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封杀文)成都抓刘虎只要3天,逼死教授没调查已经5年


文|李宇琛
2021年1月18日,四川师范大学田家炳楼,一个49岁的教授从10楼跳了下去。
2026年2月1日,成都警方跨省出击,一个51岁的前调查记者被刑拘。
这两件事隔着整整五年,中间站着同一个人:
蒲发友。
现任四川省蒲江县县委书记。
五年前,他是成都市成华区区长、区委副书记。
据《新周刊》报道,教授庹继光的房子,就是在他任上被盯上、被"模拟搬迁"、被逼到主人只能用命来抗争的。
五年后,调查记者刘虎写了篇文章,标题叫:
《曾逼死教授的四川县委书记,如今又把招商企业逼向破产?》。
据水瓶纪元报道:
1月29日发文,2月1日抓人。
三天。
成都的效率,那是相当可以——
跨省追捕一个写文章的前调查记者,雷厉风行,说抓就抓。
可庹继光跳楼五年了,谁查过?谁问过?谁给个说法了?
三天敢抓作者,五年不查命案。
罪名也有意思。据律师张庭源从刘虎家属处得到的消息:诬告陷害罪、非法经营罪。
翻译一下:
你敢说我贪腐?那就是诬告。你靠写文章吃饭?那就是非法经营。
这逻辑要是成立,以后谁还敢写批评报道?
鲁迅要是活到今天,光一个"非法经营"就能判他八百年。
毕竟人家靠稿费生活,没有新闻出版许可证啊。
更绝的是,据水瓶纪元报道,刘虎被抓前,成都市纪委监委还给他发过短信,"提醒"他要通过"合法渠道、合法方式"举报问题。
刘虎回了一句:
我发的是文章,不是举报,也不是信访。
然后人就进去了。
这叫什么?这叫:
你不配合,我就让你配合。
黄鼠狼给鸡开追悼会还要走个形式呢,成都这边连形式都省了——
直接把记录员也炖了。
1
先说说庹继光是谁。
据四川师范大学官网介绍:
四川大学博士,复旦大学新闻传播学博士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其中北大核心期刊论文超过130篇。2009年司法考试412分通过,执业律师。
据《新周刊》报道,他在复旦大学:
两年间发了30多篇C刊。
要知道,很多大学的博士要发三篇C刊才能毕业,很多人卡好几年都毕不了业。
庹继光是个顶配知识分子:学新闻的,学法律的,论文写得贼溜,还能上法庭打官司。
按理说,这种人遇到拆迁纠纷,应该是最有能力维权的那一类吧?
结果呢?
维权十年,最后从10楼跳了下去。
据时代周报记者对其妻子李缨的采访,她说了一句话:
“10楼里头还有两张椅子。他踩椅子上去的啊?他怎么那么决绝啊?”
来,捋一下时间线(以下均据《时代周报》“猛犸PLUS”深度报道,作者陈佳慧):
1999年,庹继光28岁,花了几十万在成都成华区买了云祥公寓的商品房,还加钱买了屋顶花园。
据附近安置房居民回忆,那会儿旁边安置房才7万一套,他买的是整个片区最贵的。
2011年,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盯上了他老婆李缨名下的另一套房——西南石油大学青龙校区的房改房,要搞"模拟搬迁"。
什么叫"模拟搬迁"?
