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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涌:周永康将中国司法的裤子一把脱到了低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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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周永康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品行与手段十分极端的政法人物,无原则,无底线,无司法改革的长远战略,无整修中国司法机器的深谋远虑,只有贪得无厌的腐败与肆无忌惮的擅权。周永康在很短的时间内将中国司法的裤子一把脱到了低端。

周强大法官的司法改革路径与他的两位前任相比,有迥然不同的风格和色彩。他不同于肖扬,肖扬有高调的政治主张,敢讲“司法独立”和“违宪审查”,但周强从来不碰;他也不同于王胜俊,王胜俊更像中央政法委秘书长,他强调能动司法,但周强也从来不提。在司法改革诸多可以选择的行棋流派中,周强没有选择恢弘的宇宙流,也没有选择猥琐的僵尸流,他选择的是小巧玲珑的小刀手流。

马彩云是中国基层法官的代表,他们的生存状况反映了中国司法的惨淡处境。可以说,处在风口浪尖的基层法官是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领取低廉的薪水,承担繁重的劳动,面临尖锐的矛盾。他们处在权力链的末端,却直接承受民众对于过去二十年权力腐败的全部怨恨,堵“民众怨恨”的枪眼,他们被“民工化”了,是穿着法袍的“民工”。从基层法官的生存状态中,短期内看不到人民对司法的真心信任,也看不到中国司法权威的光明前景。司法权威是法官安身立命的根本,司法权威不建立,马彩云事件将一而再地发生。

统治社会要有高超的智慧与技艺,当然,编织神话让人信服的时代已经过去。现代社会治理者需要更为高超的智慧与技艺,获取司法权威,让人民信服。治理的智慧与技艺来自客观的分析,而非空洞的宣泄。如何分析中国的司法体系的效率,问题的结症在何处?方法论的选择十分重要。“司法是如何被监督的?”——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法视角。

当监督在技术层面上失败,监督者通常祭出的手段就是“政治忽悠”和“政治恐吓”。或以“人民至上”等大词编织的意识形态话语对法官进行政治教育,让法官聆听政治训话;或以“杀鸡儆猴”的双规手段对法官保持强势威慑,这都是一种心理学上的监督手段。但事实证明,这只能造势,但不能精准控制,所以,效率都是十分低下的,反而徒增司法负担,是穷途之末。

2016年的春天,人们对中国司法的形象的认知是由两件大事构成的:

一是2月26日北京市昌平法官马彩云在家被当事人枪杀;

二是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大法官的工作报告在全国人大获高票通过。马彩云法官勇斗歹徒的事迹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予以表彰。

而五年前,有更为惨烈的法官被屠事件:2010年6月1日上午,一位邮政局保安队长开着工作车驶入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闯入一会议室,掏出手枪和冲锋枪,对着法官们从容地点射并扫射,三死数伤,之后饮弹自尽。此事在2011年王胜俊大法官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只字未提,避之唯恐不及。

人民法院的自信似乎在回归,今年人大代表给予最高法院的高票亦是佐证。但是,高票不值得渲染,因为之前周永康主政时,中国司法跌入了深渊,司法威信与声誉狼藉不堪。现在,只是触底反弹而已。

周永康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品行与手段十分极端的政法人物,无原则,无底线,无司法改革的长远战略,无整修中国司法机器的深谋远虑,只有贪得无厌的腐败与肆无忌惮的擅权。周永康在很短的时间内将中国司法的裤子一把脱到了低端。

当然,应当承认,除周永康个人原因外,在十八大之前,中国的司法局面惨不忍睹,还有两个重要的时代背景:

首先,过去的二十年既是社会财富增长的二十年,更是财富分配的二十年,所分配的财富总额之高在整个中国历史上也是首屈一指、独一无二的。权力对财富的掠夺引发广泛而深重的政治腐败。政治腐败如同上游的洪水,脆弱的司法体系如同下游的小水坝,无法抵御,最终必然同污合流。

其次,由于对社会稳定的深刻焦虑,导致维稳政策上的严重失误,使得维稳机制凌驾于司法体系之上,彻底破坏了司法制度。权力制衡完全瘫痪,大老虎横空出世,结党营私,无恶不为,局面愈加不可收拾。

