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河南省栾川县委书记樊国玺,因利用工作便利,贪污50万元;受贿7万美元、500克金条;挪用公款高达2000万元。于2016年12月21日,被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40万元。一审判决后,樊国玺没有上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