就是先假装商量,你不同意,我就一直"模拟"到你同意为止。
庹继光不同意评估价,要求协商定价。据他2012年公开发表的《一位老新闻记者、大学教授的泣血呐喊》,对方回复:
"补偿方案必须以他们的评估价格为基础,没有松动的余地,绝对不可能采取协商定价。"
好家伙,这叫哪门子"协商"?这不就是:
你必须接受我开的价,不接受也得接受。
2012年,据《新周刊》报道,因为不签字,李缨被学校:
停发工资。
庹继光曾打了个比方:"你是40码的脚,他们给你35码的鞋。"
不光停工资,还有人上门骚扰。据庹继光公开材料:
成华区统建办的人带着住户到他锦江区的家闹,门锁被万能胶堵死,只能砸门进屋。
2013年,他在成华区的另一套房——云祥公寓,也被盯上了。又是"模拟搬迁"。
庹继光2014年在微博发文控诉:"拆迁本是民事行为,但操作中却是拆迁机构主导评估作价,业主竟无权拒绝。就如我等去国美、苏宁买电器,找个人给他的彩电出价100元,你要不卖,我就要’依法购买’啦!"
然后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2016年,两套房都被拆了。
庹继光夫妇知道吗?不知道。
据《时代周报》“猛犸PLUS”报道,他们是2020年9月才从别处听说自己家房子早就没了。四年了,没人通知,没人商量,直接推平。
等他们去问,2020年10月,成华区智慧城市治理中心给了个官方回复:
"因该两套房屋长年无人居住,后经鉴定其两套房屋为D级危房,基于此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区棚改公司为了排除此危险而对该两套房屋实施了拆除。"
翻译:
你家房子是危房,我帮你拆了,谢都不用谢。
这逻辑牛逼啊——
我说你房子危险,我就能帮你拆。那我说你钱包太鼓了容易被偷,是不是我也能帮你花掉?
据庹继光公开举报材料:没有签拆迁协议,没有启动征收程序,没有申请司法强拆。就这么拆了。
2020年秋天,庹继光开始反击。他在微博上发了一封举报信,标题是:
《举报蒲发友滥用职权、暴力拆除公民合法房产》
被举报人是谁?
蒲发友。时任成都成华区区长、区委副书记。
据时代周报“猛犸PLUS”报道,这封举报信发出去之后:
"一点作用都没有"。
2020年11月6日,庹继光在头条号转发了一条"村主任暴力逼迁被抓"的新闻,配文:
"给蒲发友提个醒,一样的行为就会有一样的下场。"
然后呢?
据《新周刊》对李缨的采访,2021年1月,庹继光被诊断为重度抑郁。他跟老婆说了最后一句话:
"学法律也好,学新闻也好,都救不了我们。"
2021年1月18日早上8点14分,他从川师大田家炳楼10楼跳了下去。
这就是庹继光的故事。
一个学新闻的、学法律的、发了200多篇论文的大学教授,用了十年时间走"合法渠道"维权。最后的结果是:房子被偷偷拆了,举报石沉大海,人逼成了重度抑郁,踩着椅子从10楼跳了下去。
他老婆说得对:他是在用生命为我们抗争。
问题是:抗争了十年,有人听吗?
庹继光死了五年了。当年被他实名举报的蒲发友,不但没被查,还升了——现在是蒲江县县委书记。
五年了,谁调查过这事?谁给过说法?
没有。
直到刘虎写了这篇文章。
2
刘虎是谁?
据水瓶纪元报道:51岁,曾任《新快报》等媒体调查记者,因多次实名举报官员涉嫌贪污腐败而知名。近年转战自媒体,持续进行重大案件和舆论监督报道。
这种人,在正常社会叫"舆论监督",在我们这儿叫"刺头"。
据水瓶纪元报道,2013年,刘虎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马正其,结果自己被抓了。罪名一开始是"寻衅滋事",后来又加了"诽谤""敲诈勒索"。关了346天,最后检察院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放人。
相当于关了快一年,最后说:
“哦搞错了,你走吧。”
这案子后来入选了"2015年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
牛逼吧?被当成标志性案件研究。
研究什么呢?研究"公民监督权与公权力的边界"。
边界在哪?边界就是:
你敢监督,我就敢抓你。
十三年过去了,刘虎又进去了。
这回是什么事?
据“水瓶纪元”文章:1月29日,刘虎和另一个调查记者巫英蛟,在微信公众号"法与情"上发了篇文章,标题叫:
《曾逼死教授的四川县委书记,如今又把招商企业逼向破产?》
文章写了什么?
