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 存照 > 正文

齐戈:从陈云的胡言看《新闻法》的流产

———亵渎政治文明的屁话

有个权威人士对此竟然说:“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制定了一个新闻法,我们共产党人仔细研究它的字句,抓它的辫子,钻它的空子。现在我们当权,我们还是不要新闻法好,免得人家钻我们的空子。没有法,我们主动,想怎样控制就怎样控制。”(胡绩伟:《胡绩伟自述》第四卷)这个所谓的权威就是陈云。
 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是政治文明的基石,也是现代社会具有普世价值的共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可见我国政府对此并无异议,也认可言论自由的普世价值。言论和出版自由居于四项“人类的基本自由”之首,可知言论和出版自由的重要性。四项“人类的基本自由”,即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不虞匮乏的自由和免除恐惧的自由,是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在一九四一年一月六日致国会的咨文中宣布的,被认为是关于美国人民准备为之奋斗的原则的最简要声明。对于四个基本自由的意义,罗斯福在国情咨文中阐释说:“这并不是对一个渺茫的黄金时代的憧憬,而是我们这个时代和我们这一代人可以实现的一种世界的坚实基础,这种世界,和独裁者想用炸弹爆炸来制造的所谓“新秩序”的暴政,是截然相反的。”

与罗斯福的阐释相反,言论自由对我们来说至今只是一种奢望。它不但没有成为我们这个时代和我们这一代人可以实现的一种世界的坚实基础,就连成为我们对一个渺茫的黄金时代的憧憬都说不上。真实的状况则是,言论自由至今是我们被打压、被恐吓乃至被迫害的源由,在中国,这只是一个浅显的常识。对于官方来说,他们把持了出版、把持了报刊、把持了广播电视还不够,还把黑手伸向了网络,那些冠冕堂皇的种种理由,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把网络上那点可怜的自由,杀他个干干净净。他们不断地禁书,不断地钳制言论,在这个国度里,言论和出版从来就没有自由过,他们热衷的就是用警棍、镣铐和监狱来制造“稳定和形式大好”的暴政。他们在把持的媒体上,连篇累牍地推销他们的“红色经典”,而他们似乎忘了陈云的胡言乱语与《新闻法》的流产的“红色经典”;这个堪称“红色经典”中的“经典”,就是他对《新闻法》讲的那个“屁话。”

经过文革十年浩劫,中国人痛定思痛,总算是懂得了言论自由的可贵,它是人民免于奴役的重要防线。1979年,中国提出“新闻改革”,“新闻法”也开始酝酿。1983年,作为全国人大教科文委员会副主任的胡绩伟,接受了彭真委员长交给他的一项重要的任务,那就是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新闻法》。这个任务当然是由通过最高决策部门(中共中央)决定,最高立法机构(全国人大)来实施的。然而,有个权威人士对此竟然说:“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制定了一个新闻法,我们共产党人仔细研究它的字句,抓它的辫子,钻它的空子。现在我们当权,我们还是不要新闻法好,免得人家钻我们的空子。没有法,我们主动,想怎样控制就怎样控制。”(胡绩伟:《胡绩伟自述》第四卷)这个所谓的权威就是陈云。由于中国政局的复杂性,陈云的这个谬论并没有对立法工作产生直接的影响;但我们这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以他坚忍不拔的精神,以他在党内的影响,这个“屁话”终于成了现实。

2002年,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一位副署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考虑到中国国情,中国制定《新闻法》的条件还不成熟,过早出台可能不利于新闻传播的发展。因此,中国目前不会制定《新闻法》。

为什么“中国制定《新闻法》的条件还不成熟”呢? 据称,主要原因就是制定《新闻法》的目的难以确定。大多数赞成制定该法的人士认为,新闻立法应该遵循宪法规定的言论、出版自由原则,保护和发展新闻自由。法学家张友渔认为,新闻法应尽量保护新闻工作者使用合法的言论自由的权利,使敢说话的新闻工作者不受非法的干涉和打击,因此,保护新闻自由应该是新闻的基础。简言之,新闻法应是保障之法,而非限制之法。

