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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加入掀揭薄浪潮 雷政富要成祭刀的

薄熙来已经是阶下囚,但一大批站错队的重庆官员还没投案自首,近一千亿打黑资金还没“上交国库”,今后不知还有多少官员将被拉下马。司马南、孔庆东及"京城五恶"们还没交待与薄熙来的关系和拿了多少钱,而且还在酝酿反扑。

阿波罗网编者按:雷政富的视频拍摄于2007年的正月初一和初三,同时期还有六位高官涉及不同女子的淫乱。这些女子都是各个建筑公司老板特意招聘来的18至20周岁之间的绝色女子,专门用来孝敬类似雷政富之类高官公关的。据爆料人朱瑞峰介绍,他手中还有五六段视频,其中涉及的一名高官已经下野,还有四名高官在位。他的视频线人不是建筑公司老板,也不是雷政富的情人,而是来自内部,一位公安干警。

也就是说,这则爆料远不是官方宣扬的63小时雷厉风行,而是在事发五年前他们就已经知晓,这事重庆官方的纪委都已经查过,王立军还专门成立过专案组,把那个敲诈的建筑公司老板以私刻公章罪判刑一年,情人周小雪刑拘30日。那么这问题就来了,为什么事隔五年之久,这视频又扯出来?扯出这事,不是表面的反腐那么简单,是不是有别的意味?

重庆官员不雅照曝光人朱瑞峰现在很危险........薄熙来已经是阶下囚,但一大批站错队的重庆官员还没投案自首,近一千亿打黑资金还没“上交国库”,今后不知还有多少官员将被拉下马。司马南、孔庆东及"京城五恶"们还没交待与薄熙来的关系和拿了多少钱,而且还在酝酿反扑。

 央视罕见加入报道:


 

新闻回顾:重庆打黑一等功臣唐建华因受贿罪已被批准逮捕

央视:华龙网11月22日14时30分讯(记者 付琳阁) 今日,重庆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消息,经2012年11月21日市人民政府第138次常务会议决定,免去唐建华的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新华社:最高检: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李庄等人信访材料

2012年11月24日 13:39:21

来源: 检察日报-正义网

检察日报记者获悉,23日上午,李庄、王誓华(律师)、龚刚华(龚刚模之兄)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厅来访接待室递交了信访材料。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重庆拉开纠正打黑误打序幕

文章来源:联合早报网 作者:顾功垒 重庆特派员  2012-11-24

核心提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孙政才本周二甫出任重庆市委书记,重庆就接连作出反对唱红者劳教案遭撤销和多名官员被免职的决定。尽管时间点有些巧合,但分析人士认为,这些事件宣告重庆正式拉开纠正打黑误打、整肃官员纪律和严正反腐的序幕 。

本周一,重庆市劳教委撤销该市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因去年在网上发布反对唱红等一百多条负面信息,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被判劳教两年的决定,将其提前获释。

两天后,曾在重庆前市委书记薄熙来时代“打黑”有功受到表彰升职的唐建华,被免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紧接着昨天上午,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发布公告,核实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确是近日互联网流传的不雅视频男主角,重庆市委决定免去其职务并立案调查。

一名叫纪许光的微博爆料人还透露,自己将与重庆纪检官员碰面,提供手上掌握的雷政富涉嫌作风不正、利用公权力谋取私利的证据。

法律界专家受访时指出,重庆公(安)检(察)法(院)若能试图纠正薄熙来打黑期间疑似黑打的案例,把没收的所谓“涉黑”财产中的合法个人资产归还予一些民营私企业主,重估被告人的量刑,将有助于重庆拨乱反正,回归到法治轨道上,推动中国法制进程。

事实上近月来,不少当年打黑受害者正私下向有关部门提请翻案,要求减免罪名刑期

专家表示,日前颁布的新刑诉法明确宣示“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来防止刑讯逼供等现象,也是直接回应了重庆打黑期间一些引发外界争议和质疑的做法。

