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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十余万旧房所有者致官府和全社会公开信

我们是十数万在半个世纪前就拥有北京市合法房屋地产的北京市民,至今官方档案部门保存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的房产证。1956年官府颁布政策,在继续承认房主所有权的情况下,强行对每户超出十五间的所有房产经营管理,几十年来所有房主经济蒙受巨大损失。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近十几年来,官府通过一系列的作为实际上又在一步步侵占我们私人房主的房屋和土地所有权了。十多年来,不断地发生在原有房地产权没有进行任何合法转移的情况下,在原地出现了官府部门发证确认的新的房地产业主。鉴于这些官员与开发商联手非法侵占城市私有房地产权利的事件越来越多,也鉴于数以万次的上访和司法控告,都不能使问题得到公正解决,我们在此特别声明:
    一、我们对我们至今拥有合法房地产证明的原房屋和宅基地永远拥有所有权。我们永远不承认没有经过我们同意的任何侵占行为,无论这种侵占者是官府还是开发商。
    二、官府数份内部文件提出“经租房政策实际类似国家赎买”的解释是官府单方面的,至今也未以法案的形式颁布,我们拒绝承认这种解释的法律效力,我们没有义务遵守。
    三、1982年宪法“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规定中的“城市土地”并未明确包括城市私人宅基地,官府也从来没有通过适当程序转移任何一户的宅基地所有权。该宪法同时明确规定了国家保护公民私人财产。1994年颁布的城市土地管理法的司法解释,也明确了城市私有房地产和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的房地产享有同等受保护之法律地位。
    四、《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国家保护公民的各项物权,规定了物权转移的正当程序。这为正确理解和公正地解决私人房屋的历史问题,提供了法理和框架。《物权法》明确保护的应该是房地产主人对房屋和宅基地的所有权,以及由此延伸出的其它全部完整的权利,而不是官府单方面提出的被割裂的单项权利。
    五、我们认为官府的任何政策应与既定的宪法、法律相一致,任何具有公共效力、涉及公民利益的政策,都应当通过适当的法律程序以法案的形式规定。任何涉及城市私有房屋所有权,与宪法精神不一致的政策应予以全部废止。
    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依法治国”、“三个代表”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已经从“无产阶级”的革命政党转变成了要对全民负责的执政党。而在我们国家,伴随着各项改革的推进和经济的巨大发展,却孽生出了一股官商利益集团势力。他们要借“无产阶级”的余威,继续自已的“专政”,继续自己的“革命”,继续自已的“社会主义改造”。他们绑架国家公器为自已谋利益。横行在我国的这股官商利益集团势力,已经成为阻碍国家精神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邪恶轴心”。国民承认官府、组成官府的目的在于需要通过集体的力量保护每个国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在各级官府需要通过不断负起责任保护国民的生命和财产来确立自已的合法性地位。
    七、官府用了很大的力量维护国家统一,但要统一关健是人心的统一,对城市房屋长时期大规模的侵占政策制造了官府与城市公民之间巨大的精神分裂。官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执政目标,但在全国不断发生的所谓城市拆迁改造中,官府与开发商联手进行的恐怖主义暴力行动,每时每地的都在冲击着构建和谐社会的任何其它努力。官府在不断的说服国际社会我国的崛起是和平的,但只有建立在公正的法律秩序基础上官府与国民之间的和平,才会让国际社会真正相信官府对世界的和平承诺是可信的,是可预期的。
    八、在我国历史上,每一次王朝的更替,都是因为官府与豪强联手掠夺、兼并农民的土地而激起农民的反抗。现在全国每年发生数以十万计的掠夺、兼并城市与农村土地的暴力事件,城市居民和农民发起的反掠夺、反兼并的维权抗争连续十数年在全国各地此起彼伏。
    九、我们将不断地昭告我们的房屋和土地所有权利。我们将不断创造性的实践我们的抗争权利,不断地动员各方支持力量,围剿这些无法无天的官商利益集团势力。这股“邪恶轴心”还正在为他们必将面对的“最后的审判”制造着证据。
    数以万计的国际人士不仅将见证北京的暴富与奢华,也将见证这座城市同时存在的罪恶与不义。十数万北京被掠夺、被压制的城市房屋所有人才代表了国际人士希望理解并与之交流的中华民族既温良敦厚、宽容忍耐又追求正义、不畏强暴的精神主脉。
    我们也呼吁官府中的积极力量能够理解公民的财产权利对重建国家精神,对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家外交安全的基本意义。提起精神、痛下决心,在全国很多地方已经较好地解决了城市私人房产所有权的基础上,公开明确地承认北京私人房主的房屋和土地权利,彻底纠正和解决这一问题。这将强有力地树立起官府的信用和威望,赢得国民的认同感,恢复国家元气,赢得文明人类的尊敬。
    
    北京十余万旧房所有者
    2008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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