上述两个原因都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令人悲怆的是,两个原因竟然在同一个时期聚合,爆发巨大的破坏力,使法治倒退十年。倘若没有上述两个因素的合力,中国的司法虽然落后,还不至于落到极端不堪的地步。

周强大法官上任之后,面临的一个急迫的任务是,在短时间内恢复中国的司法形象,就像在股灾之后恢复投资人对资本市场的信心一样,既紧急又艰难。

周强大法官是一个聪明的司法掌舵人,他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使命和自己权力的局限。通读他的报告,可以看到,在中央的领导下,他恢复中国司法的形象的主要策略有:

一是高调反腐,通过反腐与过去的路线切割,进而改变司法形象。在此背景下,最高院副院长奚晓明落网,奚是一个成色和分量都很重的祭品,显示了中央的决心,抚慰了民心。反腐败运动也遏制了司法领域的腐败势头。

二是平反冤案。201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人民法院报》发表《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一文,主张“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这是一个“惊世骇俗”的观点,显然是得到了中央最高层的首肯,这是恢复司法形象的极高明的舆论部署,自此揭开平反冤案的大幕。

呼格吉勒图冤案在真相大白天下九年后,2014年12月被平反。2015年依法纠正陈夏影绑架案、陈满故意杀人案等一批重大冤错案件。平冤之举天然具有戏剧视觉,具有极强的冲击力和感染力,极易显示国家的正义形象。

三是通过建立两个巡回法庭,派出“优秀生”,巡回展示,作为最高法院的形象代言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虽然巡回法庭在中国司法体制的位置是什么?合理性是什么?尚令人困惑,仍无定论,但形象功能已经发挥得淋漓尽致。

据说,香港法官参观第一巡回法庭后,惊叹不已,也许他们把大陆法院一直想象得很陋。东北律师对第二巡回法庭也赞叹不已,说:“开庭规范,法官有水平,不乱来”,其实,这本是法官的基本形象,但说起来仿佛是“天外来客”。

四是一套司法改革的技术组合拳,包括立案登记制、知识产权法院、司法责任制、员额制、人民陪审员制、裁判文书上网等,陆续出台,有板有眼。

周强大法官的司法改革路径与他的两位前任相比,有迥然不同的风格和色彩。他不同于肖扬,肖扬有高调的政治主张,敢讲“司法独立”和“违宪审查”,但周强从来不碰;他也不同于王胜俊,王胜俊更像中央政法委秘书长,他强调能动司法,但周强也从来不提。在司法改革诸多可以选择的行棋流派中,周强没有选择恢弘的宇宙流,也没有选择猥琐的僵尸流,他选择的是小巧玲珑的小刀手流。

周强大法官正在走一条纯粹的技术主义的司法改革道路,这也许是在中国政治体制硬约束下的司法改革的最为精明或最为现实的道路选择。短短两年多,他的成绩单上就有了许多五角星,来之不易,但成绩单背后的深刻矛盾和困境仍然存在,是掩饰不过去的。

两会召开前夕,最高人民法院紧张迎考之际,马彩云法官被杀,这是在敏感时刻发生的严重事件。时值过年刚过,正是全国人民回乡走亲访友,各阶层在酒桌上中充分交流,达成关于社会危机的某种共识之时,也正是法院系统军心动摇,法官辞职“大逃亡”上演之季,马彩云法官被残忍杀害。

事件似乎印证了什么,打在马彩云法官身上的两颗子弹,分明是打在全国三十万法官已经愤懑很久的心上,以至于舆媒监控部门也意识到事件可能引发的巨浪,在第一时间内删帖。

当然,马彩云法官被杀惨剧引发的危机,被周强大法官巧妙地化解了。马彩云法官勇斗歹徒的事迹,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予以表彰,成为一个积极的符号,但背后折射的司法威信的破碎和基层法官的艰难处境,却模糊了。