此外,继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下旬对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郭维国等四人作出一审刑判、重庆市前副市长兼原公安局长王立军被判15年监禁后,专家认为唐建华被免职进一步凸显重庆向外界传递整肃严惩官员违纪腐败的决心。


最高检约见李庄了解控告重庆专案组徇私枉法案

2012-11-24 05:48 来源:京华时报

昨天中午,李庄、王誓华律师、龚刚华、龚云飞(从右至左)在约谈后留影。王誓华律师供图

11月15日,李庄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控告,指责重庆市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以下简称“专案组”)所有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昨天,最高检两名检察官约见了李庄及其代理律师王誓华,龚刚模的亲属龚刚华和龚云飞也到场。李庄向两名检察官表示,他要求重庆检方回避这起控告案。

案情回放

辩护人遭当事人举报获刑

2009年11月,时任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李庄接受委托,成为重庆“龚刚模涉黑案”主要嫌疑人龚刚模的辩护人。当年12月10日,龚刚模向重庆司法机关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

2010年2月9日,重庆市一中院终审认定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2011年3月29日,就在李庄即将刑满释放之时,又被追究“遗漏罪行”,但该案最终以检方撤诉告终。2011年6月,李庄刑满出狱后,开始为自己申诉。

11月15日,李庄的代理律师王誓华以特快专递方式向最高检寄出了李庄的控告书,一同寄出的还有相关音频、视频共7套。

李庄在控告书中称,龚刚模在狱中通过其兄龚刚华带话给李庄,“所谓李庄作伪证,都是专案组逼我举报。他们让我按照他们编好的文字稿背下来,陷害李庄。开庭时装头痛、不回答问题、故意说方言、不讲普通话,也都是专案组警察教的”。

龚刚华事后曾多次向李庄表示歉意,并将自己被专案组强迫一审不出庭、二审出庭作伪证及背诵书面伪证(言)的情况向李庄作了陈述。龚刚华还向十余名法学教授和律师做了两小时的录像证词。

李庄表示,他在代理龚刚模涉黑案时,三次会见当事人均有专案组成员在场,且专案组的每个成员都十分明白自己在办案过程中没有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的行为,但专案组“秉承当时重庆领导的旨意,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非法实施侦查”。

■约谈情况

龚刚模家属陈述曾作伪证

最高检很快对李庄的控告做出回应。前天,王誓华联系最高检,确定昨天进行约谈。正在深圳出差的李庄即刻赶回北京,龚刚华和龚云飞也从重庆飞抵北京。

从昨天上午9点半开始,在最高检控告厅接待室,李庄、王誓华与最高检的两名检察官谈话约一个半小时,

中途,龚刚华和龚云飞被允许进入。

“控告没证据不行,今天我们把证人都带来了。”李庄说,有龚刚模的亲属在场,约谈时更有说服力。

据李庄介绍,他首先对重庆市公安局专案组如何故意违背事实非法实施侦查行为,如何制造证据等进行了陈述。李庄告诉记者,关于龚刚模及其家属被专案组强迫为李庄案作伪证、被刑警逼供一事,龚刚华和龚云飞在约谈时也都作了陈述。

李庄和王誓华说,最高检的检察官表示,会认真对待这起影响巨大的案件,该案会向上汇报研究,可能要交给属地管辖。“我们强烈要求,如果让下级检察院调查,可以交给其他省市自治区,但绝对不能让重庆的检察院调查。”李庄说,他要求重庆检方回避的理由是,其参与了组织龚刚模等人作伪证。

“这个案子影响比较大,按照相关规定,应该交由最高检立案侦查,最好是由最高检的控告厅立案调查,甚至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王誓华说。

■申诉进展

下周约谈申诉案

“最高检工作人员的态度是积极的,友好的,而且是严肃认真的。毕竟代表的是国家的最高检察机构。”对于这次约谈,李庄表示满意。

李庄说,他也找了重庆法院申诉,一年来没有任何动静。前天,他刚刚接到重庆方面的通知,让他下周三上午10点过去,就申诉情况约见谈话,“这些都是好的迹象!”

