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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洛:蓄滞洪区补偿不合理将导致百万人返贫

—2000年制定的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标准,现在采用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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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京津冀洪水过程中河北省受灾最为严重,388.86万人受灾,直接损失958.11亿元。截至目前为止,中央财政一共预拨15亿元国家蓄滞洪区补偿资金给河北和天津。依据2000年国务院颁发的《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8月13日河北省向蓄滞洪区受灾群众发放预拨的补偿款11.9亿元,补偿范围为7处蓄滞洪区涉及到13个县(市、区)的700多个村。有报道称,河北省衡水饶阳县饶阳镇南关村的每亩农田补偿标准为200元。

对此有记者问笔者:中共官方补偿标准是20多年前制定的,现在采用是否合理?

笔者的回答是:不合理!

第一,早在2006年6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就提出“补偿公平”,要求修订《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就是说在《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颁布不到六年,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已经认识到2000年制定的补偿标准不能体现“补偿公平”这个问题。

第二,国内不少学者撰文指出,现行《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已不再适应新阶段蓄滞洪区管理的客观要求,应尽快修订完善。经过70年的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实力的增强和财政收入的提高,使国家有能力解决长期以来难以解决补偿过低的问题。有学者建议,要以维护公平公正为导向,遵循“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将防洪受益地区省级政府纳入补偿资金承担主体,构建合理的横向补偿机制。2023年京津冀洪水过程中河北省负责人提出“河北要当好北京的护城河”,受益的是北京,北京就应该成为补偿资金承担主体。水利部长李国英提出“保北京保雄安新区”,那么受益的是北京与雄安新区,它们就应该成为补偿资金承担主体。

第三,2020年淮河洪水过程中启用了蒙洼等8个行蓄洪区。当年9月7日安徽省公布了《安徽省2020年国家和省级蓄滞洪区居民财产损失补偿标准表》。安徽省对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标准远远高于2023年河北省的补偿标准,例如2020年安徽省对粮食作物的补偿为每亩749元,常规经济作物每亩1326元,蔬菜和特色经济作物每亩4405元。2020年安徽省补偿标准的实践,证明了2023年河北省依然使用2000年制定的补偿标准是不合理的。

图1:2000年制定的《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中的补偿标准表,图片来源:https://www.gov.cn/zhengce/2020-12/26/content_5574372.htm

图2:2023年河北省对农田的补偿标准是200元一亩,图片来源:如图所示

图3:安徽省2020年国家和省级蓄滞洪区居民财产损失补偿标准表,

图片来源:https://www.huoqiu.gov.cn/public/6618991/36476362.html

河北省按照2000年制定的标准进行补偿,结果将是百万灾民一夜返贫。

关于补偿和赔偿之间的区别,笔者在《荒唐的治水:蓄滞洪区建城镇,城镇变为蓄滞洪》[1]一文已经有论述,这里不再重复。

一、2023年京津冀洪水发生一个多月之后,分滞洪区内的洪水依然没有全部退去

2023年7月28日至8月2日海河流域大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过程,累计降雨量155.3毫米,降水总量初步计算为494亿立方米,超过1996年海河流域大洪水。受连续降雨影响,海河流域5大水系(漳卫南运、子牙河、大清河、永定河、北三河)22条河流发生超警洪水,永定河、大清河发生特大洪水,子牙河发生大洪水,这是1963年8月以来海河流域发生的最大洪水灾害。国家水利部将这次洪水灾害定名为“海河‘23.7’流域性大洪水”,许多媒体和社交媒体将其称为2023年京津冀洪水灾害。

据澎湃新闻的《数字复盘: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2]一文,北京:截至8月8日,全市累计转移群众8.2万余人,因灾死亡33人,主要由洪水冲淹、冲塌房屋等原因造成;因抢险救援牺牲5人。还有18人失踪,包括1名抢险救援人员。此次洪涝灾害共造成近129万人受灾,房屋倒塌5.9万间,严重损坏的房屋14.7万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2.5万亩。共接报地质灾害369起,是多年平均数量的10.5倍。其中门头沟遭遇了有记录以来破坏程度最强、受灾范围最广、经济损失最大的自然灾害,全区40个村需要重建。

河北:全省累计转移群众175.74万人,其中蓄滞洪区97.84万人。截至8月10日,河北省因灾死亡29人,其中6人为先前失联人员,目前还有16人失联。全省有388.86万人遭受洪涝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31.97万公顷,其中绝收13.15万公顷,倒塌房屋4.09万间,严重损坏房屋15.55万间,全省直接经济损失958.11亿元。

天津:截至8月13日,天津全市累计转移安置人数86484人。

《维基百科》报告道:截至2023年8月18日京津冀地区超五百万人受灾,超过180万人紧急疏散,已经造成62人死亡,34人失联。其中河北省受灾最为严重,388.86万人受灾,直接损失958.11亿元[3]。

截至2023年8月底,河北省东淀蓄滞洪区内的洪水还没有完全退去,群众生活无法恢复正常,洪水损失还在持续加重之中。

对于2023年京津冀洪水造成的人员死伤与财产损失,许多媒体与社交媒体都有评论,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本文讨论的重点是补偿标准是否合理。

二、中共官方补偿标准是20多年前制定的,现在采用是否合理?

2023年8月12日《河北日报》发表报道称,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8月11日召开的河北省防汛救灾暨灾后重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防洪规划,河北省依法设立了13处蓄滞洪区,与水库、河道及堤防共同组成全省防洪工程体系,有力保障了流域防洪安全。在本次大洪水中,依据国家防总批复的流域洪水调度方案,河北省依法依规启用了7个蓄滞洪区。截至8月10日,7个蓄滞洪区累计分洪41.2亿立方米,最大蓄滞洪量23.5亿立方米,最大淹没面积1399平方公里,当前淹没面积1239平方公里。目前,7个蓄滞洪区均已进入退水阶段,大陆泽基本完成退水,小清河分洪区也即将完成退水,其余蓄滞洪区正在加快退水。下一步,河北省将依据《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286号),对农作物、专业养殖和经济林,住房,无法转移的家庭农业生产机械和役畜以及家庭主要耐用消费品水毁损失,按照程序做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工作[4]。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是2000年5月23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5月27日由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字、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86号发布,并自发布之日开始施行的。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蓄滞洪区运用补偿,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蓄滞洪区居民的基本生活;

(二)有利于蓄滞洪区恢复农业生产;

(三)与国家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蓄滞洪区所在地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蓄滞洪区的安全建设和管理,调整产业结构,控制人口增长,有计划地组织人口外迁。

《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蓄滞洪区运用前,蓄滞洪区所在地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蓄滞洪区内人员、财产的转移和保护工作,尽量减少蓄滞洪造成的损失。

责任编辑: 李广松  来源:议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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