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绣聘请了张绍曾、张士骏、李洪岳三位律师,向法院提起诉状:“控告溥仪虐待文绣,使其不堪忍受。溥仪生理有病,同居九年,未得一幸。决意离婚,索要个人日常所用衣物和赡养费50万元。”溥仪没想到文绣会告到法院,这事情如果传开,皇室的颜面何存?自己的脸面何存?当时正是1931年“九一八”事变前夕,京津两地的大小报纸,纷纷报道文绣同溥仪离婚的新闻,称之曰“皇妃革命”。更让溥仪无地自容的是,文绣的支持者极多,大家奔走相告,使溥仪陷于尴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