昨天约谈结束后,龚云飞和龚刚华飞回重庆。昨晚,龚刚华在电话中向本报记者表示,专案组威胁和强迫他出庭作伪证,甚至专门训练他背诵书面伪证,导致李庄蒙冤。在这次约谈中,他向最高检的检察官如实作了陈述。

本报记者李显峰实习记者刘景慕


李庄:有人说重庆打黑没收上千亿 国库入库才9.3个亿

2012年11月24日 13:27
来源:南方日报网

李庄及“李庄案”

李庄,原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因代理龚刚模涉黑案,于2009年12月12日被重庆市公安传唤,次日被以涉嫌伪证罪为由逮捕。

随后,重庆市新闻办称,李庄案发是由其当事人龚刚模主动检举所致。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李庄在代理龚刚模涉黑案时,违反法律规定,帮助被告与他人串证,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证据,并唆使其向法庭提供虚假称述予以翻供。

2010年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以李庄犯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2010年2月4日,李庄以悔罪书(藏头诗)诈降的方式,取得法院对其认罪态度较好的认定,并于2010年2月9日,判决对其减刑一年,改判为有期徒刑一年半,李庄当庭抢夺话筒,揭露诉辩交易内幕。

2011年3月29日,李庄即将刑满释放前夕,重庆市新闻办发布消息称,李庄案宣判后,重庆司法机关接到多起举报,要求追究李庄在代理刑事案件中的违法行为,李庄将被追究2008年在上海的“漏罪”。

同年4月20日,重庆市江北法院开庭审理李庄被控妨害作证罪“漏罪”案。李庄之子李亚童将秘密找到的上海当事人录音提交辩护人,两日后,重庆检方就以证据出现重大矛盾为由提出撤诉,并获重庆市江北区法院裁定准许。

2011年6月11日,李庄刑满出狱,开始多次往返京渝之间,搜寻证据,查找证人,为自己伪证案申诉作准备,除先后17次向国家有关机构揭发控告外,并于2011年12月12日被捕满两周年时,正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11月23日上午9点30分,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厅,工作人员约见了李庄及龚刚模的哥哥龚刚华。参与会谈的还有李庄的代理律师王誓华及龚刚模的堂弟龚云飞。8天之前,李庄向最高检提出控告,认为“重庆公安局李庄案、龚刚模案专案组(简称专案组)警员涉嫌徇私枉法罪”。

李庄说,从法律程序上讲,这次最高检的约见是对其控告的初步回应。在谈话的过程中,最高检工作人员倾听了李庄及龚刚华的陈述,作了笔录,并告之:最高检会非常认真地对待这起事件,会根据案件管辖的规定,在请示了领导之后,由最高检负责或指定下级检察院来负责调查。

在此之前的11月18日晚,李庄在北京寓所附近的一家茶馆,接受了记者的专访。2011年7月,刚刚出狱的李庄曾在此与记者长谈,详细吐露了他的入狱经过以及所思所想。

时隔一年多再见,李庄略有发福,虽刚从外地奔波回京,依然神采奕奕,已经失去律师执业证书的他,现在却成为7家律师事务所的首席顾问和11家企业的法律顾问。第二天,他就要飞往重庆办案。

“每个月都去(重庆),每次都有收获”

记者:在微博上,你用了“该开始了”来评价自己的这次控告。为什么?

李庄:是时候了。有时,看似很复杂的问题用最简单的手法处理,可能效果会更好。最简单问题处理不好,也会变成异常复杂。执法必严有错必纠既然是一项司法原则,那就不能当儿戏。你说,李庄案平反,真正的受益人是谁呢?不是李庄。

记者:这一年多,我有个感受,你通过这样一劫,从关注自身开始,更多的关注和思考这个国家的命运以及司法制度的进程。

李庄:没错,我2010年被判刑,5月国家出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去年6月出狱,刑诉法修改;12月我提起申诉,刑诉法修改通过。这么说吧,凡是李庄案中折射出来的很多问题,在这次刑诉法大修中基本都反映了出来。当然还有很多其他的,我相信依法治国会加快速度的。

记者:重庆是你坐过监狱的地方,这一年多你去过很多次?有什么感慨? 

