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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识猷:在徐州,6位被拐卖女性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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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口拐卖常常是跨省流动的。

妇女和儿童,被从西贩运至东,从比较贫困闭塞的省份,拐卖到相对富裕发达的省份。

具体来说,云南、贵州、四川、广西、新疆是主要流出地。浙江、江苏、山东、安徽、福建、广东则是主要流入地。

2004年,来自多个大学和研究所的研究者们组成了一个“华东五省云南/广西籍被拐卖或拐骗者流入地个案研究”项目组。

研究者们去了华东的五个“买方省份”——浙江、江苏、山东、安徽、福建,面对面访谈了许多位被拐卖的女性。

在江苏接受访谈的,正是六位被拐卖到徐州的女性

那六位接受访谈的女性,哪些因素造成了她们被拐卖?她们曾经历过什么?曾反抗和逃离过吗?后来,她们又为什么不回家?

六位被拐卖到徐州的云南女性

为什么是徐州?

徐州有两个特点,一是(曾经)比周边穷,二是交通便利。

江苏是国内富省,对贫困地区来说,“江苏”自带光环。比起南京苏州、无锡等地,徐州就被比成了“欠发达地区”,几十年前尤其如此。虽然徐州近几年GDP增长较快。但2002年时,江苏省社会科学院评估了13个江苏省辖市的综合实力,徐州排在第11位。这意味着徐州及其下属县城和农村,**对周边人口的吸引力不够**。

徐州又是南北的交通枢纽。称得上“全国综合交通枢纽”的城市也就几十个,徐州就是其中一个。至少在交通上,“外来媳妇”的流入是很便利的。

二者叠加在一起,使得徐州成为了“云南女性被拐卖骗婚”的典型地区。1985年以后,许多云南籍的女性被拐卖到徐州,1988年~1990年是高峰期,单单一年里被拐到徐州的婚姻迁入女性就有2000~3000人

不仅如此,1993年以后,甚至出现了“人带人”的现象。为了利益,一些先期到徐州的女性开始介绍家乡的女性(包括14岁~18岁之间的大龄女童)过来。一些此前被拐卖的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老乡卖老乡”,也是徐州某些村庄有着许多云南籍女性的原因。

2000年,全国进行“打拐”专项严打。此后,徐州的拐卖妇女儿童有所下降,立案数目也从过去的一年上百起,下降到后来的一年几起。

然而,许多被拐卖到徐州的女性,人生已经永远被改变。

大部分时候,买方属于“当地偏穷的人家”,或者是男方个人条件差,难以在当地婚娶。

徐州的6位女性流入的家庭,有4个属于贫困家庭,因为家穷娶不到当地媳妇,而买/娶一个外地媳妇,成本要低得多。

A的**丈夫年龄过大,比她大16岁**,结婚时33岁,在当地这个年龄基本娶妻无望,“说过不少,总也没合适的,后来请人算命,算命的说他错过机会了,在本地找不到了,要找个外地人做媳妇,这样可以冲喜”“自己年纪小,还是小孩,他这么大,心里觉得很害怕。”

B流入了贫困家庭,“**一月不吃一瓶油,****一年不吃一回肉**”,不仅如此,由于在村里是小姓,家族人少势弱,也常常受到欺负,“现在这么穷,村里有扶贫款,就是不给。”因为没有申领到扶贫款,所以她家到访谈那年还借住在别人家里,没有自己的房屋。

C流入了贫困家庭,“当时**婆婆常年生病,经济条件也不好**,生活条件比其他人家差,在当地找对象有困难。”而且家里也是小姓,“赵姓的势力比较小,办起事不如姓李的(村里大姓)的那么顺”。

