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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白|按照捕捞警察的界定 《失乐园》作者要被注射死刑
2025-06-03

我当时翻看了一下其中几位作者的“黄文”后,然后写了一篇文章,因为我是做电影出身,按照这个法的界定,我说,金基德如果不死的话,那么从韩国远洋捕捞过来估计会被判刑无期,网飞的一系列电影无论主演还是导演制片,也都会被判死刑!

另类叙述|扣上一个“传播淫秽”罪,数百女孩子一辈子完了
2025-06-03

甘肃兰州警方一场声势浩大的跨省行动,将矛头指向了在台湾服务器运营的“海棠文学城”上撰写耽美小说的中国大陆作者。多区县警力联动,数百名年轻女性创作者——她们大多是挣扎于贫困线的在校大学生或刚毕业的寒门学子——被传唤乃至拘捕。冰冷的罪名是“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其下却难掩现实的荒谬:许多人提现不过数百数千元,甚至是为爱发电的免费写手,仅靠零星打赏支撑创作热情。如今,她们却头顶着“情节严重”的指控,面临动辄十年以上的牢狱之灾。

看到那些被抓和审问的海棠女作者,不知道该说什么
2025-06-02

Aeri初梨:那些作品里充满男凝的作家写出来的文字被称之为艺术,女人写出裸露的文章却只能被关被拘被判被罚。偷拍、诱奸、代孕、猥亵事件层出不穷,却只抓住能被罚钱的事情不放,真正该把重心放在什么位置却从来没有人考虑过,这些人全都是贪婪的面目,套着正义的壳被利益驱使着。原来从内里腐烂掉的苹果,外表也可以精美的不像话。

李宇琛|兰州警方跨省抓了一群写小说的女大学生
2025-06-02

文学创作,尤其是涉及成人内容的部分,与法律明确禁止传播的“淫秽物品”之间,往往存在一条模糊且充满争议的界线。何为满足感官刺激、诲淫诲盗的“淫秽”,何为具有一定情节、人物和思想表达的文学创作?仅仅因为题材敏感或包含露骨描写,是否就能直接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淫秽物品”?男男女女的情爱故事,在某些人眼里是洪水猛兽,在另一些人眼里不过是年轻人打发时间的玩意儿。可一旦打上“淫秽”的标签,那就不是闹着玩的了。

薛红玲|关于为 #海棠作者# 提供法律援助的声明
2025-06-02

近期,我们注意到“兰州远洋捕捞海棠作者”事件引发公众关注,部分作者面临刑事追诉,且多为年轻、贫困的弱势群体。面对强大的公权力,她们毫无招架之力,有的被取消研究生资格,有的被赶出学校,有些作者甚至出现了自毁倾向,令人痛心。在此背景下,我们部分关心此事件的刑事辩护律师自愿组成法律援助...

李宇琛|内蒙古的远洋捕捞已经学会了黑客攻击
2025-05-12

当远洋捕捞进化到可以兵不血刃地远程窃取,当法律的尊严需要靠一边百度一边做来维护,我们看到的,或许是一种更深沉的悲哀。那只无形的手,依然在伸展,只是它的触角,变得更加隐蔽,也更加高效。而那些被触角缠绕的,究竟是真正的猎物,还是什么,恐怕一时间,也难以说清了。

【中国观察】中共抛民营经济法能否救急?(图)
2025-05-02

2025年4月28日,浙江省义乌市,一名工人在一家工厂生产出口的节庆商品。义乌地区聚集了数千家中国小商品公司。在川普总统对中国商品征收高达145%的关税后,许多生产商的美国客户订单被取消或至少暂时搁置。(Kevin Frayer/Getty Images)在中美关税战的背景下,今...

(被封杀) 黎雄兵|公民个人“擅自摄制电影”案代理律师法律意见
2025-04-14

本案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而且违反管辖规定,超越处罚职权,应当撤销案件,不予处罚,并向郭珍明依法发还被扣押的财产。本案为首例公民个人拍摄、创作活动涉嫌“擅自摄制电影”案,是一个影响深远的公共案件,对法律界、艺术界、公民的文旅拍摄活动都将产生深远影响

现象工作室|“擅自摄制电影案”当事人郭珍明采访(图)
2025-04-09

2025年3月底,网上传出影像创作者郭珍明因拍摄视频被乌鲁木齐市文旅局拟处罚7.5万元和没收设备的消息,微信公众号现象工作室对他进行了采访,并发布报道文章,但该文很快便遭到审查删除。郭珍明自述道:我去年9月份去新疆旅行,和一位内地的音乐人王啸聊起纪录他的创作和采风的事情,他是做当...

(被封杀)“擅自摄制电影案”当事人郭珍明采访
2025-04-04

郭珍明:我这个案件,是中国第一例“擅自摄制电影案”(现象网注:对于当事人的这个说法,现象网表示未必完全符合史实,被采访者说法谨供参考),它在法学上的讨论空间非常大,这个案子影响肯定会很大。我会继续走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这些程序。当然我是个普通的艺术工作者,你也知道,我们这种人很艰难,罚款我交不起,律师和诉讼费用对我也是一个很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