李庄:去年7月到12月,我4次前往重庆,搜寻刑讯逼供证据,查看刑讯逼供基地,查找相关证人。现在每个月都去,不用再秘密前往了,每次去都有收获,体制内外的人我都见,既有高官也有平民,他们也想见我,对我都很热情。重庆的这几年,就像参加传销一样,可能让你很多天都在亢奋状态,会被那种群情激昂、那种热血沸腾刺激着。重庆的经济方面也一样,民营经济受到的重创最厉害,这些都会有严重后遗症。

记者:对经济方面的打击怎么体现?

李庄:每个被打掉的所谓黑社会,不是孤立的在荒岛生存,而是整个重庆民营经济的组成部分,这个组成部分,可能是一个分子、原子,但是有的民营企业在重庆经济里面举足轻重。或者说在这个地区、这个行业有很大的影响力。比如我们代理的管串案,万州的,他姓管,他既有自己的酒店,也有自己的屠宰场,还有自己的运输公司,在那个地区,在那个小领域很有影响力。几十人全被当作黑社会打掉了。企业被拍卖,自己的一栋大楼,竟然被作为犯罪工具没收。重庆的俊峰集团也是这种境遇,他们几十年的创业,遭受了灭顶之灾。前不久,我写了一篇文章,《神秘的重庆数字》,里面提到了150组数字,这150个数字应该是历史的填空题,等着我们去还原真相,去把这些空填上。再说唱红,唱了多少场,发动了多少人,买了多少套服装?发了多少奖金?租了多少场地?……如此这些,我们都要对历史有个明确的交代,亲身经历了那段历史,我对这些很感兴趣。

记者:你觉得应该查清楚?

李庄:当然,我们都要面对历史,对历史负责。

记者:这些数字是全部吗?

李庄:它们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由于官方没有具体统计数字,我们只能通过非正常的官方渠道去调查核实,有人说打黑没收了上千亿的资产,国库显示入库才9.3个亿,你想想,仅我代理申诉的那些涉黑案,90亿、900亿的资产也不止。龚刚模一案就几十个亿。现在,我并没有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李庄案申诉上,主要放在重庆的其他案子上,这些受害人很多,有的很惨,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不少人千里迢迢来京找我,当面诉说,泪流满面。

“执业证被吊销,律师资格证还在”

记者:你因为代理敏感案子而获罪,你现在依然还在代理那些案子吗?

李庄:呵呵,可能这也是职业病,一时半会儿改不了。

记者:你现在还有资格帮他们代理吗?

李庄:执业证被吊销,律师资格证还在啊,作为顾问,现在我带着好几个律师所的20多个律师,全国各地办案,当然,投入到重庆的人力和精力占很大比例,搞这些申诉代理。基本上都是律师们在前台,我在后面指挥策划。

记者:虽然你手里没有枪了,但是你可以做军师?

李庄:我以前不是告诉过你吗?就像一个特级厨师,你的厨师证被收了,但是你就不会炒菜了吗?战场上你搏杀过20年,退伍了就不会打枪了吗?这个道理很简单。衡量技艺高低的标准,不是看你有没有证书。

记者:难道你真的不想把属于你的东西再拿回来了吗?

李庄:呵呵,喜欢追梦的人,切记不要被梦主宰。对我来讲,律师证要回来已经没有太大意义。就算明天把律师证还给我,我还是这么干,我不会像以前那样亲自冲锋陷阵上法庭了。原来办案,需要对一个案子彻底调查取证,阅卷、会见,注意力高度集中,牵涉精力很大,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能同时做几个案子?现在不同了,我可以同时在幕后指挥策划几十个案子。

记者:你不怀念那种亲自上阵的快感?

