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男藏身的山洞外林木密布。(取材自极目新闻)
湖北宣恩县一名刘姓男子,14年前与同伙抢劫加油站,仅劫获156元现金和2部手机,获11年有期徒刑。为躲避警方抓捕,跑到山里的一处山洞躲藏;在逃亡14年后,于2月12日上午到宣恩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刘男的家位于海拔1000多米的新塘乡一座大山中,距离集镇有近10公里山路,四周山峰林立,地广人稀。案发后,他潜入家对面的大山中,一处悬崖峭壁半山腰的山洞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野外生存能力极强,洞里面就有天然水源,他常在天黑后摸入山下农田里,采摘些玉米、土豆、大白菜,有时还到山上打些野味、采些野果。为躲避野兽,他还在洞内喂养了多条狗。每逢过节,他就趁着夜色潜回家中,从家里取些粮食和腊肉。他家房屋视野开阔,屋后有一座密林,一旦有人靠近,他便迅速暂逃至深林中。
刘男(右)。(取材自极目新闻)
“我已经50多岁了,老伴的身体不好,还有个这么可爱的孙子,我想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刘男到案后表示,14年“野人”般的生活,每天如惊弓之鸟般躲避,他已深深地厌倦了,内心早已期待能与家人如正常人一般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