝不知邪?”国土都被蛮夷夺走了,你不知道吗?
著名书法家赵孟頫[fǔ],跟郑所南原是知交,后来赵孟頫应忽必烈之召,出仕蒙元,成为翰林学士,郑所南立即将他删除拉黑,并在微博上——哦不对,那时候没有微博——并公开斥其失节,此事闹的尽人皆知。
在他被广为传抄的诗中,类似“此地暂胡马,终身只宋民”这样的句子比比皆是。
这样的人,迟早要被收拾的吧。
错,郑所南在苏州活到八十几岁得善终。
梁栋只是一首诗就被立案,郑所南这么“猖狂”,为什么反而安然无恙?
首先,梁栋是被仇家告发,官府不得不审理,而郑所南从没被人告发。更重要的是,前面说过,蒙元统治者有“倘使是谤讪,亦非堂堂天朝所不能容者”的大度,根本不把你们这些只会含射的弱鸡文人放在眼里。
这不是孤例,《元史隐逸补》收录大量此类遗民事迹,没人因诗文被治罪。
所以,推翻了蒙元的朱元璋说:“朕观元朝之失天下,失在太宽。”(《明太祖宝训·卷一论治道》)我看元朝之所以会失天下,问题就出在管控太宽松。
奇怪的是,翻《元史》却不难发现,刑法中的文化管制条款,跟“宽松”完全相反。比如:
诸民间子弟,不务生业,辄于城市坊镇演唱词话、教习杂戏、聚众淫谑,并禁治之。
诸乱制词曲为讥议者,流。(《元史卷一百五·刑法四·禁令》)
不从事农业生产,专门唱戏教戏,聚众讲脱口秀,甚至表演杂耍等,都在严禁、惩罚之列;作词作曲含沙射影的,判流放。
够严了吧。
还有,至元十二年(1275),朝廷又下了一道更莫名其妙的诏令:禁唱货郎。
在都唱琵琶词《货郎儿》人等,聚集人众,充塞街市,男女相混,不唯引惹斗讼,又恐别生事端。蒙都堂议得,拟合禁断,送部行下合属,依上禁行,奉此施行。(《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刑部卷之十九》)
货郎,挑货担走街串巷叫卖的小零售商,叫卖声很上头,民众都喜欢听,后来便发展成一种说唱艺术(德云社传统相声《叫卖图》可了解),经过艺人加工,也成为曲牌,如琵琶词《货郎太平歌》《转调货郎儿》等。
货郎既能繁荣实体经济,又能繁荣民间文化,为什么也要禁?
细读禁令不难看出,禁的主要不是货郎唱的内容,而是他们在表演时常常聚拢大批民众,堵塞整条街道,男女扎堆,不但会引发人群争执斗殴,还会滋生其他更严重的治安隐患。
关键就在于“聚众”。
蒙古铁骑横扫欧亚大陆,军事不可谓不强,但骨子里依然跟所有王朝一样,对民众聚集有着莫名的恐惧。
比这更荒唐的诏令还有,如至元十八年(1281)的《禁治妆扮四天王等》:
今后不拣甚么人,十六天魔休唱者,杂剧里休做者,休吹弹者,四大天王休妆扮者,骷髅头休穿戴者,如有违犯,要罪过者,仰钦此。(《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刑部卷之十九》)
今后不管什么人,都不准在杂剧里吹拉弹唱跳“十六天魔”,也不准扮演四大天王,不准戴骷髅头演戏,违者必究。
所谓“十六天魔”,是当时流行的艳舞,由十六个穿超短裙、透明装、头戴佛冠的美女表演擦边——如果真为“正风俗”,把这样的歌舞禁了,也还在“扫黄”的范围内;同样,穿戴骷髅面具,装神弄鬼会吓到花花草草,下令禁止,也还能稍稍理解一下;匪夷所思的是,不能演四大天王,难道来自西方的多闻、广目、持国、增长是蒙古人的老祖宗还是民族英雄?
不明觉厉。
这些就足够让人凌乱了——蒙元的统治,到底是严苛还是宽松?
还真的不好下定论。只能这么说,就目前看到的史料,立法严,执法松,有多少艺人真的因为扮四大天王、戴骷髅面具、聚众说相声而被惩罚,史料中还真的找不到。
要知道,《元史》是推翻了蒙元的明朝官修的,若有这些能证明蒙元统治黑暗腐败的证据,修史者怎么可能放过。
另一个反证则是:戏曲艺术在这个时期得到空前发展,元曲,得以跟唐诗宋词并列,成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又一个创作高峰。
这又再次陷入了矛盾之中。一方面,律法明文规定“诸乱制词曲为讥议者流”;另一方面,关汉卿等曲作家的作品中充斥着大量揭露政治黑暗的曲词,如“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关汉卿《窦娥冤》);以及“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张养浩《山坡羊·潼关怀古》)等,不胜枚举。但是,终元一代,这些曲作家的作品从没被禁过,也没有人因文艺创作而入狱。
一个可能,便是游牧民族跟汉族文人之间有文化隔阂,不懂汉语中的“微言大义”,没有精力、意识去解读汉语诗文中的含射,更重要的是,没有必要,因为他们是马背上得天下,以“天朝”自居,有充分的权力自信,怎么会怕这些手无缚鸡之力、只会口炮的文人。
所以,元明清三代,在文化管控上,就出现了很吊诡的情况:
蒙元:立法严,执法宽,纸上法律主打一个吓,吓不到你,他们也懒得理。
大明:朱元璋指出元朝太宽之后,高调声明要反着来,以严刑苛法纠正元朝的弊病,而且说到做到。
满清:乾隆嘴上说“朕从不以语言文字罪人”(《清实录》《圣训》),实际上却将文字狱推向了高潮。
你看,是不是又当又立最可怕?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