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少人而言,香港原来的法治早就近乎不再存在,对人大又要释法几乎无感。不过和历次释法相比,由黎智英案聘请外籍律师,被新香港政府指为危害国家安全、衍生的第六次人大释法,来龙去脉的荒谬程度,还要高无数倍,很值得后世作为教材:纳粹法学舒密特主义的教材。舒密特是纳粹德国的法学权威,主张法...
人大常委会首次就香港国安法释法,确立国安委的决定可推翻法院裁决©(电视画面截图)中国人大常委会就海外律师可否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罪的案件进行释法,按有关解释,若要在国安案件中聘用不具有在港全面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须先取得特首发出的证明书;若法院在未取得证明书前作出裁决,则须...
港府仍可向上诉庭或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若法庭将来推翻高院裁决,“禁蒙面法”仍有追溯生效的可能;若终审法院仍维持高院的违宪裁决,则港府可以寻求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人大)释法。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认为,届时人大若透过释法程序,推翻香港法庭的违宪裁决,等同宣布香港“一国两制”及司法独立已名存实亡。
人大常委会既然授权了香港法院自行解释香港自治范围内的基本法条款,那么香港法院还没有这么做以前,人大常委会就不应该介入主动进行释法(虽然根据“刘港榕案”,人大常委会有权这么做)。一旦介入,人大常委会就等于干涉了本来该由香港自己管治的权力范围,这也就难逃破坏了“一国两制”的指责。人大常委会这次在高等法院还没有对有关的司法覆核作出任何裁决前,就“截糊”主动解释基本法第104条,这对于香港的司法独立是一次极为沉重的打击。
毫无疑问,对于此次与香港社会息息相关的人大释法,财新网视而不见的唯一的理由就是传递这样的一个信号:这不是习近平搞出来的。10月,在海外媒体刚刚报导主管文宣系统的刘云山以违反有关规定为由,下令禁止其它媒体转载财新网稿件2个月的消息的同时,财新网发表《香港前特首涉贪案被加控罪名》一文,内文中牵出了张德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