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全网:山西法官猥亵女子16分钟录音曝光

2026年4月,山西吕梁市王女士向媒体投诉,其曾遭到吕梁中院法官吕某某的猥亵。(视频截图)
近日,山西吕梁市民王女士(化姓)实名举报,吕梁市中级法院法官吕某某在其办公室内对其猥亵。此事曝光后,引发舆论哗然。
王女士的举报材料投诉,2025年8月26日,吕梁中院法官吕某某在办理她的离婚案件时,获得她的手机号码。同年9月5日,吕用座机号给王女士打电话,以有新证据让她签字为由,让她前往法院办公室。
举报材料指,当天,吕某某在询问案件情况过程中,“对我多次进行语言和行为骚扰,有现场录音证明,在我多次拒绝的情况下,多次搂我的腰,抚摸我的敏感部位,并强行搂抱、拉扯我⋯⋯我提出来要走,吕某某反锁门问我是不是嫌他老⋯⋯让我接受他,我明确拒绝并以接孩子为由才逃脱魔爪”。
据陆媒“新黄河”4月12日报导,2025年9月5日,吕某某在其办公室内,对前来配合案件询问工作的王女士实施猥亵。王报案后,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西属巴派出所已于4月10日就其被猥亵一案进行行政立案。
报导提到,在获取的一段时长达16分钟的录音里,可以多次听到一位女士在对话中向一名男士发出“不要不要”的回应。该男子曾先后说出“开庭的时候就看到你亮眼睛(漂亮)”“你真吸引人””“我又不说,你考虑就对了”等话。
王女士表示,这是她偷录的与吕某某在事发当时的对话。
此事曝光后引发舆论哗然:“应该刑事立案!不是行政立案。”“行政立案?不应该刑拘吗?”“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去年发生的事,今年记者报了才立案,这是中间报了多少次案没人管啊⋯⋯”“太恶劣了,应该严惩。”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刑辩律师赵良善表示,警方如判断涉案行为现阶段情节未达到刑事犯罪的严重程度,会先按照行政违法程序立案侦查,“该案件也可能依法由行政案件转为刑事案件。”
赵良善指,相关《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存在反锁房门、以职权威胁、多次触碰隐私部位、强行搂抱亲吻等压制被害人反抗的强制行为,涉嫌强制猥亵罪,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据网络消息,王女士曾向吕梁中院及纪委监委举报,但数月未获回应,直至网络曝光后警方才介入。
大陆媒体“四海瞭望”报导,由于没有满足吕某某的要求,王女士最后输掉了官司。
中共官媒新华社4月12日报导称,从山西省有关方面获悉,近日被曝光猥亵案件的吕梁市中院法官吕某某,已被停职。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介入。
多家陆媒的报导中提到这个法官叫“吕某某”,而王女士在报案材料中提到这个法官叫吕云锁。
公开资料显示,吕云锁长期任吕梁中院副庭长、庭长,曾任审判监督庭副庭长、立案一庭副庭长、执行二庭庭长等职。2024年2月,吕云锁任审判监督庭庭长。
大陆博主“风云观察者”撰文表示,在吕云锁猥亵王女士一事曝光后,有相同遭遇的一位女子向“四海瞭望”讲述了自己的遭遇。根据聊天记录显示,吕云锁对这位女子也实施了相同行为,甚至连话术都一样。
文章说,原来吕云锁是惯犯,怪不得他这么大胆,动作、话术娴熟,敢在办公室猥亵案件当事人。但这位有着相同遭遇的受害者不想再追究这件事,其实主要还是时隔时间较长,没有关键证据(录音)等内容,单凭口头说法是无法作为证据的,要是其他受害者也有王女士这种关键证据,将会加重对吕的处罚。
阿波罗网评论员王笃然点评,这起事件之所以引爆舆论,不只是个别法官越界,更是体制性庇护的缩影。权力缺乏制约,使类似行为长期存在而难以追责。即便录音曝光、证据明确,仍仅作行政处理,问题是法院背后纵容与中共权力无人制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