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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承诺算个屁 从“理所当然”到“颠覆政权”的民主梦

——原题:从“理所当然”到“颠覆政权”的民主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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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的历史往往比小说更荒谬。1984年5月,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赵紫阳白纸黑字回信给香港大学学生会,庄严承诺回归后“民主治港,是理所当然的”;四十二年后,三名香港法官裁定“结束一党专政”等同颠覆国家政权,宣告在中国《宪法》之下,“不存在西方式政党轮替的可能性”。

回顾1980年代初,中英就香港前途谈判。当时的港大学生会不仅去信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更在校内发起逾三千人参与的公投,在1984年1月致函赵紫阳,明确提出香港必须民主化,将来最高行政首长应由市民普选产生。

赵紫阳在回信中大派定心丸,那句“理所当然”,曾经让多少满怀理想的热血青年信以为真?最讽刺的是,曾担任港大学生会外务秘书的戴耀廷在三十年后说过,赵的回函是其政治启蒙。结果呢?这位被中共“承诺”启蒙的青年,如今因为举办一场民主派初选,被控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身陷囹圄。

这说明了什么?当中共撕下伪装的时候,你追求民主就是“颠覆政权”。支联会案判词煞有介事地将《中国宪法》引入香港的司法体系,裁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根本制度的核心,更直白地指出中国大陆的民主党派只是“参加”中共领导的统一战线,“不存在西方式政党轮替的可能性”。

法官们等同在法理上确认了中共的“永久执政神权”。如果“不存在政党轮替的可能性”,那么1984年赵紫阳向港大学生会承诺的“民主治港”究竟是什么东西?难道在一个不容许政党轮替、一党永远专政的国家主权之下,一个地方政府可以实行真正的民主普选?这份判词,犹如一记响亮的耳光,打在几代追求民主的香港人脸上。

法庭又对“推翻”和“破坏”的重新定义。判词指“破坏”不一定涉及暴力,透过挑拨、分化、使他人对制度失去信任亦可构成。而“结束一党专政”这个支联会高呼了三十年的口号,被裁定为意图结束中共领导,因为法官和控方认为三人“不相信和平对话”,所以他们坚持纲领就是违法。

法官不去探究“一党专政”是否真的带来了六四屠城等灾难,反而裁定指出这些灾难、呼吁结束专政的人是“挑起敌意”。这就如同指控一个指出国王没有穿衣服的小孩,犯了“破坏国王威信罪”。

法官又指控三人“蓄意将发生在30多年前的六四事件与当时的反修例风波相提并论”。三十年前北京政权用坦克镇压追求民主的学生,三十年后同一个政权镇压追求民主的香港人。两者的本质皆是政权对自由的扼杀,“相提并论”有何问题?

这场审判,表面上是中共赢了,他们用严刑峻法将所有反对声音噤声。但实际上,判词中那句“不存在西方式政党轮替的可能性”,恰恰暴露了这个政权极度的虚怯。一个真正有制度自信的政权,何须用《国安法》来保护自己免受几句口号的“颠覆”?

历史虽然荒谬,但公义的审判,绝不会由这几个戴英式假发的政治附庸来写下最终定论。

阿波罗网责任编辑:李广松

来源:追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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