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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青年在闹市遭警察枪杀

今天下午,民生观察志愿者给我们传来消息说,江西省青年陈振翊于2008年2月29日上午在鄱阳县博源商场被鄱阳县警察开枪击毙。随后,我们联系上了陈振翊的父亲陈伟民。陈伟民说,2月29日上午,他们的独生子陈振翊遭不明身份歹徒袭击,逃至鄱阳县博源商场,还向商场职工请求协助报警。不久,约20名警察来到商场将被害人围住,警方在没有受到任何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一枪击中其心脏当场死亡。鄱阳县刑警大队一大队长对陈振翊的母亲说:"你儿子手拿两把菜刀,胡乱挥舞,威胁群众安全,已被开枪击毙".

据陈伟民告诉我们,陈振翊此前精神一直正常,他所在的单位已作了证明。陈伟民说,陈振翊的案子鄱阳县检察院已经介入了,他们家属正在鄱阳县等待结果。陈振翊还说,打死他儿子的是鄱阳县一童姓警察。

随即,我们先通过鄱阳县114台打通了鄱阳县检察院的对外电话,一男性工作人员证实,陈振翊的案子鄱阳县检察院正在调查,其它情况不便说。随后,我们又联系上鄱阳县检察院负责陈振翊案的吴副检察长。吴检察长告诉我们,上周,检察院已安排对陈振翊进行了尸检,现在正在等待公安部的报告。

我们将继续关注陈振翊案的进展情况。

附陈振翊案的相关材料:

我们的儿子死得冤啊!

光天化日之下,鄱阳县公安民警将我儿活活枪杀,天理难容啊!!

2月29日上午11时30分许,在鄱阳县城闹市区,我们的独生子、无辜的被害人陈振翊(1982年10月28日出生),在令人发指的一声枪响中,被击中心脏,当场气绝身亡。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开枪的竟是个人民警察。

我儿子陈振翊是江西省公路开发总公司景鹰高速鄱阳管理处职工。2008年2月28日晚因遭不明身份歹徒迫害,29日凌晨从鄱阳宾馆逃离,后于早晨8时50分至上午10时24分期间连续11次拨打110和114查询寻呼当地派出所报警(有电信通话记录)求救未果,反于当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被鄱阳县公安局的民警在没有鸣枪警示、现场群众和公安干警生命未受到任何威胁的情况下,无辜被一枪击中心脏当场死亡。

事件经过:

2008年2月29日早上8时50分左右,被害人母亲饶进接到儿子陈振翊用手机从鄱阳县打来的电话,告诉母亲说:"妈妈,我现在在鄱阳县人民医院急诊中心打点滴,儿子今天是捡了一条性命,昨天晚上,在我住的鄱阳宾馆房间里遭人捆绑、殴打、刺伤,并把我身上所有的银行卡、身份证、钱等物全部搜走,我是乘他们不备才逃了出来。我在逃离中遇到警车,大呼救命,警车停了一下,我跟他们说发生了什么情况,他们置之不理,开车就走了。我又赶紧跑到鄱阳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寻求治疗,并向当地110报了警。妈妈,你赶紧把家中的金银首饰、钱等物都藏好,不要放在家里,不要接陌生的电话。"29日早上10时32分,儿子与母亲最后一个通话只讲了两句话:"妈妈,你现在到了哪里,我现在医院又见到了那几个殴打我的人,快来救我,妈妈你赶快来救救我,救我!救我!救我!"语气非常急促。

听到儿子这种急促的求救的声音,母亲感到儿子可能出事,从进贤县租车赶往鄱阳县,这段时间儿子断断续续向母亲、向警方求救。29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母亲赶到鄱阳县人民医院急诊中心找儿子,这时儿子已经不在了。经询问医生护士,说有这样一个人在这打过点滴,但他在没有打完点滴时说害他的人来找他,拔掉吊针便跑掉了,并说你们到县公安局去问吧。

随后,母亲就来到县公安局询问儿子的情况,但很多民警都说不知道。最后,一位刑警大队大队长说:"你儿子手拿两把菜刀,胡乱挥舞,威胁群众安全,已被开枪击毙,现在在殡仪馆".我们听到这个消息犹如晴天霹雳,一个刚刚还在通话不停报警求救的活生生的孩子,就这样说没就没了!

3月2日下午4时左右经鄱阳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同意,由他们派员在场,我们和亲属才得以在殡仪馆见到伤痕累累、惨不忍睹的被害的儿子陈振翊,见到他胸前中弹,身上多处受伤,全身有几十处被铁器扎的伤痕。

后经现场目击群众反映,陈振翊当时极度恐惧,是从医院跑出来,一路说有假警察持枪追杀他,当时他仅穿一套内衣,打双赤脚,为了逃命慌不择路跑到了菜场,在一卖牛肉摊和一卖面摊拿了两把小刀,其目的是为了防身所用,一路上一瘸一拐的陈振翊逃到了博源商场的二楼自动扶梯口,他没有挥刀乱砍乱杀,既没有伤害一个群众,也没有实施威胁群众的行为,而是不断向商场职工和群众求救:"阿姨,你们给我报110吧!假警察要追杀我。"然而持枪民警冲上来之后,没做任何劝说和警示,近距离地就向我儿开了枪,当我儿被击中后,一分钟不到,立即被抬走,现场被清理。

根据与我儿的通话内容、移动公司提供的通话记录、被害人的遗体照片、群众的反映等等都充分证明了我儿非但不是危害社会的人,反而是遭受歹徒迫害的受害人,试想,一个危害社会的人会多次向警方求救吗?我儿不但没有得到当地警察的保护,反而遭到当地警察无辜枪杀,天理何在!!!

我们夫妻都是五十多岁的人了,在家都是遵纪守法、安分守己的普通公民,我儿子公安学校毕业,品德优秀,现从事正当职业,从来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的事情,工作努力上进。现在莫明的被警察枪杀,我们和在家八十多岁年迈的祖父母如何忍受这巨大的悲痛?!!我们强烈要求各级领导和司法机关实事求是为我们主持公道,血债要用血来还,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尽快立案侦查!强烈要求将鄱阳县公安局开枪民警(开枪打死被害人的凶手)绳之以法,并要求鄱阳县公安局承担赔偿责任!为孩子伸冤!为我们伸冤!

控诉人:陈伟民饶进

2008年3月3日

控诉人:陈伟民(被害人父亲),饶进(被害人母亲),家住江西省进贤县民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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