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共湖北省委书记、前中共全国人大常委蒋超良,被以受贿罪判死缓、终身监禁,涉案金额高达7.46亿余元人民币。官方指其供出他人“立功”,从轻处罚。
陆媒《界面新闻》报导,8月28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蒋超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法院指蒋超良犯案自1995年至2025年止,非法收受涉案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6亿余元。
南京市中院指蒋超良交代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故从轻处罚。但目前未知他供出谁。
公开资料显示,蒋超良,1957年8月生,湖南汨罗人。他曾在银行系统工作超过30年,早年在中国农业银行工作,逐渐升至国际业务部总经理,1996年调入中共央行担任银行司副司长。此后曾任央行深圳特区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行长助理等。2002年9月,蒋超良“空降”湖北省,担任副省长、党组成员。之后他又重回银行系统,先后担任交通银行董事长、国家开发银行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董事长等,2014年8月开始主政吉林省。2016年10月,蒋超良被任命为湖北省委书记。
2019年底,湖北武汉爆发新冠病毒(中共病毒)疫情,中共当局先是隐瞒疫情错过黄金防控期,在疫情大爆发后又应对不力,导致疫情迅速蔓延至全国和世界各地。
2020年2月13日,蒋超良被免湖北省委书记职务。当时外界有声音认为,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连同其他几名地方官,作为中共隐瞒疫情的替罪羊被免职。
此后,蒋超良担任中共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5年2月21日,蒋超良被官宣落马。
2025年10月27日,官方通报称,蒋超良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失职失责;贪婪腐化、恣意妄为,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和家族式腐败,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审批、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