D**丈夫当时已经42岁,(D仅16岁)**,父母已故,连“买妻子”的钱也没有,是**在路上强“拉”妻子回家的**。

E流入的家庭则更加复杂,**丈夫身材矮小,长相丑陋**,不受父母喜爱,也得不到多少父母的庇护。E因丈夫的丑陋而十分难堪,从未让自己娘家亲戚见到她丈夫。不止如此,丈夫的二哥因为在分家时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经常借酒发疯,大吵大闹,甚至暴打家里人,E就多次遭受二哥的拳脚暴力。

F的丈夫家庭贫困,而且**男方有小儿麻痹后遗症,腿部残疾,难以自理,不能做农活**,只做点缝纫活,但维持自己的生活都很困难,“差,差,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他家最困难了,比他再困难的,只有老光棍了,没有比他再困难的了”。

贫困的家庭,糟糕的男方条件,非自愿的婚姻,都增加了被拐卖女性的痛苦。

怎样被拐卖的?

六个人里,相对来说“自愿被拐”的是C。她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同意嫁给来云南的丈夫的。

C丈夫的表嫂也是云南人,表嫂表哥来云南走亲戚,C的丈夫跟着来了,于是遇见了C。当时C听丈夫说,江苏徐州这边“不用砍柴烧,不用背,不用挑,是平原,什么都用机械化,干活很轻松,还有很多苹果树”。C觉得比自己在云南的生活好很多,就跟家里说,想出去,不想在山沟沟里过一辈子,想知道“大世界”是什么样。

到了徐州后,C虽然一开始不习惯,也发现很多情况不太符合,比如没有苹果树,机器(拖拉机)是别人家的,但是她安慰自己,“骗不骗也就这么回事……是平原不假,也不用挑,不用背,开始的时候也不用我干活……”

如果说C还是部分知情,那么ABDEF则全是非自愿、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拐卖的

A和B是被熟人或亲戚骗出去后被卖的。

A的**熟人给她介绍了一个“能找活干”的人**。她并不认识那个人,但出于对熟人的信任,而且希望干轻松、挣钱多的活,就跟着那人走了。

B是**一个有亲戚关系的“小大姐”说要带她去县城玩**,她上了车,那个“小大姐”却偷偷下了车。车上的男人是人贩子。

E和F是去找工作,被伪装成劳务中介的人贩子骗去卖掉的。

E跟着姐姐去昆明玩,姐姐出去做生意,让她在旅社里等,**她上劳务市场找活干****,碰到几个人说有大生意**,让她跟着走,她跟着上了火车,发现去的不是之前告诉她的地方,但已经上了火车,下不了了。

F赶集时遇到两个本地人,一个姓张,一个姓汪,**说可以带她出去打工**,她跟着这两人走,就被卖掉了。

D的遭遇可能是最惨的那种,**在村里被亲戚下药**,强行拐卖。

姑奶奶的侄女给D下了麻醉药,她昏昏沉沉了三天,醒过来已经被带到了徐州火车站。和她一起被带出去的还有她姑奶奶,她姑,都被卖掉了。她趁人贩子没注意逃了出来,却走投无路,不识字,身上没钱,也听不懂当地的话,又遇到现任丈夫,**被他硬拖回家**。

人口贩运之所以难以禁绝难以辨认,原因之一就在于,几乎什么样的犯罪者都有

人贩子有男人,也有女人。有单人犯罪,也有团伙犯罪。有人说是要帮助介绍婚姻,嫁到好地方好婆家;有人说是要带你去见世面开眼界;有人说是要招劳力介绍工作……陷阱多种多样。

有人觉得被拐卖女性是自己不够谨慎,然而像D那样在村里被亲戚下药,又该如何小心预防?何况许多被拐卖女性成长于传统农业社会,那是建立在诚实互信的基础上的“熟人社会”和“亲缘社会”。人们会自然地信任亲戚、朋友、同乡,对自己的小孩也大多是“放羊式”管理……研究发现,在许多流出地农村,子女外出数日不归,不告知家长,家长也不过问不追查。比如“华东五省流入地个案调研项目”访谈的21个人里,被拐卖的那次离家,7个人告知了家长,14个人未告知,未告知者为告知者的两倍。

