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上午,多伦多中国领事馆外发生一起针对法轮功活动人士的冲突。一名男子走近现场后,先破坏横幅和展板;现场人员上前制止,随后发生推搡、踢人等肢体行为。公开视频中还可听到该男子发出明确死亡威胁。多伦多警方随后确认接报并表示正在调查,但截至十多天后,尚未见警方公开嫌疑人身份、逮捕消息,也没有正式发布照片征集公众线索。与此同时,民间已经把嫌疑人的正脸做上广告车,在领事馆附近公开寻人。
如果只看案件规模,这当然谈不上惊天大案:没有死人,没有重伤,也没有枪击。但问题恰恰在于,它也绝不是一句“双方发生口角”可以带过的事情。
从现有视频和警方确认的基本事实看,事情的顺序相当清楚:一名男子主动走向正在活动的人群,撕扯、破坏横幅和展板;现场人员上前制止,随后发生推搡、踢人等肢体行为;最后男子发出明确的死亡威胁。换句话说,这不是两个人互相骂着骂着,一方情绪失控喊了一句狠话,而是主动破坏在前,肢体攻击在后,再加死亡威胁。
在加拿大,威胁造成死亡或身体伤害本身就是刑事犯罪。《刑法》第264.1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因此,说加拿大法律根本不把“我要杀了你”当回事,是不对的。真正让人疑惑的,是法律上明明属于刑事行为,现实中的公开执法反应却异常安静。
案发已经十多天。嫌疑人的正脸并不模糊,现场又有多人录像,地点还是中国领事馆门外。然而截至目前,看不到多伦多警方正式公布嫌疑人照片,没有“Suspect Sought”,没有公开征集身份线索,也没有后续说明。民间反而已经把此人的照片做到了广告车上,公开寻找身份。
这就出现一个很简单的逻辑问题。
如果警方已经知道此人是谁,那么不公开照片完全可以理解。但既然已经识别,案件总应该有某种去向:调查、讯问、是否起诉,或者至少向受害人说明进展。
如果警方还不知道此人是谁,那么问题反而更明显:为什么不用自己平时经常使用、成本最低的办法——公布清晰照片,请公众协助识别?
当然,没有公开消息不能直接证明警方没有调查,更不能据此断言有什么政治包庇。普通刑事案件不可能每天召开记者会,警方也可能已经锁定嫌疑人,只是在继续收集证据。
可是最低限度可以确认一点:多伦多警方目前并没有把这宗案件当作需要紧急寻人、公众预警或持续公开通报的案件。
问题也正在这里。
如果只是有人骂了几句,这种优先级可以理解;如果只是轻微推搡,也未必值得大动干戈。但当事情已经包含主动破坏、肢体攻击和明确死亡威胁,而且嫌疑人的脸就在录像里,这就很难解释成“事情太小,不值得操心”。
查这种人并不需要几十名警察成立专案组。调取监控、核对路线、询问目击者、必要时发布照片,通常只是常规警务工作。几十个警员小时查不出来,可以理解;如果连这点资源都不值得投入,那真正值得追问的,就不是这个男子有多危险,而是警方究竟把这种行为放在什么位置。
案子可以小,执法底线不能小。
大案发生以后,任何政府都会重视。真正检验一个社会规则有没有力量的,反而是这种小案:一个人能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破坏、打人、威胁杀人,然后因为没有造成严重伤害,就逐渐从执法视野中消失。
如果最后警方抓到人、依法处理,这件事不过是一宗普通刑事案件。
如果长期没有下文,那么问题就不再只是“一个人为什么没抓到”,而是:在加拿大,什么样的死亡威胁,才真正值得警方认真追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