在陈云“没有法,我们主动,想怎样控制就怎样控制”的谬论的支配下,就有了新闻出版署对此则有略为不同的“见解”。出席“新闻法”起草小组第一次会议的人士认为:新闻立法既应有保障的一面,也应有约束的一面;既应对记者的采访、报道和批评权利予以切实的保障,也同时要制止各种滥用新闻权利和新闻自由的行为。其实,新闻出版署的所谓见解,不过是帮闲者对“想怎样控制就怎样控制”的诠释而已。要贯彻陈云的“现在我们当权,我们还是不要新闻法好,免得人家钻我们的空子。没有法,我们主动,想怎样控制就怎样控制”这个“屁话”才是根本。毛泽东对自己的胡作非为,自诩为“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与陈云的“没有法,我们主动,想怎样控制就怎样控制”同出一辙,你说这是那家的主义?我看比皇权专制主义还不如!1906年7月13日,光绪皇帝发布上谕:“时至今日,惟有及时......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有道之基。”一个封建帝王尚且知道“庶政公诸舆论”,我们这个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竟会愕然不知,一派胡言?要说他是一个有点现代意识的政治家,你就是开动全国的宣传机器,我也不会相信。我们国家的起源是由家族演变而来的,即钱穆所谓的“化家为国”。在无产阶级革命家们的领导下,反其意而用之“化国为家”,所谓“自己的子弟自己放心”就是明证;言之戳戳,搞家天下才是他们的本意。以陈云的观念,《新闻法》的命运可想而知。

陈云关于《新闻法》的一番谬论,不过是亵渎政治文明的“臭屁”,是对人类现代文明的普世价值的公开挑战。把陈云这番谬论称为“臭屁”,看似粗鲁,其实称他人的言论是“放臭屁,”发明权属于我们这位陈云先生,我在这里不过是借用而已。著名演员赵丹在临终前说了一段话:党管文艺,管得太多,文艺没有希望。直击要害、痛快淋漓,赵丹憋在肚子里这番诤言,直到临死才敢说,因为已经无须害怕迫害了。黄宗英说得好:阿丹用生命的最后一星火苗,点燃文艺思想解放的火把;用最后的一丝呼吸,催动勇往直前的风帆。而陈云看到赵丹遗言后,却恨恨地说:“赵丹临死前还放了个臭屁。”(江棋生:再评温家宝的《同文学艺术家谈心》)一个有良知的艺术家,说出了忧国忧民的肺腑之言,就被陈云骂作“放了个臭屁”,那么陈云这种误国误民、亵渎政治文明的胡言乱语,就是放了个大大的“臭屁,”真是绕梁三日不绝,其味至今难消。对中国不断恶化的舆论环境所起的负面作用,怎么估计也不过分。

也是因为他的这个“臭屁”,使我们不得不回头来看看这位陈云先生。据说,陈云算是党内的一个异数,他不是以军功显赫著称,也不是以紧跟某人得宠,在中国共产党里却是一直身居高位,遵义会议之前就已经位列中央政治局常委,此后,七大、八大这两届中共的大会上,陈云都是以领导集体核心成员的面孔出现。等到 1978年以后,国家独重经济,陈云更是以其泰斗的资格见重于最高当局。远去的历史我们无需多说,只说改革开放直到他逝世的17年,陈云先生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呢?细细想来,每当改革的关键时刻,正邪相搏,仲伯难分;陈云先生一定要粉墨登场,作出一锤定音的杰出表演。从刁难城市改革到反资产阶级自由化,从扳倒胡耀邦到89风波最终结局,人们只是看到了几个所谓“左王”在前台的兴风作浪,却看不到背后那只推波助澜的太极高手。中国改革的起起落落,反反复复,究竟与陈云先生有着什么样的关系,这倒是一个值得人们去认真研究的问题。在胡赵时代,中共高层人事安排完全由两三个老人操控,赵紫阳就明确指出,在最高领导层的人事上,真正有发言权的是邓小平、陈云两人。然而,在今天中国政坛的格局上,我们看到更多的却是陈云的影子,难道邓小平在深谋远虑上并不是陈云的对手?陈云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温文尔雅的绅士?稳健精明的经济专家?城府颇深的政治机器?迷雾重重。不过,这些都是题外的话。客观地讲,陈云也是做过不少好事的人,无论是三年苦难时期的恢复,还是改革之初那些艰苦的岁月,他的好处人民总会记住的。但他阻挠我们的言论自由,扼杀《新闻法》的制定,确实做了一件对不起人民,对不起国家的坏事。对此,人民也是不会忘记的。

责任编辑: 王笃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本文网址:https://www.aboluowang.com/2007/0517/40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