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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官员用钱向台中国时报“买新闻”

台湾《中国时报》涉收钱唱好福建省省长及厦门市政府到台访问的新闻,台湾陆委会认定事证“相对明确”,民进党要求政府在两星期内交出惩罚的细则。(何山报道)


民进党立法委员李俊俋要求陆委会查办三月福建省省长及厦门市政府访台时,用钱收买《中国时报》,以新闻之名,行广告之实,用钱进行统战。李俊俋对本台表示,陆委会主委赖幸媛周一在接受他质询时确认,《中国时报》违法的事实“相对明确”。

李俊俋说,“昨天这个事情,我们当场有要求,作一个决议。有关中时这个案子,必须在两个礼拜内查明,有没有惩处的名单,用甚么方式(惩处),两个礼拜内送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来。”

质询期间,民进党人播放“放蛇”电话录音,访问厦门市政府新闻处长陈相华有关付款的流程。陈相华说,盖章后发票传过来,就会将钱汇到指定的帐户,以前也是这个模式,向厦门市政府取款就可以了。

就此,赖幸媛回应,大陆方面在台湾的中国时报“卖新闻”(台湾称:置入性行销)是事证明确。

记者:赖幸媛说了“相对明确”,有这样吗?
李俊俋:对,我问她这算不算置入性行销,她的讲法是这相对事证比较明确,她的回答是这几个字。

《中国时报》副总编辑张瑞昌说,尊重权责机关的处理,至于究竟是否承认,张瑞昌没有进一步回应。

有亲绿的智库学者表示,马英九政府过去两三年,对大陆方面的置入性行销相对容忍,福建省是有样学样,只不过是这次,到台湾推销的平潭特区,踢到了铁板,台湾方面不认同。智库学者赖怡忠说,“有关两岸的议题,明明是帮对方进行广告企划,但就包装成新闻,这样的手法,民众是没有办法区分是福建省,还是其它的省,来台湾的付费广告,搞不清楚这是广告还是真正的新闻?当把新闻读进去,自然而然,就会夸大、扩大对方想宣传的效果。福建省长,他在过去,看到其它的省,都可以这样做,因为中国时报过去这样做,政府是在包庇的。这次,是因为他在台湾宣传平潭特区,这跟陆委会的方针背道而驰。”

今年3月,福建省长苏树林与厦门市政府访台,中国时报连续五天大幅度报导,内容包括 “深化两岸经贸合作”、“厦门登陆吸引台资八十亿美元”,还有苏树林行程等。亲北京的中评社当时曾报导,“长苏树林访台展现幽,默媒体满意”。

国民党籍立委吴育升就指,媒体报导大陆官员访台,应当成言论自由的一部分,如随意认定中时报导苏树林新闻违法,恐冲击媒体自由。

目前,并未清楚《中国时报》收了福建及厦门市政府方面多少钱,行使“言论自由”。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刘诗雨

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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