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包括条约,甚至包括《联合国宪章》,如果与美国宪法冲突,宪法优先,而不是国际法。
第二点你也必须明白:
如果这次委内瑞拉行动违反了《联合国宪章》,那么Bush入侵巴拿马违反了;Clinton轰炸南斯拉夫违反了;Obama轰炸利比亚也违反了。换句话说,如果你认为 Trump这次的行为违反了国际法,那么你也必须承认,美国过去几十年里一系列重大军事行动,同样都违反了国际法。而事实上,国际社会对这些行为的反应,往往并不是一致的谴责,更谈不上真正的法律后果。
这就引出了一个非常重要、但很多人不愿意面对的现实:国际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执行,而执行本身又高度政治化。
国际法并不像国内法那样,有一个真正具备强制力的执法机关。联合国没有一支真正意义上的“世界警察”。因此,国际法在面对大国、尤其是超级大国时,往往更多是一种政治约束,而不是法律约束。
所以,即便某项行动在严格意义上违反了《联合国宪章》,这并不自动意味着它会被制止、被撤销,或者导致实质性的法律后果。历史已经一再证明了这一点。
那么,回到Trump的问题上。
到目前为止,如果我们只看已经发生的事情——也就是抓捕Maduro、将其带到美国接受刑事起诉——在美国国内法层面,这几乎肯定是合法的。在宪法层面,在既有先例下,这一行动也会被接受。
在国际法层面,它可能存在问题,甚至可能违反《联合国宪章》。但同样的国际法问题,过去几十年里美国总统已经反复触碰过,而国际体系对此基本上是默认、容忍,或者无力阻止的。
真正的问题,不在于已经发生的这一部分。
真正的问题在于接下来要发生什么。
如果Trump所说的“留在委内瑞拉、接管并治理这个国家”只是政治表态,那是一回事;
但如果这意味着长期军事占领、地面部队进驻、实际控制一个主权国家的政府运作,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那样的行为,不仅在国际法上会面临更严重的问题;
在美国国内法、宪法层面,也会更加接近“战争”的定义。
一旦事情发展到那个阶段,关于总统权力、国会角色、战争授权的问题,将会变得更加尖锐,也更难回避。
所以,我的总结是这样的:
抓捕Maduro并在纽约起诉他——在现行美国法律和先例下,几乎肯定是合法的。
但如果美国真的打算长期接管和治理委内瑞拉,那在法律上、宪法上和国际法上,都将进入一片更加灰暗、更加危险的地带。
这就是事情的全貌。
我把所有的论点都摆在你面前——支持的、反对的。
你可以自己判断。
但至少,到现在为止,你已经比这个国家里绝大多数谈论这件事的人,更清楚其中真正的法律问题在哪里了。
我这里要说的是,《联合国宪章》第二条根本没有得到执行。
你看看俄罗斯在乌克兰发动战争,这是对《联合国宪章》第二条明目张胆的违反。结果发生了什么?
在法律层面上,什么都没发生。
当你声称“存在法律”,但这种法律却根本没有执行机制、也从未被执行,那这里就存在一个严重的问题。很多人曾试图统计,自《联合国宪章》在80年前生效以来,第二条到底被违反了多少次。有人说几十次,有人说上百次。
问题在于:我们有一个所谓的国际法基本原则、根本规则,它被反复违反,却从不被执行。很多人因此认为,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一部系统性不被执行的法律,根本不能算是法律。
你完全可以据此提出一个论点:从这个意义上说,国际法并不是真正的法律;或者至少,《联合国宪章》第二条并不是真正的法律。它更像是一种理想性的规范,一种值得向往、在道德上或许可辩护的愿景,但它不是法律。
下面是我对这一点的最终结论。
即便这次行动确实违反了《联合国宪章》,即便你认为在某种意义上《联合国宪章》仍然算是法律——尽管它从未被执行——我也可以非常坦率地告诉你:我几乎可以向你保证,华盛顿没有任何人真正为此感到担忧。
他们不在乎。
他们不在乎,因为这是一部不被执行的法律。
他们不在乎,因为如果我们在巴拿马的行动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第二条,那么此前所有这些军事行动也同样违反了——包括那些得到北约批准的军事行动。而无论如何,这些行动从未被任何法院追究过,也从未在任何层面上被真正执行过法律责任。
而且,我要坦率地说一句:他们如今也并不怎么尊重联合国本身。你可以就此展开争论,我自己对此也有看法,但我现在不打算展开。出于多方面原因,我可以告诉你:无论如何,本届政府里几乎没有人会为“违反国际法”这个指控感到担忧。
好,现在我来总结一下我们目前为止所讨论的内容。
第一,Maduro在法律上已经彻底没有任何立足点了。他可能会提出各种抗辩,但在所有试图摆脱刑事起诉的法律论点上,他都会失败。当然,政府仍然需要证明他的罪行,但那些关于豁免权、非法抓捕、条约违反的主张,他都会输。
第二,有人会问:“教授,那这在宪法上是合法的吗?总统真的有这个宪法权力吗?”
