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记者调查,是粗活。粗活通常由不讲究门面的政权来做:删帖、封号、请喝茶,再由发言人宣布,所谓黑幕纯属境外势力造谣。世界看得明白,连辩护都省了。
文明社会不能如此失仪。它讲程序、隐私与安全,每一项都是好词。法案写得厚厚一叠,绝不会出现“不许调查”四字;相反,政府还会庄严保证新闻自由依旧健在。记者当然可以查,纳税人当然可以问,只是一些资料不再公开,一些身份受到保护,一些证据公布以后可能招来官司。门没有锁,不过灯暗了,开关也换了主人。
加州AB2624就是一堂现代政治技术课。它允许受到威胁的移民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申请地址保密,又禁止以煽动或威胁暴力为目的公布相关人员资料。保护家庭住址,不让疯子半夜找上门,原则上没有什么可反对。美国不是丛林,记者证也不是骚扰许可证。
问题藏在定义里。
法案口口声声说保护“服务提供者、雇员和志愿者”,正文却把“接受移民服务的人”也纳入同一法律定义。既然接受服务者已被写进去,便不是无关紧要的废话。今天适用的是反暴力、反人肉条款;明天若要扩大地址或资料保密,只须修改操作条款,保护对象的概念基础早已铺好。
地址保密计划目前要求申请者证明自己受雇或担任志愿者,看似还有边界。然而谁叫志愿者?客户若偶尔协助翻译、转介或活动,算不算志愿者?法案没有规定最低服务时数。机构只须出具证明,说明此人承诺服务多久。
谁又算受到骚扰?申请者可以提交法院限制令,也可以由机构或本人认证过去一年受到威胁或骚扰。故意作假固然是轻罪,但外界看不到申请资料,也难以核实所谓志愿身份和骚扰是否实质存在。机构证明自己的人需要保护,政府审核后将资料保密,公众再无从复核最初的证明。
闭环就这样形成了。
欺诈调查最重要的,不是站在空楼门口拍一段视频,而是核对谁接受过服务、是否重复申报、服务是否真的发生、资金最后流向哪里。政府和执法机关仍可取得完整资料,但民间调查者没有传票权。若关键身份和关联逐步进入保密范围,公众便只能发现疑点,无法完成证据链。
政府当然可以说:“谁不让你调查了?”
没有人不让。你可以采访,可以怀疑,可以写文章。只是决定哪些资料可以看、哪些人属于保护对象、哪些申请真实可靠的权力,都掌握在政府和受保护机构手里。调查者最后只能把线索交回给被质疑没有认真监管的政府。
这比公开禁止调查高明得多。中共把门锁上,人人看见锁;加州不必锁门,只须逐步收走钥匙,再提醒公众:第一修正案仍在,欢迎监督。
严格说,AB2624尚未封闭全部客户资料,也没有明文禁止善意调查报道。但它已经完成了重要一步:把服务对象纳入保护定义,并把资格认证的相当部分交给机构与行政程序。
灯还没有完全熄灭。真正应当追问的,是谁在调暗它,以及公众何时才会发现,墙上的开关只剩一个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