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宁 民主离不开共和 民主与共和是什么关系?
——民主与共和是什么关系?有民主共和吗?
作者: (大陆)刘军宁废除帝制不等于建立共和
共和不仅仅是废除帝制。废除帝制不等于建立共和。并非除君主制之外的一切政体都是真正的共和政体。如果把秦始皇,改成秦朝总统,它就是共和制了吗?没有皇帝,不等于就有了共和。
人们常常以为,实现共和是一件极其简单的事情。只要推翻了帝制,就自动得到共和。事实并非如此。废除帝制,并不能自动避免其种种弊端。如果共和与否仅仅是个名称之争,而不涉及制度与治国方式的内涵变化,那么,共和还是一种值得追求的理想吗?显然,实现共和比易名改称要复杂得多。一个国家没有君主制,并不一定就是共和的。例如,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墨索里尼统治下的意大利就不能叫共和国。另一方面,一个有君主的国家却可能是虚君共和。例如,英国,西班牙,比利时,日本等等。这些国家的君主,只是国家的虚位元首,没有实权。
在共和政体之下,天下,江山是全民共有物,不属于一人,一家,一党,一阶级,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因此,共和容不得主权,不能私有,不允许主权私相授受。大家共同和平生活在一起,治国不能靠暴力,因此,共和容不得专政在共和政体之下,公共事务是用和平的方式管理的,政治异见与冲突是用和平,理性的手段解决的。镇压,消灭政治意见不合者的做法是与共和政体的原则格格不入的。任何在公共领域诉诸武力的做法都是对共和的最严重践踏。
共和政体的制度特征
共和意味着,社会中的各党各派共同和平相处,并放弃用武力来作为取得与维持政权及解决政治分歧的手段。共和政体要求政府必须是公共的,公平的,中立的,即政府必须为所有人的利益服务,而不能只为少数当权者的利益服务。共和政体认定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理应得到平等的对待,享受同等的权利与自由。在对共和政体的衡量中, “共”是以“和”为先决条件的。失去了“和”,“共”便是拼凑的,强制的和没有保障的。有“共”无“和”的共和并非真共和。
共和政体有这样一些制度特征:。第一,共和国有一套选举制度以便举行公正的,自由的,定期的选举,各党派轮流坐庄,从而排除了政权世袭的可能性第二,共和国有一套自下而上的代议制度,公民通过选举选出议员和执政者管理国家,建立代议政府,从而排除单级的,纯粹的直接民主。第三,实行一套严密的分权制衡制度,以防止权力集中在少数人或某个部门手里。只有这三套制度齐备的政体,才称得上是共和的政体。
虽然民主与共和难解难分,共和与纯粹的,作为多数人统治的直接民主却有着根本的冲突。民主是人民的统治,大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共和则不存在谁统治谁的问题,所以共和高于民主。现在的代议民主不再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统治,故与共和同义。所以,民主共和这个说法,要么是自相矛盾,要么同意反覆。人民共和这个说法则完全是自相矛盾的。人民作为特定的政治术语,指全体国民中的一部分。就算政权属于人民,那也是部分人的政权,因而不是共和的。当人民与共和连用的时候,当民主共和连用的时候,既没有民主也没有共和。
共和与古代的直接民主,人民民主是对立的;。。与代议民主,宪政民主,自由民主是一体的现代的共和只能是民主的,宪政的共和理想的落实离不开宪政,民主的制度。在共和的国家,政府的权威来自人民的集体力量,离不开对人权的保障和对政府权力的限制。严格的共和制对政府和人民的权力都加以严格的限制,不允许任何一方坐大。民主只是决定领导人的产生,它甚至不能按多数人的意志随时改变选举的规则。共和比民主更为根本。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zhongkang
来源:动向杂志2011年4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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