据刘虎文章:山西商人王先生2020年在蒲江县投资月子中心,本来是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结果县政府换届后,前期签的协议被单方面作废,快完工的项目以"违法搭建"名义被停工,房产被冻结。
王先生指认,背后操控的人是蒲江县县委书记蒲发友,"对工程项目长臂把持不放手,其亲属在背后承揽操控中标。"他还给出了原蒲江县公安局政委彭兴莉向他索股、索贿的聊天记录。
文章还提到了庹继光——就是那个跳楼的教授。
1月29日发文。2月1日,刘虎被抓。
三天。
据“水瓶纪元”文章,成都市纪委监委在刘虎被抓前给他发过短信,"提醒"他要通过"合法渠道、合法方式"举报问题。
刘虎怎么回的?
"公开发布的文章不是举报也不属于信访”。
他说得没毛病啊。
写文章是写文章,举报是举报,这是两码事。写文章是言论自由,举报是向司法机关告发。
他又没去纪委递材料,凭什么叫他"合法方式"?
但人家不跟你讲这个。
你不配合?行,那就让你配合。
2月1日,刘虎在重庆万州打车去高铁站,准备进京。半路上,成都警方跨省来抓人了。
同一天,和他联合署名的巫英蛟在河北邯郸被带走。据其友人透露,巫英蛟是90后,孩子刚满月。
罪名是什么?
据律师张庭源从刘虎家属处得到的消息:诬告陷害罪、非法经营罪。
来,我们拆一拆这两个罪名。
先说"诬告陷害"。
《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是:捏造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诉。
刘虎做了什么?在微信公众号发了篇文章。
请问:
微信公众号是国家机关吗?发文章等于"告发"吗?
他自己都说了,这不是举报,也不是信访。
他就是写了篇文章,让公众知道这事。
如果发公众号文章就算"诬告陷害",那所有写批评报道的记者都可以抓起来了。
你批评某官员贪污,官员说我没贪,那你就是"诬告":
这逻辑要是成立,新闻行业可以直接取消了。
再说"非法经营"。
这罪名更扯。
非法经营罪是个"口袋罪",什么都能往里装。
关键是,如果你卖烟没许可证,非法经营;你开赌场,非法经营;你搞传销,非法经营。
那刘虎干了什么"非法经营"的事?
写文章。
写文章怎么就"非法经营"了?
大概逻辑是这样的:
你靠自媒体吃饭,你收了稿费,但你没有新闻出版许可证,所以你是"非法经营"。
按这个逻辑,中国几千万自媒体从业者,人人都在"非法经营"。
微信公众号、头条号、抖音博主,只要接商单的,都可以抓。
为什么成都抓刘虎?
因为他写了蒲发友。
你品品这个操作:
据水瓶纪元文章,王先生此前接受采访表示,已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多达12次:
"但相关纪检部门的回应是没有贪污受贿证据不属于违法乱纪,敷衍了事推卸责任。"
刘虎写了篇文章公开这事,三天后被抓,罪名是"诬告陷害"。
翻译一下就是:
你走正规渠道举报,我说证据不足不受理。你公开发文让大家知道,我说你诬告把你抓了。
举报没用,发文章犯法。那你让老百姓怎么办?忍着?
还有更绝的。刘虎被抓的罪名里有"诬告陷害",意思是他文章写的是假的、是捏造的。
那好:
蒲发友到底有没有问题?庹继光的房子到底是不是被暴力强拆的?招商引资项目到底有没有被坑?公安局政委索贿的聊天记录是真是假?
