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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官员:基本法23条立法将加入间谍罪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当局计划在下届立法会会期内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并研究在立法中加入间谍罪。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很多证据显示香港存在间谍活动,美国中央情报局有“中国任务中心”,政府当局有需要应对。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五星旗。(示意图/中央社档案照片)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当局计划在下届立法会会期内完成基本法第23条立法,并研究在立法中加入间谍罪。

香港文汇报网站今天刊登了对邓炳强的专访,他在访问中说,香港国安法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主要针对“代理人”,但对真正的外国间谍“没有怎么涵盖到”。

他说,修例风波发生至今,很多证据显示香港存在间谍活动,而美国中央情报局日前更宣布成立“中国任务中心”,加强收集情报。

邓炳强本月初也曾公开说,未来基本法第23条进行立法时,可能会加强着墨于间谍罪,并提到美国中央情报局有“中国任务中心”,政府当局有需要应对。

他当时说,基本法23条列明香港需要立法禁止7类罪行,当中5类并未包含在香港国安法内,即使现行的刑事罪行条例也不足以应对。

香港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香港主权转移以来,当局一直未能为23条进行立法。

2019年香港爆发“反送中”运动并出现“港独”思潮后,中国全国人大去年主动为香港订定国安法,但只纳入23条部分规定,其余留待港府自行立法。

责任编辑: 李韵  来源:中央社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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