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有视频和警方确认的基本事实看,事情的顺序相当清楚:一名男子主动走向正在活动的人群,撕扯、破坏横幅和展板;现场人员上前制止,随后发生推搡、踢人等肢体行为;最后男子发出明确的死亡威胁。换句话说,这不是两个人互相骂着骂着,一方情绪失控喊了一句狠话,而是主动破坏在前,肢体攻击在后,再加死亡威胁。在加拿大,威胁造成死亡或身体伤害本身就是刑事犯罪。《刑法》第264.1条对此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