这些问题,成都5年了没人查。
成都3天查的是刘虎。
谁揭盖子,就查谁。盖子底下是什么,不重要。
3
罪名摆在这了:诬告陷害罪、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243条,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很清楚:
捏造事实
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
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诉
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据自媒体"竹不倒"的法律分析:如果这个罪名要成立,必须同时满足两点——
两人发布的内容中"核心事实"是捏造的
两人为了陷害特定对象,明知是假的仍故意发布
刘虎写的是文章,不是举报材料。写文章给公众看,和向司法机关递交告发材料,这是两码事。
据"竹不倒"分析:
"新闻监督本身没有法律定义,司法实践中认为的监督边界通常包括:根据已有材料合理推断,明确标注’质疑”疑问”待核查’,且没有虚构不存在的事实。也就是说,可以’提问题’,只要没有’编故事’。"
刘虎的文章是怎么写的?
据水瓶纪元报道,文章引用了山西商人王先生的陈述,引用了原公安局政委索贿的聊天记录截图。这叫"根据已有材料"。
文章标题是个问句:《曾逼死教授的四川县委书记,如今又把招商企业逼向破产?》
注意那个问号。
这叫"质疑"。
如果提问题就算诬告陷害,那以后记者都别干了。写篇调查报道,官员说你写的不对,直接给你定个"诬告陷害"——
这不是法律,这是文字狱。
更离谱的是:诬告陷害罪要求"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诉"。
刘虎的文章发在公众号上,不是递到监委。
再说非法经营罪
据"竹不倒"的法律分析,《刑法》规定的非法经营罪主要是四种类型:
无证经营法律规定必须许可的业务(如证券、期货)
超范围经营,扰乱市场秩序
经营国家专营、专卖物品
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经营行为
刘虎属于哪种?
他写文章。
写文章什么时候成了"必须许可的业务"?什么时候成了"国家专营专卖物品"?
据"竹不倒"分析,目前流传的说法是刘虎"收费帮别人发布举报文章":
"如果两人真的是因为这个理由涉嫌非法经营,那他们大概率有这种情况:长期收费、明码标价、以发布举报文章为业,且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或者影响了市场秩序。"
那问题来了,社会危害性在哪里?市场秩序在哪里?
刘虎揭露贪官污吏,危害的不是社会,而是贪官污吏。
说白了,"非法经营"就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装不下的,硬塞也要塞进去。
回顾一下2013年的案子:
据水瓶纪元报道,2013年刘虎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马正其,被北京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拘。
后来呢?罪名不够用,又加了"诽谤""敲诈勒索"。
关了346天。
最后检察院怎么说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起诉。
折腾了快一年,发现搞不定,只好放人。
这案子后来被研究者当成标志性案件,入选"2015年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
现在好了,十三年过去,同样的剧本又来一遍。
罪名换了——"寻衅滋事"变成"诬告陷害+非法经营"。
套路没换——
你敢写,我就敢抓。
抓进去再说,关你一年半载,就算最后放了,你这一年也白搭了。
据"竹不倒"分析,这事只有两种结局:
"一、继续侦查后,证据链补齐,刘虎被起诉判刑。
二、继续侦查后,证据不足,不起诉或撤案,放人回家。"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呢?
"警方得作出一个在逻辑上完全合理的解释,否则舆论层面上恐怕极其不轻松——’那你当初凭什么刑拘?’"
是啊,凭什么?
凭的就是:先抓了再说。关你几个月,就算最后放了,该闭的嘴也闭了,该凉的热度也凉了。
4
我退一万步讲。
就算刘虎的文章有不实之处,就算他写的东西有夸大、有偏差、有主观判断——
正常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第一,蒲发友可以起诉刘虎诽谤。诽谤罪是自诉案件,你觉得人家说的不对,你去法院告他,让法官来判。
第二,蒲发友可以要求平台删文。文章发在微信公众号,你觉得失实,向腾讯投诉,让平台删除。
第三,成都监委可以站出来说蒲是清官。你说他贪腐是假的?行,你开诚布公地说啊。刘虎公开写文质疑你,你别偷摸抓人啊。
这三条路,哪条不能走?