马彩云是中国基层法官的代表,他们的生存状况反映了中国司法的惨淡处境。可以说,处在风口浪尖的基层法官是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领取低廉的薪水,承担繁重的劳动,面临尖锐的矛盾。他们处在权力链的末端,却直接承受民众对于过去二十年权力腐败的全部怨恨,堵“民众怨恨”的枪眼,他们被“民工化”了,是穿着法袍的“民工”。

从基层法官的生存状态中,短期内看不到人民对司法的真心信任,也看不到中国司法权威的光明前景。司法权威是法官安身立命的根本,司法权威不建立,马彩云事件将一而再地发生。

虽然此次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在全国人大以91.1%的高票通过,这只是人民的“名义信任度”,但“实质信任度”是多少?显然是要打折扣的。

司法改革的方向是司法权威的建立,司法权威的建立将大大减少社会纠纷解决的成本,是司法制度成功的标志。但所谓“司法权威”,不仅仅是权力和武力,更是社会民众发自内心对司法的尊敬与信任。在中国,司法权威与政治权威紧密相连,政治权威建立不起来,司法权威的建立也难于登青天。所以,要指望中国司法在一夜中获得权威,是天真的幻想。

但不可否认,司法改革也有相对的独立性,有独特的路径和空间,正如对冲基金在大盘走势低迷的情况下也能以独特的操盘手法获取靓丽的业绩,同样,在政治大盘低迷的情况下,司法改革依然可能一枝独秀。

任何关注中国司法改革未来的人,都绕不过两个现实问题:

一在政治体制硬约束下,司法改革的前景有多大?

二是是否存在一条有效的技术主义司法改革道路?它是一条怎样的道路?

从历史角度看,在古代某些集权体制社会中,司法系统的独立性和专业化程度也是令今人惊叹的。古罗马帝国即使在王政时期,司法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也相当发达。司法在罗马民众心中具有极高的权威,司法如同一架优良的机器,减轻了统治者治理国家的风险和负担。

当然,司法权威的生成是有其奥妙的,历史上,不同社会不同文化,司法权威的生成有不同的奥妙。

盐野七生的巨著《罗马人的故事》最近在中国十分流行,流行的原因似乎是符合中华复兴的背景——学习罗马帝国的经验,实现中国梦。罗马帝国司法成功的原因之一是,他将司法公正转化为一门学问,推崇法学家,纠纷的解决是学问研判的结果,而不是权力妄为的结果。在古拉丁文学中,有大量的关于罗马法学家日常活动的生动描述:“从全国各地蜂拥而来的当事人在清晨到达他的接待室,他的学生环立在周围,手里拿着笔,记载着法学家的回答”。

罗马帝国将司法公正“学问化”,使法学成为一种意识形态,无论是说服了人民,还是迷惑了人民,总之,人民信了。这种司法学问化的意识形态,为司法裹上了一层可信任的外衣,减轻了政权的道义负担,而中国执政者却贪婪地将纠纷的道义决定权尽揽自己怀中,自然苦不堪言。

最近,在高层政法会议上,有位高权重者公开说:”不要相信什么专家,要相信我们自己”。这是不懂治国之道的愚妄之言。某些砖家可以不信,但司法公正“学问化”道路是不能放弃的,否则就抽走了司法权威之源,这是统治的技艺。

中世纪的“神判”(Ordeal)虽然落后荒诞,但也有其奇妙的权威基础,它通过所谓神明使人信服。神判的典型案例是:公元858年古代法兰西的洛泰尔国王想休掉不能生育的皇后,与情人结婚。国王指控皇后出轨。皇后接受“神判”。狱吏将沸腾的开水浇在皇后身上,以验证她有罪还是无罪。“神判”是神灵的验证,不是国王的专断,人民信服了,“司法公正”就实现了。

统治社会要有高超的智慧与技艺,当然,编织神话让人信服的时代已经过去。现代社会治理者需要更为高超的智慧与技艺,获取司法权威,让人民信服。

治理的智慧与技艺来自客观的分析,而非空洞的宣泄。如何分析中国的司法体系的效率,问题的结症在何处?方法论的选择十分重要。“司法是如何被监督的?”——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法视角。


责任编辑: 江一  来源:中国法律评论微信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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