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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学博士撰文指中国存在“死刑双轨制”

2010年八月二十七日日本政府首次向媒体展示死刑执行室希望以视觉推动国民重新审视死刑制度。

照片来源:路透社

前铁道部长因刘志军犯下严重违纪罪行,贪污6000多万人民币而被判死缓;湖南商人曾成杰因涉嫌非法集资上亿元亦被判死刑,前者不但逃过一死,甚至可能在服刑期间获准“保外就医”,后者却在家人毫不知情下遭到秘密处决。针对刘、曾二人截然不同的命运,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王进文日前在纽约时报中文网撰文指出,中国存在“死刑双轨制”,并对这种现象略作分析。

文章指出,中国是世界少有、尚未废除死刑的国家之一;更少有的是,中国执行死刑毫无章法,处死人数更被视为“国家机密”。据国际特赦组织调查,中国每年处决的死囚数以千计。

王文指出,但近年多有采用的“死刑缓刑两年”、即“死缓”,便是一种“对死刑的变相否定”:在死刑缓刑期间,若罪犯表现良好,两年后即减刑至终身监禁。废除死刑的呼声越来越响,2011年初,大陆修订法例,13种诈骗罪不再可判死刑;立法与司法机关「普遍」认可,不涉及暴力的罪行不处以极刑。

在这样的背景下,王进文指出,诸如刘志军这般的大贪官被判死缓、民间商人曾成杰被处死这两宗案件,都令民众质疑当中是否有人干预司法。

作者分析指,与之前浙江民间女富商吴英案类似,曾成杰案也基本能勾勒出一幅大致的图景:最初,追求GDP但缺钱的地方政府鼓励民间融资,而民营企业最初也甘愿与地方政府勾肩搭背,一起把“雪球”越滚越大。

根据2008年《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刘建锋的长篇报道《湘西非法集资事件内幕大揭秘》,可以看出,曾成杰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替罪羊的角色,而不少地方官员参与了集资,且大赚一把,并能在危机到来前金蝉脱壳,毫发无损。但随着当地经济环境和政治环境发生变化,“雪球”滚不下去了,地方政府瞬间变脸,把最初默许的民间集资定性为“非法集资”,曾成杰成了“替罪羊”。

王的分析指,在曾成杰案件中,社会大众要思考的除了法律和执法本身的问题,还有法律与权力、权力与商业之间的关系问题。很多现实的案例说明,中国目前的上述诸关系处于混乱之中,这些混乱关系最终传导为司法的不公正。

文章最后指出,在法治国家,法律与法治的尊严不但在于立法的严谨与合理,也来自于执法的严格与有序,更来自于司法的严肃与公平。但在当下之中国,司法却不严肃,更加不独立,经常沦为权力的工具。这是很危险的,长此以往,权力会进一步侵蚀法律空间和商业空间,法治也会更加被污名化,而所谓“法治中国”也只会渐行渐远。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刘诗雨

来源: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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