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中国名门家破人亡后 再遭毁灭

阿波罗网孙瑞后报导/近期,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被检测出关键成分与标示严重不符,将百年老字号同仁堂推上舆论焦点。表面看是一次保健品造假,实质却是对一个数百年老字号的二次掠夺、二次毁灭。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检测发现,该产品标示磷脂含量43%,实测却为0。磷脂被视为磷虾油核心成分,这一结果几乎等同“挂羊头卖白水”。
北京同仁堂随后声明称,涉事产品由安徽企业生产、同仁堂(四川)公司经销,属未经授权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已启动司法追责。但这一回应,无法回避更深层的历史问题。
同仁堂创立于清雍正元年(1723年),被钦定为清宫御药房,承办官药188年,安宫牛黄丸、六味地黄丸等名方,皆源自乐氏家族世代传承。这本是一个以医德、配方与时间立身的家族企业。
1949年后,中共以“公私合营”为名强行没收同仁堂产业,乐氏家族财产被彻底掠夺。文革期间,负责人、乐氏后人乐松生被定性为“资本家”,遭红卫兵迫害致死。同仁堂真正的主人,并非退出市场,而是被彻底清算。
其后路径清晰而残酷:
先夺产业、致人家破人亡;
再由国家垄断“继承”招牌;
最终在体制内层层授权、贴牌、外包,把这个招牌变成牟利与造假的工具。
今天的“同仁堂乱象”并非偶发,而是强行国有化、失去道德主体后的必然结果。当一个品牌不再属于具体的人,只属于权力与资本网络,它就只剩下被反复榨取的名义价值。
阿波罗网评论员王笃然指出,这是一场“历史级别的二次犯罪”:中共先以制度和暴力夺走同仁堂真正的主人,造成家破人亡;又在失去医德与责任主体后,继续败坏其名誉,将祖辈用命守下的招牌变成造假工具。这不是监管失灵,而是掠夺逻辑的必然延伸。
“先杀其人、再夺其业、最后玷污金字招牌——这才是同仁堂悲剧的全貌。”
详细版:近期,一款标称“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被检测出关键成分与标示不符,事件将百年老字号同仁堂推至舆论焦点。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日表示,其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对市面上热销的15款南极磷虾油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中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磷脂标识值为43%,实测结果为0。消保委指出,磷脂通常被视为磷虾油的核心成分之一,已决定就上述检测结果约谈涉事产品的生产企业与经销商,要求其作出说明。

事件曝光后,北京同仁堂于12月15日透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涉事产品标注由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经销。同仁堂方面表示,该产品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已责令停止经销,并已启动司法程序,将依法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澎湃新闻引述相关资讯称,上海市消保委将就检测结果约谈上述生产企业与经销商,厘清产品真实情况及责任归属。目前,相关调查结果尚未公布。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由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而后者由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参股。长期关注保健品市场的北京业内人士张宏指出,这一结构使涉事企业处于同仁堂相关体系之内,但在具体产品管理与品牌授权层面,仍存在边界不清的问题,“有必要向公众作出更清楚的交代”。
事件亦再次引发市场对同仁堂贴牌与授权模式的讨论。香港消费者李女士表示,多年来在电商平台上,以“同仁堂”为关键词的保健食品、大健康产品种类繁多,普通消费者难以分辨其与集团官方品牌之间的关系。
法律学者夏先生对大纪元记者指出,当老字号品牌被拆分为多层股权结构与授权体系后,法律上的责任切割,并不必然等同于市场层面的风险隔离:“一旦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公众往往会将责任整体归于品牌本身。”
同仁堂历史悠久,但中共建政后,没收全国私人企业,将同仁堂收归国有,同仁堂所有者家破人亡。
同仁堂在雍正年间,1723年清朝钦定同仁堂为供奉清宫的御药房。从此以后,同仁堂承办官药历时188年。北京人熟知的安宫牛黄丸、牛黄清心丸、六味地黄丸、乌鸡白凤丸等,均为同仁堂秘方制作的有名中成药。
1907年同仁堂乐氏第十二代子孙乐敬宇(号达聪),到山东湾南创建了宏济堂,从此以后,北京的同仁堂、济南的宏济堂,与杭州的胡庆余堂,并称为中国三大名药店。1949年乐家第十二代子孙乐崇辉,携带祖传秘方去了台湾,到1953年在台北创办同仁堂。1954年北京同仁堂被中共实行公私合营,乐家的第十三代子孙乐松生,出任总经理。1954年,同仁堂建中药提炼厂,1971年建立药酒厂。文化大革命期间,乐松生作为资本家遭到“阶级斗争”迫害,被红卫兵打到没命。文革期间,北京同仁堂曾经停业,1979年又从新开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