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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治安乱:大白天的 男子在70米高空强奸女工

工地上开塔吊升降机的女工,大白天工作时,竟在离地70米的高空中被建筑工人李华强奸。上周五,南岸区法院综合相关证据,推定李华强奸罪名成立,并以强奸罪对李华判刑4年6个月。

    小燕子(化名)是二环路鱼嘴大桥建筑工地上开塔吊升降机的女工。去年10月18日上午10时许,她刚把升降机开到地面,工人李华便窜进升降机,说要上去工作。随后,小燕子开着升降机载着李华上升。当升到离地面70米处时,意外发生了。
    
    此时,李华突然关掉电源,上前抱住小燕子就亲,提出要与她发生性关系。小燕子边打边骂。李华威胁:“你要是不顺从,我就把你推下升降机摔死。”小燕子被吓得没了主意,只有任凭李华摆布。
    
    地面管理人员看见升降机停止不动,以为发生了故障,用对讲机向小燕子喊话,一直没有反应。管理人员走到塔吊下,仰头看见升降机操作室里不堪入目的一幕。李华这才停止对小燕子的侵犯。
    
    升降机回到地面时,小燕子的哥哥和丈夫要报警。李华不但叫嚣“谁报警就办死他”,还追打小燕子的哥哥。最后是其他工友帮忙报的警。
    
    李华归案后到庭审时,一直都说是小燕子自愿的,他没有威胁、也没有强奸。李华的律师也作了无罪辩护。
    
    法院认为,小燕子事后报告过警官;此外,她与李华本不相识,不可能在工作时间和公众场合与人发生性关系,由此可以分析认定,小燕子绝不是出于自愿。此外,案发地点距离地面70米高空的条件,证明了李华威胁小燕子的可能性存在;同时,结合李华到地面后追打小燕子亲属,说明其暴力倾向客观存在。所以,法院综合认定李华强奸罪名成立,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林嫣然  来源:重庆晚报 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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