李庄:肯定怀念。但并不是每个案子都要亲自上。熟悉的路线,熟悉的方式,熟悉的日子,永远不会有奇迹发生,改变一种活的方式,往往会创造无限。

“我早就料到,他们早晚要来的”

旁白:在李庄这次向最高检邮寄出的资料里,有龚刚模的哥哥龚刚华的证词,他将被专案组一审强迫其不出庭、二审强迫其训练出庭作伪证、背诵书面伪证(言)的情况向李庄做了叙述,并向十几位法学教授、律师做了两小时的录像证词。

记者:在这段证词里,龚刚华说了哪些内容?

李庄:这是今年4月拍摄的。当时他开车从重庆到西安找我。当着童之伟、陈有西等十几学者律师的面,揭露了李庄案形成的来龙去脉。

记者:听说你代理了龚刚模的申诉案。是他们找了你?

李庄:对,是他哥哥找到我的。就在这个茶馆。第一次见面就双手合十,说请我理解他弟弟当年的无奈,他也在你们的报道和微博上看到了我对龚刚模的评价。他知道我对龚刚模没有恨,他们很感动,但是不知道该怎么见到我,通过中间一个朋友联系到了我,我说来吧。

记者:他的到来,出乎你的意料吗?

李庄:早想到了。我早就料到,他们早晚要来的。因为我在看守所曾经对郭维国(原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说过,只要龚刚模活着,他早晚要说话。你们要想把李庄案办成铁案,只有永远封住龚刚模的口。不信?走着瞧。

记者:听说,龚家人曾经对你说,他们对不起你。

李庄:龚刚华在找到我的时候说,我们龚家兄弟一辈子最对不起的就是李(庄)老师。

记者:幸好,龚刚模还活着。

李庄:前面讲了,如给李庄案平反,真正的受益人不是我。我现在没组织,反而挺好,因为法律上我不是律师了,不受那么多约束。但是民间,大家还认我这个律师,觉得这个人在诉讼上还有独到的地方。海内外找来的很多,发生的故事也太多了。

记者:找你的人更多了?

李庄:确实不少……这里面有好多的故事,一年来很多时间是坐着工作,因为坐得太久,坐骨神经痛,一天一位领导介绍我去中日友好医院,找骨科门诊一位有名的专家,嘱咐我挂一个普通号即可,甭挂专家号,结果去晚了,什么号都没了,专家说,你明天再来吧。我说能不能先开点止痛药止痛啊,他说好吧,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李庄,他说你这名字有意思,和重庆打黑那个一个名,我说你看我长得像他吗?哎,你还真像!我说我就是。他说,你真是那个李庄啊?快,快,躺下,马上给我治疗,这是我手机,这是我家里电话,以后,你有事直接给我打电话。从那以后,我们成朋友了。这就是人间真情。

记者:你觉得你得到了?

李庄:我得到了。

“李庄案再审,不是我个人的事情”

记者:你觉得李庄案后,是什么使得你出名了?你和他们做斗争的勇气还是你的专业素养?

李庄:敢和别人做斗争,光有勇气不够,你在勇气展现之前,必须有展现的资格。这个资格就是过硬扎实的业务知识,基本功,任何一个人可能都有脾气和性格,但是脾气和性格的展现是要看前提的。你想想,如果20万律师都敢据理力争,那些徇私枉法者能不怕吗?中国的法制环境肯定能够得到极大的净化。

记者:你觉得你有这个资本吗。

李庄:我不敢说有这个资本,资本是积淀和机遇的结合,我们整个社会是一条船,每个人都应该有掌舵的准备。

记者:我也听到一些声音,包括业内的,都觉得李庄案再审已经绝无可能。

李庄:我也听到过,不过,人生很短,逝如朝霞,我怎么可能总盯着这个事儿呢,抓紧时间,干自己喜欢干的。

记者:但,这是一种意义,一种标志。

李庄:对,再审对我个人没有太大意义,但对法治,对律师制度,对民众的法制启蒙和法制观念的导向,有重大作用。所以这不是李庄个人的事情,这是整个民意的测试,是法制观念的碰撞。

记者:从这个意义上讲,你觉得这一天会来吗?

