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香港的新作风,有些地方甚至殖民地年代也望尘莫及。《港区国安法》下,特首可以任命国安法法官,变相是挑选特定的法官审理特定的案件,完全冲破九七前司法自主管理的底线。英治最后十五年,以区议会为中心建立的民意网络和地方行政,也随着大量民主派区议员不愿宣誓或被取消资格,只剩下三份一民选议员,导致五个区议会无法选出主席,已经停摆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