成都选了哪条?
哪条都没选。直接动用公安机关,跨省抓人。
这说明什么?
说明他们根本不想调查。
调查要公开回应,媒体可以报道,公众可以监督。
面对罗永浩质疑,贾国龙都敢开放西贝后厨让媒体拍摄:
成都还不如贾国龙。
公众讨论,真相会越辩越明。
成都怕这个。
成都要的不是调查出真相,他要的是刘虎闭嘴,我们接着闭嘴。
怎么让人闭嘴最快?
抓起来。
抓起来之后呢?就算最后证据不足放人,刘虎也得在看守所里待几个月。这几个月里,热度凉了,舆论散了,谁还记得蒲发友是谁?
这招2013年就用过一次了。刘虎举报马正其,被关了346天,最后不起诉。
346天换来一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这346天里,马正其安安稳稳当他的局长,刘虎在看守所里熬日子。等放出来,黄花菜都凉了。
同样的剧本,十三年后再演一遍。
5
这不是刘虎一个人的事。
庹继光,200多篇论文的大学教授,学新闻的、学法律的,用了十年走"合法渠道"维权。
结果呢?
房子被偷偷拆了,举报石沉大海,人逼成重度抑郁,从10楼跳了下去。
据《时代周报》报道,他跳楼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
"学法律也好,学新闻也好,都救不了我们。"
学法律救不了你,因为法律是他们定的、他们执行的、他们解释的。
学新闻救不了你,因为你写出来也发不出去,发出去也会被删,不被删就把你抓了。
刘虎,干了二十多年调查记者,专门给没有话语权的人发声。
结果呢?
写了篇文章揭露一个县委书记,三天后被跨省抓捕,罪名是"诬告陷害+非法经营"。
据水瓶纪元报道,和他一起被抓的巫英蛟是90后,孩子刚满月。
教授跟记者,两个人,一个49岁跳楼死了,一个51岁被抓进去了。
他们的共同点是什么?
都碰了蒲发友。
庹继光实名举报蒲发友暴力强拆,没人查,人死了。
刘虎写文章揭露蒲发友涉嫌贪腐,没人查蒲发友,先把刘虎抓了。
一个官员,五年前能逼死一个教授,五年后能抓一个记者。
他凭什么?
凭的就是:
说话的人要么死,要么进去。
你举报?不受理。
你发文章?抓你。
你跳楼?那是你自己想不开。
据水瓶纪元报道,山西商人王先生向有关部门举报蒲发友多达12次,纪检部门的回应是"没有贪污受贿证据不属于违法乱纪"。
12次举报,不受理。
刘虎写一篇文章,三天抓人。
抓记者只需要3天,调查逼死教授的官员,5年了还没动静。
2021年1月18日,庹继光从10楼跳下去的时候,他大概以为自己的死能换来一点关注、一点调查、一点说法。
五年了。
关注没了,调查没有,说法更没有。
倒是有人替他说了几句话——刘虎写了那篇文章,标题里提到"曾逼死教授的四川县委书记"。
然后刘虎也进去了。
庹继光的妻子李缨说过一句话,据《新周刊》报道:
"他是走了,我手脚并用、爬也要爬出一条路来,主要是我还有娃儿。"
庹继光走了,李缨还得爬。
刘虎进去了,他老婆孩子还得熬。
巫英蛟被抓了,他刚满月的孩子还不知道爸爸去哪了。
而蒲发友呢?
五年前是成华区区长,现在是蒲江县县委书记。
被举报12次,没事。
被实名揭露逼死教授,没事。
被写文章质疑贪腐,写文章的人进去了,他还是没事。
这就是成都:
死人不再说话,活人不敢说话,敢说话的人正在或者已经被抓,涉嫌非法说话。
突然想到,6年前的三天后,我为那位医生立传后被带走8小时,也是在成都。
李宇琛的文立于尘
写于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