李庄:这个问题我真的还没有考虑过。如果你让我现在说,我回答你,这一天肯定会来。可能早,也可能晚。最早也在明年4、5月份,最晚几十年甚至几百年。

“抓我那天他对我说,我们又见面了”

记者:听说你和王立军见过两次面?

李庄:我的进去和出来都是非常隆重的。抓捕我那天,十几个人的抓捕小组秘密到北京来抓捕我,押到机场。在飞机上一边一个特警,把我的胳膊抓得紧紧的,请求放松一点,他们说不行,这是规定动作。下飞机的时候,三路防暴队员,戴着钢盔,穿着迷彩服,挎着冲锋枪,十几辆警车把飞机包围了起来。飞机悬梯下面,第一个迎接我的就是王局,然后就是几十架摄像机、照相机对着我。我对我身边的专案组干警说:“这是奥巴马到访还是抓住了本·拉丹?”王局对我说话了: “李庄,我们又见面了。”我说,“是啊,这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但我相信也不是最后的一次见面。”

记者:这不是你们第一次见面?

李庄:他说的是飞机上的那次见面。2009年12月2日我开了专家论证会,飞往重庆,没想到在头等舱,他也进来了,我们之间只隔一个过道。

记者:偶遇?

李庄:不是偶遇。他们那次是来京告我的状,那个时候就已经想对我动手了。那是头一次见面,但是互相看了一眼,都没有说话。

记者:心照不宣?

李庄:网络,媒体互相都有耳闻,我认识他,我想他也认识我。所以抓我那天他对我说,我们又见面了。

记者:这证明他上次认出了你?

李庄:(笑)肯定,他是干什么的啊?他又说,“你不要认为你那张网我们撕不破。”我说,“我没有任何网,我只知道有一张法网。”他说的第三句是: “我们重庆打黑除恶的决心是任何人阻挡不了的。”我说:“我举双手赞成打黑,但是我坚决反对黑打。”第四句是我说的:“你们没必要这么兴师动众,这得浪费纳税人多少钱啊。”他回答:“我们任何一项工作都是有成本的。”我说:“好吧,我愿意做你们的成本。”王立军转头对身边的人说:“你们开始执法吧。”随后我被带上警车,沿途几十公里,全程戒严,比一级警卫的规格还要高。

记者:他们对你刑讯逼供了吗?

李庄:后来他们还真的没有动我一指头。一开始,他们逼我承认给龚刚模念了同案口供,整整两天两夜不让我睡觉,我实在是困极了,就说:你们也像吊龚刚模那样,干脆把我也吊起来得了,龚刚模被吊8天,我也试试,没准我8分钟就受不了了,专案组严肃地对我说:放心!我们重庆警察,决不会动当事人一指头。呵呵,如果他们真对我动刑,可能会出人命的……

记者:你很清楚的记着那些细节?

李庄:548天,可以说发生的很多事我都记得。

记者:这是你这一生中最难忘的一段日子。

李庄:最刻骨铭心。最难忘。

“你脱离不了这个时代给你的震撼”

记者:在去年,你刚刚出狱的时候,我问你,你是否在代理龚刚模一案的时候存在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的行为?你当时的回答是,历史会证明一切的。现在,你可以回答了吗?

