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美国国务院更新了非移民签证申请表DS-160,变更的内容包括新增加了六个关于“安全和背景信息”的问题,其中之一是:“你是否曾经直接参与强制移植人体器官或身体组织?”该问题属于核查不得入境的理由类问题,即如果答案是肯定的,申请人通常不能获得签证。《大卫的调查报告》把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称为“这个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