答案是:在当前的现实世界里、在当今总统权力实践的框架下,是的,他有。
这一行为将会被接受为符合宪法。
第三,是否存在违反国际法的可能?是的,存在。
但《联合国宪章》第二条在现实中基本上已经成了一纸空文。而且我要强调,它在法律位阶上低于美国宪法。而在华盛顿,实际上也没多少人真正把它当回事。
但这就引出了最后一个、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我之前已经提到过。
Trump现在说的是:“我们要留下来。我们要在委内瑞拉待下去,在可预见的未来运行这个国家。要让油井重新运转起来,把它们交给美国石油公司。”
那么问题来了:这很可能需要地面部队。因为肯定会有人反对。如果我们真的派兵进驻、接管并运行这个国家,那我得告诉你:这在任何人的定义下,看起来都越来越像一场战争。
即便你不称之为战争,这种行为也会触发一项法律——《战争权力法案》(War Powers Act)。
根据《战争权力法案》,当总统让美军参与持续超过两个月的敌对行动时,他就必须获得国会批准。法定期限是60天,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延长到90天,而这些情况在这里很可能适用。
也就是说,如果Trump派遣地面部队并在委内瑞拉运行这个国家,他最多有90天的时间。在这90天之内,他必须获得国会批准。
现在,国会两院是共和党占多数,所以他也许能拿到批准,但也未必。也许会有共和党议员倒戈,导致批准失败。
如果那样的话,我的朋友,那将是一场真正的法律对决。
顺便说一句,从来没有哪位总统正式承认过《战争权力法案》在宪法上的有效性;最高法院也从未就该法案的合宪性作出最终裁决。但每一位总统,包括Trump在内,都表示会遵守该法案,并且事实上也一直遵守。
我非常怀疑白宫会在这种情况下突然改变立场,公开无视《战争权力法案》。
所以最终结论是:如果美军真的驻扎在委内瑞拉、并试图运行这个国家,Trump将只有90天的时间来争取国会批准。
在结束之前,我还想说一件事。
关于美国是否应当长期驻留委内瑞拉、以军事力量运行这个国家,其中很多问题是政治和战略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
首先,我年纪够大,记得美国以前在其他国家尝试过类似的事情——拉美、伊拉克。结果并不总是很好。很多人当年也以为我们会从伊拉克获得石油财富。结果呢?
现在谁控制着几乎所有伊拉克的油田?中国。
亲中的中国石油巨头控制了大约三分之二的伊拉克石油生产。
这种国家建设、军事占领、长期运行他国的事情,在战略层面本来就极其困难。你可能会面对游击队、丛林中的反叛武装,对美军发动袭击和破坏。
而且,即便我们真的成功控制了石油资源,还有一点至关重要:石油带来的财富,必须清楚、可见地流向委内瑞拉和委内瑞拉人民,而不是只流向美国和美国石油公司。
国务卿Rubio已经这样说过,白宫也在这样表态。我希望他们能真正做到。如果做不到,那看起来就会像是我们在掠夺一个国家的自然资源,这不仅会招致谴责,还会引发非常严重的政治反弹。
不过,这些都是政治和战略问题。现在让我们回到法律。
我告诉你的结论是:如果我们留下来,试图运行这个国家,并使用军事力量,那么《战争权力法案》就会被触发。这是一部成文法。这意味着,在60天之内,或者在获得一次性延长后的90天之内,Trump必须获得国会批准。
如果他拿不到批准,却选择无视《战争权力法案》,那我不得不说——后果将会非常严重。
好了,今天就到这里。
如果有新的进展,我会再回来继续讨论。
晚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