李庄:不可能有不当的行为。因为现场的录像已经找到了。会见龚刚模三次,第一,我的助理可以为我作证,如果我的助手作证没有什么公信力,那么,第二,旁边监视我们会见的还有好几个警察,我们的会见没有受到他们的任何质疑,如果我有任何违法乱纪,警察是有“权力”制止我的。其实本来他们就不该在现场。我又怎么可能有过格的举动呢?我当时没有受到任何制止,本身就说明一切。而且,如果我在微博上公布的这些是虚拟编造,这是犯法,严重的是犯罪。如果说李庄所有的微博,博客,还有前几天的控告书有一条是虚假的,也已经涉嫌犯罪了。这是很简单的一个道理。现在反思,如果有什么不当,那就是在江北看守所会见三次,与专案组争吵了三次,而且是当着龚刚模的面,当着全国各地律师的面与他们争吵,影响确实不好,不过责任不在律师一方,是他们非法监视会见引起的。

记者:有这么一段经历,你觉得?

李庄:挺有意思。

记者:无怨无悔?

李庄:谈不上。(来源:云南信息报 )


司马南:雷书记淫荡,薄书记无责任

人民网论坛:

雷书记艳照不是新闻,姑息养奸的五重黑幕更可怕

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书记政富同志的非配偶房事视频被曝光了,“有关部门”也以罕见的高效率将其撤职。这事儿吧,还真是一点新闻价值都没有,现在的官员玩女人还算新闻吗?雷书记那肥胖身躯俯卧的姿势,和正在交配的猪,不仅神似,而且也形似。除了恶心,没有任何没有看点。

该事件,从头到尾都是姑息养奸。有五点黑幕才更可怕!

一、 官商勾结的潜规则很可怕。
该员雷书记政富同志肯定不是好东西,这是毫无疑问的,不是好人,不是好党员,不是好书记,不是好干部。将某工程交给自己弟弟干,就是明证。要承揽政府的工程,就得遵守潜规则,什么公开招标,什么政府采购,统统是狗屁,和官员有过硬的关系,才是硬道理。潜规则害人啊,官场的风气、官场的游戏规则害人啊。他弟弟凭啥承揽工程啊,就是因为他是书记!在这里,肯定也是“亲兄弟,明算帐”的,他弟弟给了哥哥多少回扣,暂时还不知道,但,该家弟兄一官一商,上演的是官商勾结丑剧,是毫无悬念的。更可怕的是,这是官场、商场的普遍现象。

二、 商场的烂和官场的脏已登峰造极。
不法奸商女色公关并要挟官员,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官商勾结”。该建筑商不满其将工程承揽给胞弟,而出此下三滥招数,送上美女供其淫用,并暗中拍摄下来,以图色贿不成而要挟。其实质就等于是扔一块烂肉给狗吃,把官员当作为自己服务的狗。

三、 专政机关沦为贪官的家丁。
雷政富当年将被人手持不雅视频要挟一事请示了重庆市一名高层领导,随后王立军(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就成立了抓捕赵红霞与建筑商的专案组。多么没有廉耻,多么可怕。该“高层领导”、王立军是雷书记的什么人?为何袒护雷书记而去抓捕赵红霞与建筑商?这样的黑幕多么可怕!

四、 上级领导姑息养奸。
看来除了制作者团伙和当事人之外,雷书记的上级,即重庆市的某“高层领导”是这段视频的第一位观众。通过这段视频,通过专案组的调查,应该说重庆市委“高层领导”和王立军的专政机关,已经非常清楚雷政富是个什么人。但是,继续重用。我们还能再相信那种大会小会上信誓旦旦的反腐败高调吗?你们明明已经掌握了雷政富这个腐败分子,就是不仅不查处,反而继续重用。谁还会相信你们那些“不管牵扯到谁都要一查到底”的鬼话?谁还会相信你们唱红歌?谁还会相信你们真反腐败、真为人民服务?

五、 事情的败露全凭偶然。
我相信,假设薄、王还“健在”,这段视频上传者,肯定已经在劳教所里了。终于在一手遮天的人物被倾覆之后,才能曝光。才引起“高度重视”,才被“迅速”查处。这段视频中的房事,发生在2007年大年初一,假设那一次能珠胎暗结的话,现在孩子也上学了。现在再“从重从快”,多么恶心人!

责任编辑: 郑浩中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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