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支联会案宣判刑期,案中各人均因所谓“煽动颠覆”判囚:邹幸彤囚七年三个月、李卓人囚七年、认罪的何俊仁也判监五年两个月。支联会另被罚款一百五十万港元。关于此案,我已经评论过好几次,个中是非曲直无需再讲;至于那群终日驴鸣狗吠的跳梁小丑,肯定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骂它们也嫌浪费笔...
原来以为陈情了仗就打完了,差点忘了还有条尾巴叫“证物处理”。没想到,反而是这个毫不起眼的程序上,当局的意图才真正原形毕露了。证物处理本来是很普通的行政程序,审讯完了,出现在案件中的各种物品总得有个归宿。归还的归还,该存档的存档,该没收的没收。一般来说,如果判定罪成,和犯罪相关的物...
【支联会案|邹幸彤陈情书全文:我宁愿做⼀个罪犯都唔要做⼀个背叛良知嘅⼈】支联会被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罪成被告今(28日)求情。被告之一邹幸彤在陈情中指出,做人有底线,法律同样要有,而民主与专政之辨,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底线,因为专政之下无法治。而维园30年的烛光,已证明了这一点...
法官阁下,我在此认罪,但我在捍卫人民和平游行和集会自由上,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我相信历史将会宣判我们无罪。在此请让我向你讲述更多我的背景,那样你就能更理解我为何要为了香港的未来,与人民共同走上街头。#新时代由政治犯开创作为一名基督徒,我在复活节期间听读经员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