这些文化习俗,正是人贩子所利用的。

电影《盲山》

不要期待被拐卖女性是完美受害者,要看到她们的生存逻辑和实际处境。

研究发现,被拐卖的女性往往有个共同点——**生存于多重困境中**。

她们家乡偏远闭塞,这是地理困境;家庭穷困,这是经济困境;家里缺少温暖关爱,这是情感关系困境;身为女性,更早地辍学,更早地承担家庭重任,成为童佣、童农,这是性别困境

A父母早早亡故,**A****只上了半年学就辍学**,帮哥哥家**干农活、带小孩、做家务**,“家里有羊、有猪,上午吃了饭,把羊、猪往山上放,下午太阳下山赶回家。二哥家有三个小孩,跟我差不多大,比我小两三岁,小时候就帮着带小孩……在家帮他们干活,没法上学”。

**D没上过学**,想上,但爸爸在外工作,她是老大,有两个弟弟三个妹妹要带,父母就让她辍学做家务,“父母叫我不要上了,家里很忙很忙,所以我也不上了……我从小就比较顾家……**七八岁就在家放牛,12岁洗衣服、带弟妹**……”

E记得,自己家乡“不太好,**有饭吃就不错了**,钱么,就不要说了,根本就没有什么钱花的”。

F母亲改嫁给继父,她和哥哥都**被迫辍学,在家里做家务**,而继父的孩子都去上学,“家里有一群羊,叫我去放,他的娃子都上学了,我们都没有上学去。不愿意去,就打我。每天背一个大筐,里面放几个京果(饭团),一点榨菜,极辛苦。(痛哭)”

她们没有受教育权,没有家里的资产继承权和事务掌控权。她们唯一可说得上拥有的,是一部分自身的择偶权和外出打工权。她们想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善自己的生活,几乎只有“嫁到好地方”“去好地方打工”这两条路。她们的“库存知识”和“库存能力”,只有自己的身体和双手。而为了抓住偶然出现的机会,有时候,她们就会忽视或者放弃一些知情权。

不能仅仅用“愚昧、无知、轻信”来定义她们。她们的生存和发展需求并没有错。生而为人,谁不想脱离贫困,谁不想改善生活,谁不想为自己和家人获得食物、健康保障、教育和工作机会?

历史学家吴思曾在解释“强盗土匪靠什么生活”时提出一条“血酬定律”——“人们的核心计算是:为了一定数量的生存资源,可以冒多大的伤亡风险,可以把自身这个资源需求者损害到什么程度……”“用血肉之躯所受的伤害,换取这个躯体生存所需要的资源,就成为一种‘活路’。”

搏命,可以换钱。

研究者认为,“血酬定律”适用于任何以命相搏者,包括许多被拐卖拐骗者。

一个偏远农村的贫穷文盲女性,她所有的,也不过是自己的身体和自己的命。

以我身、我命,赌一条出路。

有时候,她赢了。有时候,她被拐卖了,满盘皆输。

她们拥有得太少,以至于高风险的赌博,竟成为理性的选择。

反抗为何没能成功?

被拐卖的女性,至少要面临四大困境。

一,个人能力、知识、信息不足。

二,拐卖拐骗者的强力控制。

三,收买者及其家庭,还有流入地社区的强力控制。

四,原家庭和原社区的不支持、不接纳。

被拐卖的女性,常常属于“大龄女童”,14岁以上,不满18岁,她们尽管生理上已经成熟到可以“售卖”,但心理上则依然处于易被控制恐吓的童稚状态。另外,许多被拐卖的女性在传统农业社会里长大,熟人社会的规则、经验、能力,都与现代工业社会需要的截然不同。她们不识字,语言不通,常常不会听也不会说普通话,既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也不知道能向谁求助。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果壳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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